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工会工作

工会工作




  【综 述】 2009年,全区各级工会组织以开展“民主管理年”活动为载体,配合地委、
行署开展林业体制改革工作。在全区工会系统开展“民主管理年”活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
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确保职工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林业
局体制改革工作中,各林业局工会充分行使监督和维护职能,实现职工不下岗、不失业、平稳
过渡工作目标。全区新增就业 1.6万人,第一、第二产业再就业人员分别增长24.1%、19.0%,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8%。实施家庭致富工程,全区结对帮扶10 146户,投入专项资金5771.52
万元,重点确定9大类 45个致富项目。2035户一类重点帮扶家庭晋升为二类重点帮扶家庭,晋
升比例61%,4562户二类重点帮扶家庭达到富裕家庭标准,晋升比例67%。被帮扶家庭年户均增
收3930元。全区 14个县、区、县级企事业单位帮扶晋升比例均超出45%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927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339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区自营经济从业35 194户,
从业57 108人,实现产值 6.9亿元,上缴税金2259万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 541元,
同比增加1173元,增加9.4%。各级工会组织坚持“党建带工建”工作思路,加强新建和改制企
业工会组织建设,全区组建基层工会1200个,发展会员 16万人,其中,新建企业工会337家,
新发展会员1万人,新建企业建会率和入会率分别达90%以上。


  【困难职工帮扶】 各级帮扶中心普遍与地方劳动和就业、司法等部门建立困难职工技术
培训和就业服务、法律援助联系制度,与民政、教育等部门建立助学和社会保障联系制度。各
级工会组织筹集资金309.7万元,提供各类救助3612人次,提供各类农民工救助421人次。坚持
济困式帮扶与造血式帮扶并举,以造血式帮扶为主的原则,为下岗职工提供种植业、养殖业、
加工业、服务业、林下资源开发业五个行业的创业项目39个。扶持3694名下岗职工开办旅游产
品经销店、家庭宾馆、小吃部、饲养场,发展庭院经济,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实现创业自救。


  【劳动竞赛活动】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在木材生产战线和林产工业系统开展劳动竞
赛活动,配合全区大项目建设的推进,创建“工人先锋号”品牌,推选全总命名“工人先锋号”
1家,省总命名“工人先锋号”5家。


  【营造“劳模林”活动】 与林业集团公司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营造“劳模林”活动
的意见》,各地、各单位主动与营林等部门联系,确定植树地点和树种,并对后期培育和管护
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全区组织劳动模范2700余人,参加春季义务植树23 000余株。


  【劳模义务服务活动】 在新世纪广场举行迎接“一节一会一论坛”劳模服务队成立启动
仪式。仪式上劳模代表宣读倡议书,地区领导为劳模服务队颁授队旗。在“一节一会一论坛”
活动期间,地区医院劳模服务队在新世纪广场开展义诊活动。漠河组织劳模服务队到广场、社
区、机场、车站、“五六”火灾纪念馆等地开展义务服务。加格达奇区组织劳模服务队到社区
和新建成的“知青广场”等公共场所除草、清扫垃圾、清除小广告。


  【提升职工队伍素质】 各级工会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配合企业行政,开展技术培训、
岗位练兵等活动。针对林产工业技术工人相对不足的实际,与林产工业处联合举办木材深加工、
集成材加工和刨花板加工培训班,全区林产工业系统的 200余名职工参加培训。开展“岗位练
兵”,营造“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发挥工会“大学校”
的作用,在全区职工中开展“共铸理想信念,共促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提升职工队伍素
质。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 全区594家企业按照 “不断完善、逐年提升”的思路,制定
《创建活动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将创建内容与企业发展相结合,使创建活动成为自我
调整、自我发展的过程。召开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根据企业发展和新形势需要,对创建标准进
行完善。


  【劳动争议处置机制建设】 全年受理职工来电 113次。启动职工法律援助“春风行动”,
“贴心律师”为职工维权办理案件11起。开展“法律广场”、“法律大集”、职工法律知识竞
赛活动。全区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310个,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315个,聘请劳动法律监
督员654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515人。签订劳动合同81 704人,其中,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876人,处理职工来访85人次,来信4件,参与劳动争议仲裁18件。


