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审判
【综 述】 2009年,全区法院系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
“服务年”活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工作的意见》、
《审判委员会学习制度》、《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司法警察工作规则》、《优化经济发
展环境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大兴安岭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工作
方案》、《大兴安岭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暨廉政建设集中教育活动工作方
案》、《大兴安岭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制度。理论学习与岗位练兵相结
合,开展“书记员、速录员技能培训班”、“民商事法官培训班”,收听、收看省法院专家视
频讲座。开展“法官论坛”、“法律文书评比”、“祖国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举办培训、
研讨班5期,培训干警210人(次),派24人(次)业务骨干参加省内外审判业务学习班、研讨班,
有 4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兴安”建设。设立绿色诉讼通
道,接待来访1200人(次),受理来信62封,其中,中央、省、地交办来信42封,同比上升285%。
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923件(不包括旧存158件),同比上升3.6%;结案3954件,同比上升1.8%;
综合结案率96.9%;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各类未结案件127件,同比下降19.6%,二审更审改
判率30.9%,同比持平。
【民事审判】 以调解和提供便民司法服务为重点,开展审判工作进社区、进林场,以化
解矛盾为主线,以案结事为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按“全方位、全程序、
全过程、讲求方法技巧”调解思路。受理民事案件2511件(不含上年旧存17件),审结2515件,
结案率99.5%,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一审案件调解率47.5%,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撤诉率
27.2%,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
【刑事审判】 坚持“宽严相济”方针,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46件(不含上年旧存3件),审结345件,结案率98.9%,同比上升 0.4个百分
点。受理二审刑事案件45件,审结45件,结案率100%。其中,涉案人员 442人,免于刑事处分
24人,刑事处罚418人,判处五年以上57人,重刑面13.6%。
【行政审判】 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以公开促公正,有效解决行政纠纷。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3件,审结33件,结案率100%,受理二
审行政案件10件,审结10件,结案率100%。
【执行工作】 以清理执行积案为重点,发挥执行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统一指挥”作用,加大对拒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受理执行案件886件(不含旧存137件),
执结913件,结案率89.2%,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开展集中清理积案工作,清理积案722件,
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执结,结案金额21 550.39万元。
【审判管理】 健全完善规章管理制度,从工作纪律、经费管理、后勤保障到审判秩序,
达到规范化管理。完善《合议庭审判活动考核评价办法》,制定《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
案件工作的意见》、《审判委员会学习制度》、《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强化审判
监督,受理申诉、再审案件88件。实行审限跟踪提示、案件繁简分流,缩短审限,完善绩效考
评。基层法院参照中院《绩效考核办法》,完善法警工作机制,制定《司法警察工作规则》,
明确法警值勤、值庭职责,在全区建立民商事案件法警值庭,确保日常办案和重大敏感时期审
判执行、立案信访工作。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思想认识、解决问
题、创新机制、司法作风、审判效率等方面取得成效。按照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
法制度要求,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强化审判监督和管理,制定《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
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工作的若干意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建
立清理执行积案联动威慑机制。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制定《大兴安岭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治理司
法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大兴安岭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暨廉政建设
集中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强化党员干部进取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谐司
法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庄重、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形象。综合结案在全省法院排名第
10位,一审上诉案件排名第13位,同比下降17.7%,执行工作排名第8位。
【教育培训】 全区法院系统以理论学习与岗位练兵相结合方式,开展“书记员、速录员
技能培训班”、“民商事法官培训班”,收听、收看省法院专家视频讲座,举办培训班、研讨
班5期,培训干警 210人(次),辅导12次。5月,开展“案件质量与效率”为主题的“法官论坛”、
“法律文书评比”活动。派24人(次)业务骨干参加省内外审判业务学习班、研讨班,有 4名干
警通过司法考试。
【廉政建设】 以防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制度规
范建设、监督网络建设、惩戒机制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廉政典型建设”为中心,建立干警队
伍正规化管理机制。制定《大兴安岭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签订《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状》。把法官廉政建设作为法院工作重中之重,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重点,
把反腐倡廉作为队伍建设核心,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司法服务】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和“服务年”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设立绿色诉讼通道,推进“和谐兴安”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企业发展,对涉企案
件,当日立案、一个月内执结。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稳妥审理企业转制、破产、生态保护等有
重大影响案件。审理涉及招商引资企业、生态建设、重点领域、破产转制等案件 278件,全部
结案,调解率87%。中院领导到企业调研走访,为基层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指导。 走访各
工业园区55次,国有企业 47次,下发司法建议函43份,审理合同纠纷案件 1473件,标的金额
1.36亿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700万元。推进审判工作进社区,在农村设立巡回法庭,实行
预约立案,简化程序。十八站基层法院在局址和林场社区设置“便民诉讼联系点”,聘任“便
民诉讼联络员”,形成法院、联系点、联络员三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漠河县法院制定20
项便民措施,推行“多轨制”立案,探索远程立案、巡回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
案等方法,方便群众诉讼。
【信访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及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力度,实行主审人 “三包一制”(包案
件、包信访、包赔偿、终身制), 用依法纠错、释法解疑、教育感化、社会帮扶、司法救助、
信访终结移交等方法,加强与地方政府配合,使多年信访案件得到解决。全年接待来访1200人
(次),受理来信62封,其中,中央、省、地交办来信42封,同比上升285%。无群体访、集体访、
恶性信访事件发生。
【基层建设】 加强物质装备,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争取政法专项补助,配发计算机、警
车、法台、法椅、车辆 196台(套)。新建、改造、维修工程投资3700万元,完成10个基层法院
新建、扩建、装修、二级网前期、视频会议室工程。装配 7个基层法院电子法庭。法警支队在
“全省法警业务比武”中取得好成绩。完成大兴安岭地区首例注射执行死刑任务。
(夏希慧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