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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获得黑龙江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企业的决定

关于奖励获得黑龙江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企业的决定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关于奖励获得黑龙江省名牌产品 著名商标企业的决定

   (2009年2月18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地林直、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大力引导和扶持企业创建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逐步形成我区非公有制企业知名品牌的
培育梯队,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名牌产品奖励办法》规定,经行署、林业
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对获得黑龙江省名牌产品、缴税50万元以上的北奇神高科保健品有限公司,
获得黑龙江省著名商标、缴税50万元以上的黑龙江省筑安集团、大兴安岭恒友家具有限公司、
宜家木业有限公司、北奇神药业有限公司等五户企业各奖励人民币20万元。

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区非公有制企业要向先进学习,加快实施商
标、品牌战略,创造更多的知名品牌,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