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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

人大工作




  【综 述】 2009年,地区人大工委把地委关心的重点、行署关注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民
生热点作为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听取审议行署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
决算、审计工作等专项报告。先后进行“大项目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环境
卫生建设”、“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区人大工作基本情
况”六项调研,重点对矿产资源开发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地委决策提
供依据。开展《省城市供热条例》和《畜牧法》的执法检查。《黑龙江南瓮河湿地保护区条例》
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6月1日正式实施。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7
件 268人次。围绕民生,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棚户区改造调研和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年
向全国和省人代会提交建议32件。开展“公、检、法”机关干警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情况
执法检查,下发问卷2000份,群众满意度96%以上。


  【听取审议专项报告】 召开两次委员会议,听取审议行署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财政预决算、审计工作和“两院”关于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打算、法院集中清理执行
积案专项工作及全区“公、检、法”机关干警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专项调研视察】 开展“大项目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环境卫生建设”、
“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区人大工作基本情况”调研,对
矿产资源开发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地委决策提供依据。按照省人大统
一部署,开展城市供热取暖调研和执法检查。提出“将居民楼内公摊部分及居民室内供热设施
维修费用计入供热成本”、“取暖期前后各延长一周供热时间”等意见和建议。组织省人大代
表到加格达奇区、新林区、呼玛县等地,开展棚户区改造调研和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 开展“公、检、法”机关干警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情况的执法检查。
下发问卷2000份,并进行明查暗访,群众满意度 96%以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
议。配合省人大,开展《工会法》和《畜牧法》执法检查。


  【议案建议征集】 全年向全国和省人代会提交建议32件,这些建议得到省和国家各部委
的重视。向国家提交的“将大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予以重点建设的建议”引
起国家的高度重视, 7月,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汪光焘到大兴安岭专题调研,形成报告报国务
院。在省人大统一组织的省人大代表“履职责、作表率,为黑龙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贡
献活动”中,征集代表建议和意见21条。


  【立法建议】 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和建议基础上,2009年4月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南瓮河湿地保护区条例》,6月1日正式实施。


  【信访工作】 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7件268人次。其中,涉法涉诉信访 36件,均
得到处理。


  【交流经验】 组织三县四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全省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加
格达奇区、呼玛县、漠河县做经验交流。参加省人大召开的民侨外委工作座谈会、13地市人大
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全国27地市人大工作联席会,交流工作经验,推动人大工作开展。撰写《大
兴安岭人大在发展中前进》,编入《黑龙江人大五十五年》。 (姚林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