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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大兴安岭监管分局

银监会大兴安岭监管分局




  【综 述】 2009年,大兴安岭银监分局依法履行银行监管职能,加强金融服务,保障辖
区金融秩序稳定运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3.2亿元,同比减少0.8亿元;不良贷款
比例12.62%,同比下降2.61%,继续保持全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比例 “双下降”
趋势。开展现场检查15项,派出检查组25次,检查金融机构50个,累计投入工作日1111人次,
检查业务累计金额19.4亿元,检查出贷款形态划分不准确、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严、库存现金
超限等各项问题59个,违规金额2.36亿元,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57条。制定《大兴安岭地区银
行业金融机构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方案》,为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信贷支持。建立内外联动
监督体系,实现监管部门即时检查和银行机构内部审计监督有机配合,督促银行机构严格执行
干部交流、岗位轮换、近亲属回避、强制休假“四项制度”。制订《大兴安岭监管分局银行业
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试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综合履职评价体系,客观评价
高管人员2008年度履职情况。通过与政府部门协调、沟通,督促各银行机构通过查封借款人房
产、依法拍卖等方式化解不良贷款。通过不定期驻行监管、参加被监管银行(农信社)经营性工
作会议、窗口指导、风险提示、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各银行、信用社、重大金融活动、重点交
易行为和风险状况实行严格监测。开展清理金融积案活动,与法院联合办公处理办结辖区金融
积案。完善信息调研工作方案及信息调研考核办法,采取与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相结合的激励
举措,增强监管有效性建设。


  【金融服务】 为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信贷支持。简化农贷抵质押物登记手续,降低登记成
本,鼓励发放农户联保和小额信用贷款,完成《中国银行业金融服务分布图集》2008年数据填
报工作。引领银行业加大对小企业金融服务。银监分局与中小企业局联合组成调研组,对全区
42户具有代表性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情况进行调研。协同银行业参加中小企业资质认定有关事宜
座谈会,对抵押、担保等问题进行讨论和磋商。制定《大兴安岭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小企
业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对各机构已发放和意向发放贷款企业和贷款额度等情况进行收集、整
理和汇总。指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空白乡镇金融服务规划。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
动,向农民宣传借贷知识,解答农民疑难问题。


  【案件防控】 坚持辖内银行业案防工作高压防控态势,定期召开月例会分析形势,研究
制订案防工作新举措。将票据业务管理、假按揭贷款作为监管重点,开展风险排查。督促银行
机构严格执行干部交流、 岗位轮换、近亲属回避、强制休假 “四项制度”,经营性支行行长
(主任)交流面100%,建立内外联动监督体系,实现监管部门即时检查和银行机构内部审计监督
有机配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等改制金融机构进行案件防控重点检
查督促,及时排除各类案件隐患。进一步完善《大兴安岭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案件举报奖
励办法》,畅通投诉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许可】 制订《大兴安岭监管分局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试
工作程序》,规范高管考试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实现考试组卷、监考、评卷各环节监督和制
约。严格准入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监管25项。其中,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事项11个;核准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4人。建立健全问卷、民主测评、谈话、考试、日常监管记录、内外部评
价等要素组成的综合履职评价体系,对51名高管人员2008年度履职情况作出客观评价。


  【银行业机构监管】 制定《不良贷款贷款双降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银行业进行监督
管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经营管理、改善资产质量、增资扩股、提足拨备等各项监管指
标。 督促国有大型银行采取措施,重点监控“假按揭”贷款清收和资产保全工作。 清收转化
“假按揭”贷款 144万元。通过与政府部门协调、沟通,督促各行通过查封借款人房产、依法
拍卖等法律程序化解不良贷款。确定农村信用社“抓降”总体目标;指导各联社制定《不良贷
款清收奖励办法》,实行清收不良贷款问责制,把“双降”工作纳入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核
范畴。开展现场检查15项,派出检查组25次,检查机构50个,投入1111个工作日,检查业务金
额19.4亿元。检查出贷款形态划分不准确、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严、库存现金超限等各类问题
59个,违规金额2.36亿元,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57条。通过不定期驻行监管、参与被监管行经
营性工作会议、窗口指导、风险提示、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各银行信用社重大金融活动、重点
交易行为和风险状况实行监测,实现“岗位联动、内外联动”。参加被监管行工作会议10次,
约见各银行、信用社主要负责人22次,走访被监管对象23次,针对房产抵押贷款保险手续不全、
银企对账不及时等违规行为,下达风险提示书6份。


  【诚信建设】 争取政府支持银行业监管工作。开展清理金融积案活动,与法院联合现场
办公,落实35件金融积案执行措施及办结时间表。促成执行和解协议,兑现金融债权;对被执
行人下落不明、财产线索不清,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鼓励公民积极提供线索;对藐视
法律、有履行能力拒不偿还的“赖账户”、坚决予以强制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 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组织教育清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状,通过开“银行业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活动,强化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巩固“约法三
章”、“履职回避”和“三项清理”工作成效,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现场检查监督卡制度,定
期实行民主评议行风制度,促进廉洁监管。


  【监管文化】 开展“监管标兵”、“青年文明号”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
工、弘扬‘五四’爱国精神”等一系列创争活动,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和凝聚力。制作完成10余
幅监管文化成果展示版,录制完成监管工作专题片,全面反映建局以来监管工作成果。开辟图
书室、阅览室、棋牌室和运动大厅,购置运动建身器材,引导职工实现工作休息张弛有度。关
心职工健康,以工会名义看望生病和困难职工,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开展甲流疫情防范提示,
购买防甲流储备物资,对办公楼每日两次进行通风消毒严防甲流入侵,保证全体职工健康安全。


  【自身建设】 通过采取集中、自学、听讲座等形式,组织分局职工开展各项学习活动。
通过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分析检查、组织群众座谈、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总结等措施完成分局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后续环节的工作。制订《大兴安岭银监分局2009年度职工培训计划》、
《大兴安岭银监分局创建学习型组织 争做知识型职工学习规划方案》,加强对干部职工培训
考核力度。组织参加省局举办培训14项,参训168人,分局监管部门组织再培训4次,参训52人。
2人取得经济师资格,5人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委托地方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发
展中共预备党员2人,按期转正预备党员4人。推荐分局优秀业务骨干到省局学习锻炼。在监管
办事处选拔2名优秀监管员任副主任科员,1名任统计信息科科长。对 2名新录用工作人员进行
了集中培训。完善《信息调研工作方案》及《信息调研考核办法》,年内被各类载体刊发信息
调研36篇,其中,银监会1篇,省局政务信息11篇,黑龙江金融3篇。 (关晓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