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乌苏林场职工自营经济
大乌苏林场职工自营经济
【大乌苏林场职工自营经济】 采取政策上倾斜,物质上帮助,技术上指导和订单式的办
法,鼓励和指导职工发展自营经济。全场从事自营经济户 730户972人。养鹿 324头(其中马鹿
27头),獭兔240只,家兔378只,绒山羊72只。木耳培育14万袋(段),种植草药平贝4.3亩,种
植饲草40公顷,仅脱水后的玉米杆收获20万公斤,胡萝卜1万公斤,黄豆2500余公斤, 采集都
柿10万公斤,亚格达25万公斤,鹿含草 2万公斤,山野菜2000公斤,采鲜蘑 1.5万公斤,黄芪
600公斤,山野产品产值达115万余元。全年职工自营经济创产值1087.5万元。
(牟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