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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关于表彰奖励绿化先进单位的决定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关于表彰奖励绿化先进单位的决定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关于表彰奖励绿化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

  近年来,在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大力支
持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下,经过营林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奋斗,全区绿化工作取得了
显著成效,并涌现出一些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全面总结绿化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做
好绿化工作,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决定对在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阿木尔、韩家园、西林
吉林业局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资金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再接再厉,为生态林区建设和实现营林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更
大的贡献。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号召各县、区、林业局要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努力加快绿化工作进程,为早日实现生态林区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

   200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