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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煤代木”工程

“以煤代木”工程




  【综 述】 2009年,地区“两会”对全区“以煤代木”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制定《大
兴安岭地区巩固“以煤代木”工程2009~2013年工作规划》,明确今后五年目标、任务、措施。
“以煤代木”工程进入五年巩固期,主要任务是构建“以煤代木”工程思想保证体系、物质保
障体系、政策支持体系、资源管理体系、能源创新体系,抓巩固、防反弹。全区各地建立多部
门协作联动机制,把住引火柴入口关,加强加工企业和贮木场剩余物管理,控制剩余物进入居
民家中。对边远村屯,推广以农田、林中废弃物代木;对北极村、兴安镇等旅游区推广节能炉
具;对有条件地方推广以电代木、以气代木,以保护森林资源,巩固“以煤代木”成果,促进
生态功能区建设,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确保“以煤代木”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工程规划】 总结“以煤代木”工程两年实施期经验,结合大兴安岭实施生态战略实际,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巩固“以煤代木”工程2009~2013年工作规划》,从巩固“以煤代木”工
程现实基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战略布局、主要任务及工
作重点、保障措施五个方面明确今后五年目标、任务、措施。《规划》将构建“以煤代木”工
程思想保证体系、物质保障体系、政策支持体系、资源管理体系、能源创新体系作为五年工作
重点。各县区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五年规划,以确保“以煤代木”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补贴政策】 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企业职工取暖费由暗补变明补管理暂行办法》,
将原“以煤代木”补贴变为固定专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年全区补贴资金3000万元,随职工
工资直接发给个人。


  【防火专项检查】 下发《关于加强“三站”防火管理的通知》,由地区“以煤代木”办
公室主要领导带队,组成专项检查组,历时20余天,对全区70多个引火柴站进行重点检查,检
查覆盖面80%以上。


  【重点抽查】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巩固“以煤代木”工程2009~2013年工作规划要求,对
各地“以煤代木”巩固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文件精神,防火管理到位,
资源管理到位。户户无鲜木引柴,居民炉灶改为燃煤灶,实现以煤烧饭,以煤取暖。
(郭宇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