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 开展了“两查活动”。对低保工作进行普查。会同纪检、财政等部门
组成普查小组,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摸清城市低保对象中60岁以上的老人、正
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单亲家庭、有病、重残人员的底数,为分类施保做了充分准备。对低
保工作进行抽查。6月初,组成4个工作组,由处级领导带队,历经一周时间,采取点调的方式,
对全区城乡低保工作进行抽查。 共抽查城市低保260户,589人;农村低保92户,226人,对抽
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将好的经验在全区进行推广。全区城镇低保人数调整到35 522人,
占全区城镇人口的7.4%,基本达到全覆盖;从6月份起,人均月补差额调整到60元。年发放城
市低保资金2414.2万元。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全区农村低保对象3285人,占农村人口
的6%。人均月补差额34元,年标准为800元。 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37.8万元,基本达到应保
尽保。农村敬老院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养老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市低保工作实现保障范围全
面拓展,保障资金增加,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操作管理逐渐规范的目标。
(许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