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2009年在全区进一步开展优化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2009年在全区进一步开展优化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关于2009年在全区进一步开展优化
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9年4月2日)
按照地委、行署关于 2009年在全区进一步开展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年” (以下简称
“深入年”)活动的要求,为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引向深入, 在全区进一步创建优良的行
政环境、服务环境、人文环境、信用环境、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地委、行
署“深入年”活动的工作部署,振奋精神,强化措施,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切实解决阻碍和
制约我区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实现地区“两会”提出的发展目标提供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营造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
服务环境,重信守诺的诚信环境,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努力把我区建设成发展前景好,创业
成本低,发展潜力大,投资环境优的地区。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法制环境建设
开展各种形式的“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严肃查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贪赃枉法
等案件,推进司法透明公正。建立和完善下列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制定经济纠纷案件责任追究办法;
2.制定司法、执法活动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3.制定规范公、检、法、司干部执法行为规范;
4.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考核办法。
责任领导:刘睦终
牵头部门:政法委
责任部门: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公安局、司法局、监察
局、法制办。
(二)大力推进行政环境建设
第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许可法》,依法设定行政审批。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
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向社会公布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和
审批结果。认真执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审批纪律。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开展六个方
面的审计工作。建立和完善下列制度规定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1.制定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款出国(境)费用消减控制办法;
2.制定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过错问责办法;
3.开展对投资规模大、建设项目多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以及关系民生的重点项目审计和
监督检查工作;
4.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再取消一批审批项目;
5.开展省政府要求的六个方面的审计工作。
责任领导:李廷祥
牵头部门: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进入行政服务审批大厅的47个部门(略)。
第二,推进专项治理整顿。解决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下列工作。
1.制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2.制定控制会议、文件、庆典和评比表彰活动办法;
3.开展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项治理活动;
4.开展治理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监督检查;
5.开展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
6.开展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利益问题的监督检查;
7.开展对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及监督检查;
8.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9.开展落实改善民生措施,专项治理涉农乱收费、乱罚款、集资摊派以及抬高农资价格、
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
10.开展对学校以各种名目乱收费, 医疗机构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行为的监督检
查。
责任领导:张立君
牵头部门:地纪委、监察局
责任部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
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农委、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规范执法行为。探索解决重权轻责、多头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提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水平。建立和完善下
列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制定“天保”工程、环境污染、土地使用、林地管理、营林、抚育伐方面的监管办法;
2.制定林区防火责任追究办法;
3.开展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节能减排、防火、矿产资源、环保、公共资金使用管理不
当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行政问责;
4.开展“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
检查;
5.开展对扩大内需,促进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王怀刚
牵头部门:监察局
责任部门: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农委、法制办、工商局、质量技
术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防火办、营林局、资源局、天保办。
(三)大力推进服务环境建设
第一,落实“六项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服务承诺制、
否定报备制、项目申报代办制”六项制度,抓好“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
一条龙”服务工作,切实做到立办立结或限时办结。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办就办好的原
则,寓服务于管理之中。
1.加强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服务承诺制、否定报备制、项目申报
代办制”六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2.为外来投资者确定“代办”或“领办”的单位和责任人,无偿为非公企业和投资者代办、
领办各种审批事宜。
责任领导:李英瑞
牵头部门:商务局
责任部门:公安局、民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
监督管理局。
第二,实施“阳光政务”。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村
务公开,增加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和完善下列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2.印制行政服务中心简介和服务指南手册;
3.建立“六项制度”落实制度;
4.制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管理办法;
5.建立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
责任领导:李廷祥
牵头部门: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进入行政服务审批大厅的47个部门(略)。
第三,加强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打造良好环境的切入
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完善“政风行风热线”专题节目。加大对重点部门、重
点行业、重点岗位的行政问责和效能监察力度,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
提高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下列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制定行政效能评估制度;
2.制定“政风行风热线”专题节目工作制度;
3.制定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
4.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
责任领导:王怀刚
牵头部门:监察局
责任部门:地委办公室、行署林管局办公室、地直机关工委、地委行署纠风办。
(四)大力推进信用环境建设
第一,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在政府部门开展“重承诺、守信誉”,在企业开展“重合同、
守信用”,在公民中开展“重公德、守信义”等活动,弘扬诚信文化,形成诚信光荣、守信受
益、失信受损、无信难立的良好社会风气。
第二,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加强社会信用监管,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依
法严厉打击失信行为,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监督、企业和中介机构及其从业者守法自律的
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下列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制定社会诚信管理办法;
2.建立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非公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工商业户、国家公务员、企事业
干部职工诚信信息网站。
责任领导:王怀刚
牵头部门:科技与信息产业局
责任部门:宣传部、法制办、监察局、公安局、司法局、地直机关责任办、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分院、人民银行、银监局、金融企业。
(五)大力推进人文环境建设
第一,抓宣传。各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把“深入年”活动作为一项重大
政治任务,树立和宣传为经济建设服务意识强、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普遍赞誉的先进单位、先
进个人典型。树立和宣传艰苦创业、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优秀企业及管理者,宣传招商引资、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个人和小团体利益而损害企业和
