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年10月2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地林直、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兴安岭地区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兴安岭地区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立足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
展,不断提高全区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
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提高质量和产业素质为重点,以强化基础质量管理、推进科技进步
为支撑,以政府支持、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为内容,以标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争
创龙江精品名牌活动为载体,以诚信龙江体系建设、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
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名牌战略,建立和完善质量工作长效机制,不
断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推进全区质量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经过努力,到“十一五”期末,在我区全面开展质量兴区、质量兴县活动,行业性、区域
性质量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产品、工程、服
务、环境等重点行业质量水平跨入全省先进行列。
(一)产品质量目标
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 88%以上;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的合格
率达到90%以上;产品的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损失率控制在0.15%以内;制
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78,达到全省中等水平。发展1个中国名牌产品、1个中国驰名商标、
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个黑龙江省名牌产品、 4个黑龙江省著名商标。实现名牌产品销售收
入10亿元、出口额达到0.5亿美元,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发展壮大。
——煤产品。强化产品质量控制过程管理,提高煤产品质量等级品率。到2011年,全区煤
炭采区回采率达到60%以上。
——冶金产品。按照发挥优势,南联北开,沿边发展的战略,建设铅锌基地、钒钛基地、
工业硅基地、铁精粉基地四个产业基地。到2011年,铅锌、钒钛、工业硅、铁精粉产量分别达
到15万吨、3万吨、1万吨、20万吨。
——材料工业产品。加快发展新型建材工业,发展节能、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到2011年,
新型墙材比例提升到45%,新型水泥比例和散装水泥比例提高到60%,水泥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
100%,新型墙体材料抽查合格率达到96%。
——食品加工产品。大力发展大豆加工产业链和马铃薯加工产业链,重点建设山野特色产
业基地。到2011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
全承诺书,超市和中小餐饮单位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重点食品企业通过 HACCP认
证。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体系覆盖率达到100%,重大事故处理率达到100%。
——医药工业产品。充分利用我区优势药用资源,依托现有医药产业基础,着力发展生物
技术药物、名优中药产品、中药材生产及动、植物提取四大集群。到2011年,中药、中药材生
产年均递增16%左右,植物提取物生产有突破性进展,实现年均递增25%左右。力争通过 3年时
间的努力,全区医药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年均递增15%左右,实现利税1800万元,
年均递增16%左右。通过国家GAP认证中药材养殖、种植基地1~2个,实现中药材生产基地规模
化和规范化发展。进一步促进我区医药工业结构优化,医药企业市场竞争力有较大提升,并将
我区医药龙头企业打造成为黑龙江重点医药企业。
——农产品。建立农产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
地级、县级农业、牧业和特产业标准化示范区17个,主要农产品、畜产品、特产品的质量达到
相应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建设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面积
90亩。建设地级、县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67个。认证
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数量达到555个,其中,绿色食品6个、有机食品 172个、
无公害农产品377个。
——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新能源、信息产品和先进制造等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
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11年,高新技术产品在全区名优产品中的比重达到 15%以上,高新
技术产品出口创汇占到全区出口总额的10%左右。
(二)工程质量目标
建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交
验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建筑工程。到2011年,全区城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
100%,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全面实施住宅工程质
量分户验收制度,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安装工程一次试车成功,杜绝不合格工程流
入社会,到2011年我区创“龙江杯”1项,省优质工程3项,省“结构优质”工程5项。
——道路工程。到2011年,全区高速公路平均优等路率达到95%,干线公路MQI75,优良路
率保持在70%,县、乡公路优良路率分别达到65.4%和55.6%。优良率分别达到100%、95%,干线
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85%,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水利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综合优良率达到75%。 大中型水库建立和
完善水雨情信息采集、传输、洪水预报和以水库为中心的河道防洪决策支持系统,保障水库安
全度汛,河道堤防保安率达到90%以上。
——林业工程。到2011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80.90%,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4.4‰以
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基地供种率达到80%,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分别提高到 85%和
80%以上。林业技术标准采用率达到90%。
(三)服务质量目标
建立覆盖旅游、交通、电信、金融、保险、商贸、医疗卫生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
综合用户满意度指数占全省领先水平。
——旅游业。全力打造冰雪旅游、生态旅游、边境旅游等旅游产品,全面推行旅游业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建立健全旅游质量管理体系和旅游服务投诉
网络。到2011年,A级景区达到开放经营旅游景区(点)50%,服务质量、配套设施、综合能力显
著改善。星级饭店数量达到旅游者集中入住旅游饭店的 80%以上。旅游餐饮、购物、客运、娱
乐等产业要素的服务标准覆盖率达到90%以上,满意度达到80%以上,游客投诉率低于2%。
——商贸流通业。建立商贸流通企业质量诚信档案,重点培育4—5户不同行业的连锁龙头
企业,建设 2个标准化大中型农副产品批发品牌市场。积极培育物流市场,构建物流信息平台,
打造2个物流服务国内优势品牌。
——交通运输业。全面提高道路运输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建立客、货运输服
务质量评价体系,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 全区公路长途班车客运发车正点率达到80%
以上。
——电信业。建立、完善电信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体系,电信计时收费等热点计量问题实
现有效监督,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用户投诉处理及时率达到99%。
——金融保险业。推行金融、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化,服务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
明显提高,顾客满意度较“十五”末提高十个百分点。
(四)环境质量目标
到2011年,全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城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改
善,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良好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
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治理。
