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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巩固以煤代木工程2009~2013年工作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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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巩固以煤代木工程2009~2013年工作规划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巩固以煤代木工程
   2009~2013年工作规划的通知

   (2009年1月2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地林直有关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巩固以煤代木工程2009~2013年工作规划》已经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兴安岭地区巩固以煤代木工程2009~2013年工作规划

  为深入持久实施以煤代木工程,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防止出现反弹,依据《大兴安岭地
区以煤代木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区进一步实施以煤代木工程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
特制定2009至2013五年工作规划。   

一、巩固以煤代木工程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未来五年,既是林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实施以煤代木工程的关键巩固期,我们
巩固实施以煤代木工程有着良好的基础。一是林区经济的不断壮大为巩固以煤代木工程提供了
良好的经济基础。二是生态功能区的加快建设为巩固以煤代木工程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三
是两年来取得的成果为巩固以煤代木工程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基础。四是深化改革加快林区小城
镇建设为巩固以煤代木工程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特别是我区提出的“发挥四大优势、建设
五大基地、发展六大产业,打造一大平台”的战略构想,为林区的发展描绘了宏伟的蓝图,全
区上下团结一致,奋发图强,科学发展,为巩固以煤代木工程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实施以煤代木工程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巩固
以煤代木工程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大兴安岭地区居民居住分散,点多、线长、
面广的客观实际;实施以煤代木工程的居民多为城市的弱势群体和农民,收入水平比较低;代
木能源如煤炭、电力价格呈上涨趋势;有些干部群众的认识程度还有待于提高,思想上还存在
短期认识;有效的替代能源开发滞后等,对此,全区上下要有清醒的认识,充分抓住实施以煤
代木工程的有利机遇,着力解决以煤代木工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以煤代木工程保持住,
巩固好,不反弹。

二、巩固以煤代木工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战略布局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生态功
能区”的总体要求,立足保护森林资源,建立实施以煤代木工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使以煤
代木工程扎实有效长久推行下去,变成广大林区百姓的自觉行动,努力为实现林区的可持续发
展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保护森林资源的原则;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
代木的原则;三是坚持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合力的原则;四是坚持市场引导、实施政策驱动的
原则;五是坚持机制创新、措施保障到位的原则;六是坚持注重民生、惠及人民群众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争取经过五年的努力,以煤代木工程得到巩固、完善、提高,彻底转变林
区百姓的思想观念、传统习惯、生活方式,促进林区生态功能区建设,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
断进步,努力提高林区百姓的生活质量,有效的减少森林资源非经营性消耗,保护生态,实现
林区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13年,全区以煤代木工程实现以下目标:  

---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以煤代木成为林区人民的自觉行动。  

---锅炉、炉灶改造规范,达到节约能源,安全高效的目标。  

---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达到政策惠民,百姓满意。  

---资源管理把住源头,代储烧柴加工、出售,购买林木废弃物作引柴。  

---三站建设标准规范,保障供给,服务优质,确保质量,价格稳定。  

---普及率得到巩固,锅炉和居民炉灶以煤代木普及率保持100%。  

---多元代木宽域扩面,建立研发代木能源基金,应用先进节能技术, 清洁能源的使用面
达到20%以上。  

---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百姓理解、信任、支持,不发生上访事件。  

(四)战略布局:  

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以煤代木工程划分四个区域。  

——燃煤区域:各县区局址和煤矿及周边的林场、乡镇、村屯居民生活取暖以煤炭为主要
燃料。  

——燃煤、林柴混合区域:边远的林场、乡镇、村屯居民生活取暖以煤炭、林中废弃物为
主要燃料。  

——燃煤、农柴混合区域:农业地区的居民生活取暖以煤炭、农田剩余物为主要燃料。  

——特殊区域: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区域,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选择清洁能源。

三、巩固以煤代木工程的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一)积极构建以煤代木工程思想保证体系   

1.保持战略思想的连续性。要充分认识以煤代木工程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各决策层要继续
深入贯彻生态保护的理念,方向不能变,决策不能改,扎实打好思想认识基础。各基层要深刻
领会以煤代木的精神实质,变成一项常规性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2.不断更新宣传载体和内容。一是在每个平房居民区(居民委、村、屯)都要设立永久性以
巩固以煤代木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牌,并保持完好。二是县区局址电视台每月播出以煤代木
新闻或宣传字幕不少于 4条,并编辑制作以煤代木公益广告,在本地新闻前每周至少播出一次。
三是以煤代木宣传手册入户保存率100%,并有计划的组织居民集体学习,居民每年至少参加一
次学习。四是县区局址、林场、乡镇和村广播宣传车(广播)每月在每个平房居民区宣传一次,
每次不少于20分钟。五是县区局址、林场、乡镇以煤代木宣传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宣传活动,
每次不少于 2小时。六是县区局每年组织一次为期一个月的电话彩铃宣传活动,每半年组织一
次手机短信宣传活动。七是根据本地实际和巩固以煤代木工程重点工作,每年更新一次宣传内
容。

3.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确定每年的 9月份为以煤代木宣传月,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全
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林区人们的思想意识。  

(二)积极构建以煤代木工程物质保障体系

1.大力发展煤炭工业。我区煤炭资源比较丰富,具备加快发展的资源条件。矿产开发业又
是我区确定的六大替代产业之一,煤炭工业又是矿产开发业中优先发展的产业,因此,在近几
年内,煤炭工业的加快发展是必然趋势。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积极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到2013年,我区原煤年产量规划为稳定在500万吨,而以煤代木工程年需求只有不到 70万吨,
完全能够满足区内需求。

