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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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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建设】 制定《2004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2004年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对全区
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廉政考核,加大对违反责任制规定行为的追究力度,树立廉政
典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依据省纪委确定的“六项责任追究重点”,对4名处
级领导干部和32名科级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全区选树的廉政典型一地区总工会主席张海峰,在
全省第二届廉洁从政标兵表彰大会上,被省委命名为全省廉洁从政标兵。
(马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