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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
阳光工程
【阳光工程】 继续实施“阳光工程”, 采取“一推、两访、三证明”的办法(由班级推
荐、教育督导室调查走访,乡镇、林场、社区出示证明)。全年救助非住宿特困生660人,发放
资金83 521.5元;救助住宿特困生132人,发放资金59 400元,为862名学生减免学杂费97 500
元,为7名高校特困学生发放救助金17500元。
(朱天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