2.大力发展电力工业。煤炭工业的发展必将带动电力工业的发展,走煤电一体化的路子。
规划到2013年,我区电力总装机容量预增 120万千瓦。电、煤将成为我区生活、生产主要能源,
为实施以电代木创造良好的条件。  

3.大力发展林木产品精深加工业。要抓住停止主伐,原木不出区等机遇,迅速壮大林木产
品精深加工业,使林区剩余物得到充分利用。将代储的烧柴成为精深加工产品的原料,价值得
到提升,通过市场的引导,让烧柴变废为宝,逐步引导百姓实施木煤置换,推进以煤代木工程
的深化。

4.进一步完善“三站”建设。要达到证照齐全,规章制度健全,供应行为规范,管理工作
到位。加大检查力度,确保煤炭、引火柴、液化气质量,保持供应价格稳定,保障居民用煤、
用柴、用气的供应。增强服务意识,把各项便民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真心实意为居民提供优质
高效的服务。家庭引火柴站要在2009年按照《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规范到位。以“煤”代木居
民,取暖期必须套改炉灶,达到“规范、安全、节煤”的要求。要让每户以“煤”代木居民学
会烧煤方法,掌握节煤措施,熟知安全常识。锅炉改造要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
使用。同时,推广使用节能锅炉。

(三)积极构建以煤代木工程政策支持体系  

1.加大林区改革力度,做好林场、村屯的撤并工作。使居住在偏远地方的居民统一到县区
局址、林场乡镇址,统一管理,集中推进以煤代木工程。  

2.加快新林区、新农村建设。加速林区小城镇建设,积极实施棚户区改造,重点推进城市
集中供热。逐步改善林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居住条件和用能条件,新林区、新农
村、新能源。  

3.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力争把以煤代木补贴资金纳入天保工程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
金之中。  

4.地、县(区、局)两级要将2009年的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时发放。规范补贴信息库,
对享受补贴人员实行微机化动态管理,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信息。补贴资金要专户存储、专
款专用、单独建账核算,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挪用、滥用和强行划转资金,对违纪违规的行
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补贴资金不发生违规使用和冒领套取现象。

5.按照特殊群体,特殊政策的原则,地、县(区、局)两级制定对经济困难居民的补贴办法,
确保每户居民都能温暖过冬。

6.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落实好相关政策,使优
惠政策真正惠及群众。把百姓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标准,凡涉及百姓切
身利益的事情,要广泛听取百姓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百姓意愿,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赢得
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及时化解矛盾,避免上访事件的
发生。

(四)积极构建以煤代木工程资源管理体系

1.充分发挥资源林政、公安森保等部门作用,加大资源管理力度,严禁居民私自进山捡拾
引火柴。各木材加工企业和贮木场做为引火柴的废弃物,一律进入引火柴供应站,不准私自出
售。

2.居民所需引火柴,一律由引火柴供应站统一供应(不在乡镇址居民的引火柴供应,按《全
区进一步实施以煤代木工程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执行), 对偷拉私运和擅自经营引火柴的行
为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加大对居民引火柴储存情况的检查力度,对居民多储存的引火柴一律进行没收处理,自
费送入引火柴供应站。

4.引火柴供应站供应给居民的引火柴必须是林木废弃物。鼓励居民将代储烧柴出售给木材
加工企业,力争在2013年年底前,将代储烧柴全部消化。

5.在取暖期,对以煤代木普及率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木材加工企业和贮木场重点检
查,对未以煤代木的企业和居民予以暴光,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县区局每有一台锅炉未以煤代木或居民以煤代木普及率下降 1个百分点以上,按反弹处
理。  

(五)积极构建以煤代木工程能源创新体系

1.结合实际,积极推广多种代木能源,特别是边远林场、乡镇、村屯及散居户,因地制宜
使用代木产品,广泛利用林中废弃物、农田剩余物等可再生能源代木。在有条件的地方大力推
广秸秆气化和节能技术。

2.鼓励研发代木能源,地、县(区、局)两级建立基金,重点研发,政策扶持。逐年提高型
柴、型煤生产能力,扩大使用范围。在以电代木上力争实现突破。  

四、巩固以煤代木工程的保障措施  

为巩固住、保持好以煤代木工程,各地必须做到领导重视、组织严密、责任到人、措施具
体、保障有力,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落实以煤代木工程一把手负责制,县区局主要领导,要适时深入
基层检查、指导以煤代木工作,有针对性的组织召开解决问题、交流经验、部署工作的现场会
议。为保证地、县(区、局)、乡(镇、场)三级以煤代木工程组织机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地区
以煤代木办配备一名专职抓以煤代木的助理调研员,县区局以煤代木办配备专职抓以煤代木的
正科级干部,真正做到机构不能撤,人员不能减,工作力度不能小,确保以煤代木工作体系完
整、规范,保证以煤代木工程稳定、持久的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地区以煤代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要齐抓共管,形成统筹协
调的联动机制,继续按照《大兴安岭地区以煤代木工程实施方案》中的部门分工,做好所承担
的工作。各地要按照地区规划的要求,制定出符合本地工作要求的规划,报送地区以煤代木工
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建立奖惩机制。继续将各县区局以煤代木工程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目标
责任制考核体系。每年对各县区局以煤代木工程巩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兑现奖惩。

(四)加大督查力度。由地区以煤代木办组织,对各县区局以煤代木工程巩固情况进行经常
性的检查、暗访,发现反弹的,取消先进称号或合格资格,追回已发的奖金。并提请地委追究
有关领导责任,通报全区。

(五)保证资金投入。地、县(区、局)两级要对补贴资金和以煤代木正常工作经费予以保证,
车辆和设备设施配备齐全、完好,确保以煤代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