——空气质量。加格达奇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20天。
——水质量。2011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
2002)中Ⅱ类标准;城市生态景观水域水质好于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中Ⅴ
类标准;农业灌溉功能河流水质符合《农业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中对农业灌溉用水的
要求。
——土壤质量。全面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农药。禁
止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侵害农田,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其他有毒
有害物质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质量兴县(区)活动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以质量振兴为己任, 深入开展质量兴县(区)活动,要把 “质量兴县
(区)”与落实国家、省及地委、行署对质量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
秩序结合起来,与实施名牌战略以及打假治劣责任制结合起来,推进质量振兴事业全面、协调
和健康发展。要按照政府组织、规划先行、重点领导,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制定质量振兴规划,
以五大支柱行业为基础,通过重点地区的率先突破带动全区质量振兴。
(二)开展质量兴业活动
工业。积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利用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我区的资源优
势和产业优势,做强做大优势产业。要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大资源整合
和投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培育骨干企业、知名品牌和新的增长点,推动制造业
跨越式发展,使制造业成为推动质量兴区的重要力量。要依据“十一五”期间产业发展规划,
按照巩固壮大支柱产业、积极发展优势产业的总体思路,突出抓好对全区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
的农产品加工、医药制造、食品加工、林业加工等行业,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农业。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快推进农
业标准化,建立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大力开展农业标准推广普及与实施应用,把农产品产前、
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坚持市场导向,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农村
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
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开展放心农资活动,加快农业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农田到市场全程的监管能力。
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规范提升传统服务业,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合理的
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
向,促进服务业拓宽领域、增强功能、优化结构。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立健全服务业标
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
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提高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开展质量兴企活动
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竞争力、
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凡生产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企业,必须
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重点企业要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的企业标准体系,加大对检测工
作经费的投入,完善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以质量管理小组和质量信得过班组为代表的
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继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知
识的教育,大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大型工业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全部通
过质量体系认证,中型企业80%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一批小型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重点企业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围绕提升技术水平、
改善品种、保护环境、保障安全、降低消耗、综合利用等,对传统产业实施改造提高。加大技
术创新投入,以企业为主体,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强研发能力建设,坚持开放式创新,加速研
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市场准入,抑制低水平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带动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指导和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
平,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
牌产品。注重品牌等无形资产的运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名
牌产品和优势企业集中,使名牌产品的带动力明显提升。
四、职责分解
质量兴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把质量兴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责
任到人,全面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质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质量兴区办公室的职责,协调各职能部门,统筹安排质量兴区各
项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本方案,广泛宣传国家、省和地区关于做好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
制订质量工作发展规划,牵头组织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要加强企业质
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基础工作,加强全区技术机构发展规划和监督管理,加大食品、
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力度,发挥打假主力军作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使质量兴区
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会同监察部门做好质量兴区的考核工作。
——宣传部门要加大对质量兴区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质量兴区工作进
程,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支持质量工作,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形成“质量振兴、人人有责”
的良好社会氛围。
——发展改革部门要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区
技术机构、名优企业申报省级重点项目予以大力支持。
——工业信息产业部门要制定行业质量振兴规划,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制定实施
扶持名优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和措施。对名优企业申报国债贴息项目、省及地区重点技术改造
项目和技改贴息安排方面予以优先扶持。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自主创新、节能降耗
活动。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工作,大力实施质量兴企,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稳步提
升。
——财政部门要逐步加大对质量工作的经费支持,加大对技术机构建设的投入,增加实施
名牌战略、产品监督检查、打假治劣、认证认可、标准制订及推广实施等专项经费,落实打假
举报奖励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地委、行署各项质量奖励政策资金。
——建设部门要建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验收责任制,健全各环节
质量标准体系。以创建“鲁班奖”、“龙江杯”工程为目标,完善建筑业名牌示范工程评价机
