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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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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改革】 对 19户国有林业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其中,进行股份制改造企业7户,
注销企业7户,租赁3户,出售企业1户,兼并经营1户。 林场在4次改革的基础上,人员由过去
的790人减至108人,取消林场的二层机构, 撤消全局所有的13个分场,撤消3个贮木场,转让
木材生产设备426台,组建各类生产专业户348个。呼源林场作为民营林场的改革试点单位,改
制后按照《公司法》进行规范化运作。
   (张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