  【厂务公开】 制定《民主管理年活动方案》、《2009年厂务公开工作方案》,从维护职
工民主权利入手,落实职工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各地各单位坚持职代会会前报
告制度、 职代会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企业集体合同履约和业务招待费报告制度等。 全区
295家单位建立职代会制度,284家单位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女职工工作】 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开办各类培训、讲座和流动课堂,实现
女职工学历上档次、技术上等级工作目标。加大新建企业女职工组织建设力度, 组建率97%,
女职工入会率96.7%,形成规范的三级女职工组织网络。开展 “姐妹牵手”、送保险、送妇检、
送岗位等活动。“三八”节期间,为 100名单亲女职工送去女性安康保险。开办女性保健知识、
礼仪知识讲座106场,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女职工安康保险覆盖面80%,16名患病女职工
得到赔付,赔付金额38万元。开展联谊活动,为大龄女职工择偶牵线搭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
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覆盖面均超出省总下达的指标。


  【理论研究】 围绕工会建设与改革、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大理论
和现实问题进行调研,撰写调查报告24篇,心得体会文章 30篇,2篇论文被地委《工作动态》
刊发,3篇论文被评为“省工运理论研究优秀论文”。


  【外宣工作】 在省、地以上媒体刊发新闻稿件90余篇、图片55幅。在省工会“十大”召
开期间,在《黑龙江工人报》推出反映大兴安岭工会工作系列6块版面。“五一”期间,在《大
兴安岭日报》专版刊发全区获全国、全省“五一”奖状、奖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


  【征文活动】 为迎庆建国60周年,大兴安岭开发建设45周年,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成果,
与大兴安岭日报社合作在《职工天地》专栏举办“共铸理想信念,共促科学发展征文”活动。
活动自4月开始至12月末结束,评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8篇,特别奖12篇。


  【职工书屋建设】 在全区开展工会“职工书屋”建设活动。对2008年工会建立的20个职
工书屋自建点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职工书屋标准的进行挂牌,采取以奖代投方式为20家职工
书屋购买图书,进行奖励。向省总推荐塔河县总工会职工书屋为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全
区职工书屋自建点达40个。


  【劳模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 在“国庆节”来临之际,组织迎庆建国60周年暨建区45周
年劳模事迹报告团,在全区开展巡回演讲。报告团成员分别以《铸就辉煌再扬帆》、《回味人
生乐晚年》、《发扬劳模精神,展现时代风采》、《立足民警岗位,服务和谐社会》为题,以
不同的职业和身份演讲各条战线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好评。


  【“力量杯”职工乒乓球赛】 组织各县、区、林业局及地林直机关、驻加企事业单位22
个代表队110余名队员参加第四届全区“力量杯”职工乒乓球赛,比赛进行男女团体赛104场,
男子、女子单打比赛194场。经过3天298场比赛,4个代表队分获“力量杯”前4名,8名男选手
和4名女选手分获男子单打前8名和女子单打前4名。


  【经审工作】 补充、修改、完善审计制度,建立以审计为基础的经审制度监督体系,规
范工会经审工作。地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获全省评比特等奖。


  【信息工作】 围绕职工维权、增收、促进就业、社会稳定等全会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
热点问题,及时反映工作思路、工作措施。累计编发信息370篇,约 27万字,被各种报刊、网
站采用70余篇。


  【“金秋助学”活动 】 7月15日至9月10日,在全区开展 “金秋助学”活动。各级工会
组织筹资46万余元,资助困难职工子女和困难农民工子女182人。地总投放救助资金 16万元,
按3:1:1比例救助困难大学生50人,每人救助5000元。

  【文明单位创建】 制定《年度地总机关文明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健全规范档案
和音像资料。改善办公条件,美化办公环境。地区总工会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称
号。被地委、行署授予全区精神文明工作县级单位。 (牛晓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