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奖励兑现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单位的决定
关于表彰奖励兑现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单位的决定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关于表彰奖励兑现2008年人口和计划
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单位的决定
(2009年3月3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地林直、中省直有关单位:
2008年,各地、各有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
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决策,保证了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的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各项指标。经全
面考核和综合评估,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决定给予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加格达奇区、松
岭区、呼中区、新林区人民政府,图强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十八站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
加格达奇林业局、古莲河煤矿,地委组织部、宣传部,行署公安局、行署广播电视局、报社、
行署财政局、集团公司财务部、行署民政局、行署教育局、地区工商局、行署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行署卫生局、行署农委、行署文体局等兑现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单
位表彰奖励。
希望各兑现责任状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
口问题的道路,努力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
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