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
政法工作
【综 述】 2009年,全区政法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地委“保增长、保民生、
保稳定”工作大局,发挥打击、保护、管理、服务职能作用,以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以化解
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年”活动为载体,通过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
提高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能力、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和公正执法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
快发展创造优良法制环境。大兴安岭地区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连续 5年
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护路联防工作在全省综合考核排名第一,被评为平安
铁路示范市(地);经济发展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3个县 (区、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经济
发展法治环境先进县(区、局);省“四警”进社区工作现场会在大兴安岭地区召开;“服务年”
工作经验在省会做典型经验介绍;公众安全感达96.5%,位居全省第三。
【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通报、分析研判、零报告、限期调处、领导包
案、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开展地县党政主要领导和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率先
在全省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制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办法》,
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考核体系。定期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排查涉法涉诉
越级访隐患,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承办部门和稳控责任人。加大中央交办案件的解决处理工作
推进力度,两批中央交办案件全部结案。在大冬会、全国“两会”、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期间,
没有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进京非正常访问题。
【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组织全区政法机关开展“服务年暨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深
入年”活动, 认真查摆和整改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观念落后, 政治业务素质不高等问题。开展
“公正执法示范岗”和“法律服务先锋岗”评选,组织律师志愿团到乡村开展“乡村结对子”
等活动.依法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
【队伍建设】 在全区政法机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抓落实、促发展”为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开办新警初任培训、警衔晋升培训、信息化管理、审判业
务、检察业务、司法行政业务等32个培训班,培训干警2094人。落实地委《建立和健全惩治与
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依法查处违法违纪干警。召开地直政法部门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座谈会,同地直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印发致全
区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廉政一封信,有效预防和减少政法干警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政法队伍的
公信力。 (钱 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