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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志初稿内审制

续志初稿内审制



  【续志初稿内审制】 3月,漠河县史志办成立以主任和主编为组长, 全体参编人员为成
员的内审小组。采取主编先审,小组成员后审,通过召开评议会,将志稿存在的共性编纂技术
问题,进行集中解决。 到年末,主编初审21篇志稿,(个别篇审稿4次),共提出修改意见30余
次,召开评稿会10次,内审较成型志稿5篇,需要进行修改4篇,需补充资料9篇,推倒重来4篇,
下发各单位和部分征求意见4篇,报县续志编委会4篇。
   (朱天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