投资者利益的单位和个人,要在媒体上曝光。
第二,抓讨论。开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讨论。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查找和破除干部群众中存在的发展观念不新,思维突破不够,创新能力不足,计划经济
思维根深蒂固的问题,解决“环境决定论”、“高成本制约论”、“政策框架论”的思想禁锢,
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展下列工作。
1.开展“深入年”宣传月活动;
2.开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讨论活动;
3.开展宣传我区经济社会取得的新成效、发生的新变化活动;
4.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年”活动的新闻媒体监督。
责任领导:刘 杰
牵头部门:宣传部
责任部门:地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广播电视局、报社、北极
光杂志社、外宣办、驻大兴安岭媒体记者站。
(六)大力推进交通环境建设
第一,公安交警部门要畅通交通环境。以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工业园区建设,有利于
物流畅通,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解决道路交通瓶颈问题为目标,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
特别是要改变重复执法检查、重复罚款,以罚代管、执法违法和下达指标上路乱设卡、乱罚款、
乱收费的行为,营造“管理有序、文明礼让、服务优质、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第二,道路运输管理要畅通运输环境。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管理,促进道路运输畅通,
规范道路交通执法行为,提高道路交通执法人员素质,净化执法环境。杜绝公路“三乱”行为,
解决私养“黑车”,无牌照、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客货运输车辆非法营运,超员、超限、超速
等问题,加大对道路交通执法违法的查处力度。建立和完善下列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制定道路交通禁令;
2.制定道路交通“三乱”责任追究办法;
3.制定道路交通罚款“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吴玉波、钟志林
牵头部门:公安局、交通局
责任部门:监察局、资源局、交警支队、运输管理处、公路管理处。
四、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深入年”活动的领导,成立大兴安岭地区“深入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波 地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廷祥 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林管局副局长
张立君 地委委员、地纪委书记
刘睦终 地委委员、地委政法委书记
赵 明 地委委员、地委秘书长
刘 杰 地委委员、地委宣传部部长
王怀刚 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吴玉波 行署副专员
李英瑞 林管局副局长
钟志林 林管局副局长
王连春 行署秘书长
成 员:关连增 地委副秘书长、地委重点工作督查巡视组组长
朱 钧 地委副秘书长、地委办主任
郭亚明 行署副秘书长、经委主任
王加勇 行署副秘书长、行林办主任
侯 力 地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蒋大明 行署人事局局长
凌清范 行署公安局局长
倪桂芹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精神文明办主任
邢立平 地委政法委副书记
段惠杰 地纪委副书记
张玉福 行署中小企业局局长
宋国范 行署商务局局长
姚 波 行署交通局局长
地区“深入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协调考评“深入年”
活动等项工作。
主 任:段惠杰 地纪委副书记
副主任:傅国强 地纪委纠风室主任
鲁智勇 地委办副主任
杨宝安 行林办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3个组:
综合指导组
组 长:汪清龙 政协地工委法制处处长
执法监察组
组 长:王铁彪 地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推进督办组
组 长:高宏伟 人大地工委信访办主任
地区“深入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区、林业局和农工商联合公司、古莲河煤矿、
加格达奇车务段、塔河车务段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地直机关工委负责地林直、中省直单
位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五、推进措施
(一)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开展以治理“三乱”、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
要等为主要内容的有奖举报,及时查处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对企业或群众的
举报,调查核实后,给予举报人1000至20 000元的举报奖励。举报电话:2730401、2731105、
6860035,24小时受理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举报和投诉。
(二)建立和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整章建制,“深入年”活动牵头部门要严
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并抓好检查落
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要发挥各自的监督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参
与“深入年”活动,深入企业、基层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推动“深入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地纪委、监察局、地委重点工作督查巡视组、地区“深入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要采取日
常检查、专项督办、明查暗访、调研等形式,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损害经济
发展环境的问题,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对损害经济发
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查重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
导的责任。实施三个继续,即继续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继续实行政府与企业联系制度、继
续实行行政问责和规范执法行为暂行办法,加大行政问责和执法违法的查处力度。
(五)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在全区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部门中,以解决行政效能、
服务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开展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
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延伸评议触角,加强对基层站所的管理,实行地、县(区、林业局)、
乡(镇、林场)三级联动,对评议中的“群众最满意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最差单位”的主
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对当年精神文明评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实施
否决权。深入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办好“大兴安岭优化经济环境与纠正部门行业
不正之风”网站,做好与省委、省政府纠风网站联网工作。加强新闻监督,地委、行署纠风办
要与行署广播电视局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行风聚焦”专题节目,聘请地、县、乡、
村四级行风监督员,扩大社会监督范围,促进参评部门“为民、务实、清廉”。
(六)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要把“深入年”活动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
结合起来。 一要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宋希斌同志在地区“两会”上的讲话, 行署制发的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大兴安岭地区规范行政行为的暂行办法》,《五个知
道》宣传手册等有关资料,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心得体会。二要开展对照检查活动。对照
两个《暂行办法》,通过“个人找、群众提、领导点、互相帮”的方式,查找部门和个人行政、
服务、廉洁、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要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和征
求意见书、组织专人走访等形式,征求企业、纳税人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切实把问题找全、找
实、找准,深入剖析原因。三要开展整章建制活动。建立健全经济“软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行政、服务、执法、效能、廉政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实现用制度规定管人、管事、管行业部门、管岗位的长效机制,加大规章制度的钢性约束和违
规必究的监察力度。
(七)强化组织领导。地级领导是“深入年”活动分管工作的责任人,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
定期召开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会议,安排部署“深入年”活动相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督促
检查,整章建制,狠抓落实。 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综合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能, 每半年向地区
“深入年”活动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要落实县处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地直机关责
任办要把“深入年”活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之中,强化对“深入年”活动的考核。
地直机关工委,各县、区、林业局和农工商联合公司、古莲河煤矿要将“深入年”活动方
案于4月20日前,工作总结于11月 30日前报送地区“深入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制定
和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于8月 30日前报送地区“深入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林直、中省
直单位要将“深入年”活动方案、牵头部门要将“深入年”活动牵头工作方案于4月 20日前,
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送地直机关工委“深入年”活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