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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建设

公安消防建设




  【综 述】 2009年2月21日,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由地方建制改为现役整体进驻。
实现组建顺利、交接平稳、工作推进、队伍稳定。发挥消防职能作用,防灭火工作有序开展。
新购置7台消防车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开展安全防事故督导检查10次,下发事故通报4次。
举办杭州湾商厦、华融商务酒店、海通证券公司、 中石油大兴安岭分公司油库灭火救援演练4
次。开展争当消防铁军体能训练,在省公安消防总队第一、二期攻坚组集训中,参训32名队员
全部过关。发表各类宣传报道1180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和“扶贫济困”爱民
助民等活动,消防官兵捐款4.4万元。全年接警出动144次,灭火出警 91次(其中扑救十八站林
业局、韩家园林业局森林火灾2次、增援内蒙古1次)、抢险救援18次、社会救助 24次、公务执
勤11次,出动车辆433台(次),警力1813人(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143人,抢救财产价值452.4
万元,射水2300吨,实现火灾形势和队伍双稳定。


  【装备建设】 1月,支队新购置 7台消防车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其中,抢险救援车1
台、12吨泡沫消防车1台、12吨水罐消防车2台、5吨水罐消防车3台,空气呼吸器15部、备用钢
瓶17个。5月,投入战备执勤。


  【安全管理】 开展警示教育和疏导教育,抓“人、车、酒”三个重点,根据季节转换、
补兵退伍、灭火救援、部队训练特点,采取“全天侯、全方位”教育。坚持“无事当有事抓,
小事当大事抓,苗头当问题抓”,由被动防范变主动预防。开展安全防事故督导检查10次,下
发事故通报4次,解决事故隐患。未发生任何等级事故和违反规定事件,实现“三无”目标。


  【战斗编程】 根据林区特点,克服部队车辆装备器材性能较差、一线战斗人员较少现状,
制定“1624”执勤战斗力量编程,编写 《大兴安岭地区火灾事故扑救实用性战术操法》5个种
类。举办杭州湾商厦、华融商务酒店、海通证券公司、中石油大兴安岭分公司油库灭火救援演
练4次,与内蒙古呼伦贝尔支队举行跨区域灭火救援实战演练1次。


  【消防集训】 按照“灭火救援攻坚组优先”原则,选拔优秀官兵参加打造消防铁军集训,
配备优良装备保障集训。基层大队在经费紧张情况下,优先保障“灭火救援攻坚组”建设。加
格达奇区、松岭区公安消防大队购进20万元器材装备,新林、塔河大队寻求省内兄弟单位支援,
落实集训所需器材。在省公安消防总队第一、二期攻坚组集训中,参训32名队员全部过关。


  【消防宣传】 在 《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中国消防在线》、 《黑龙江晨报》、
《黑龙江法制报》、《视频网》、《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广播电台》,开展打造消防
铁军系列宣传,相关媒体派记者跟踪报道。《大兴安岭日报》设专版,大兴安岭电视台“新闻
聚焦”栏目专题报道。发表各类报道1180篇。制作宣传板100块,宣传条幅 70幅,印发“三提
示”500份,发放公安部、省公安厅 《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通告》
400份,小区设立固定宣传牌 12处,发放《消防法》主题扑克 500副,《消防法》漫画宣传册
2000份,消防明信片30 000份,群发短信 6次。开展“社会化消防安全培训”25期,培训人员
4109人。


  【国庆安保】 开展“国庆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全区消防监督干警昼夜上岗,突出重点
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成立检查组148个,出动警力724人(次),
排查单位和场所1321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673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4份、《公安行
政处罚决定书》130份、《临时查封决定书》64份、《强制执行决定书》4份,罚款 31.36万元,
责令三停40家,行政拘留 26人。有244家单位更换损坏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
施。增设安全出口47个,更换灭火器985具,安全出口指示标志415个。检测27个单位建筑消防
设施。在各县、区、林业局举办“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班”24期,培训3618人,其中,管理层面
培训班10期,1683人,操作层面培训班14期,1935人。组织22个单位40名固定消防设施操作人
员在哈尔滨接受培训。开展辖区“熟悉建城区面积、熟悉辖区总面积、熟悉居民情况、熟悉战
备力量、熟悉人口总数、熟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活动,实地熟悉541次,单位609个,出动车
辆939台(次)、人员3354人(次),取消官兵休假、外出,确保战备执勤。


  【双拥共建】 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雷锋日”义务劳动、“绿色兴安岭”植树等活动。
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和“扶贫济困”爱民助民活动,全区消防官兵捐款 4.4万元。
(王 喆供稿)

责任编辑:焦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