制。建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制,确保全区工程质量。
——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知识的普及教育,加强高等院校质量相关专业学科建设,
努力培养质量人才,服务全区质量事业的发展。
——科技部门要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和应用高新技术,增加产品的科技
含量。要扶持名优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并在科技经费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水利部门要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不断完善水利工
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确保水利工程质量。
——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交通运输业服务标准和规范,
引导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质量理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农业部门要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政策倾
斜和资金投入,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养殖示范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
基地建设。要加强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有
机食品认证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林业部门要加强林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林业建设标准和规范,建立营
造林和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和工程质量评价机制,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林业工程质量。
——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鼓励名优企业出口创汇。
——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无证无照及不正当市场竞争等扰
乱市场秩序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环保部门要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类环境评价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
准,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的工艺和技术。
——食品、药品、盐业、烟草等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
械、食盐、烟草等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
——安监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
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卫生、旅游、通信、金融、保险等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建立、健全和推广服务标准,大
力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服务名牌。
——统计部门要逐步把重要质量指标纳入全区统计范围,广泛收集质量信息数据,并会同
质监部门积极探索建立质量指标评价体系,加强对质量兴区工作的科学指导。
——工、青、妇等团体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教育,表彰质量工作
先进单位和个人,营造应有的社会氛围。
——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质量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严厉打击涉及产品、工程、
服务、环境等各行业各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质量兴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地区质监局、行署发改委、行署财政局、
行署农委、行署交通局、地区工商局、行署科技局、行署商务局、地区地税局、地区国税局、
行署统计局、行署建设局、行署卫生局、行署环保局、行署水务局、行署公安局、地区法院、
行署安监局、总工会、团地委、行署粮食局、行署旅游局、地区烟草公司、行署煤管局等部门
组成,负责质量兴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地区质监局,负责质量兴区活动的日常组织、
协调、指导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县(区)政
府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积极组织开展质量振兴活动。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大质量观原则。 我区的质量振兴要从全社会整体和全方位的抓质量,集中做好5
个转向:从主要抓产品质量的传统模式,转向注重抓包括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全过程质量;
从单一产品、单个企业创名牌产品,转向整个品牌、企业群体创名牌,组建名牌企业集团;从
只注重过程控制,转向注重向两头延伸:即从营销市场调研、产品设计开发到售后服务全过程
的要素控制;从注重符合性质量,转向满足消费者明确或隐含的需要;从狭义质量观,转向把
战略、质量、价格、成本、服务和人力资源、能源及生态环境一并考虑的广义综合质量观。
二是坚持创一流原则。瞄准国内外先进的质量标准水平,用“加速度”超常规办法赶超先
进,创一流技术、一流装备、一流管理、一流产品、一流服务、一流企业,争创天下第一。
三是坚持科技领先原则。以赶超同行业先进水平为目标,加大科技质量投入,把提高质量
与技术改造、产品开发、优质服务结合起来。
四是坚持资源优化配置原则。通过政策引导,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结构调整、招商引资、
多渠道融资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使资源向名牌、优势企业(集团)聚集,形成质量效益型新的经
济生长点。
五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原则。对全区“质量兴区”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
导,跟踪问效,梯度推进,滚动发展”的方针。
(三)加强领导
在地委、行署领导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实施质量兴区战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
有关重大行动。将质量兴区工作目标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考核
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订本行业质量工作规划,建
立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认真组织实施质量兴区战略。各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
抓共管,各负其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监管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
的质量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发挥组织领导、规划指导、政策引导等
职能,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开展“质量兴县(区)”活动,为质量兴区奠定坚实基础。
(四)政策扶持
质量兴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
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地区财政加大对质监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其他有关部门要在政策范围
内予以重点扶持,减免有关规费。行署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扶持性资金,用于名牌培植、农业
标准化示范区和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行
署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各地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扶持和奖励政策。
(五)舆论宣传
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实事求是地宣传报道质量工作的状况和质量兴
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有关监管部门要
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地发布质量信息,保障公众的
知情权和监督权。地区统计和质监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质量竞争力指数,地区环保部门定期发
布环境质量评价状况,地区质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的状况。要广泛开
展 “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实施不同层
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普及质量知识,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努力形成全民参与质量兴区工作的
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