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森林资源监督
综述
【综述】 2004年,森林资源管理局(部)紧紧围绕地区“两会”确定的工作目标,深入贯
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全
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凭证运输制度,依法打击乱砍盗伐、偷拉私运、
非法加工、乱占林地等不法行为,坚持对森林资源实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全面落实管护承包责
任制,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2004年,共计验收审批调查设计36 918.65公顷,蓄积
143.9万立方米,出材90.7万立方米。 努力抓好科技创新,加速数字化林业建设进程,认真开
展木材经营加工的清理整顿,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纠正木材流通领域的不正之风,严厉打击
木材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为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推进大兴安岭生态保护示范区建设和“天保”
工程顺利实施做出积极的贡献。全年共查处各类涉林涉木案件72起,罚款75万元,没收非法所
得50万元;查处林政案件82起,收缴木材927立方米。 以依法明晰产权,维护产权主体的合法
利益为出发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责、权、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
事相结合,办事高效、运转协调、执法严明、监管有力、廉洁奉公、行为规范的森林资源管理
体制和现代化管理制度,保障森林资源持续经营发展。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实现引资金额
500万元,超额完成任务。
(奚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