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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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2009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以 “保增长、促发展、惠民生”为目标, 突出
“精心组织增收,加大向上争取,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监督管理”四项工作重点,加大财源建
设和征收力度,采取地县两级财政收入分成管理措施,加大重点税种征管,启动招商引税工作。
全年全口径财政收入64 880万元,同比增长23.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 34 502万元,同比增
长32.3%。政策和资金争取工作,除去返还性收入外,国有和省补助大兴安岭地区资金 19.9亿
元,比2008年净增 6.1亿元。优化支出结构,首次安排项目前期费用,推进全区项目建设进程。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为企业安排发展扶持专项资金2419万元,落实贷款担保6218万元。支
持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基础建设项目支出 104 370万元。加大对松岭、新林、呼中三区支持力
度,年内,国家、省、地投入1.51亿元。支持十八站林业体制改革。保障民生,加大公共财政
投入力度。全年全区完成一般预算支出 21亿元,同比增长35.3%。强化财政资金监督和管理,
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深化非税收入制度改革,罚没收入实行以需定支。加大基建投资评审力度,
全年评审68个项目,送审5.1亿元,审减9500万元,审减率18.6%。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
现政府采购3770万元,节支43万元。
【财源建设】 采取地县两级财政分成管理措施,下发《大兴安岭地区地县两级财政收入
管理办法》,加大对县区财政收入提取力度,增加地本级收入,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情况平衡支
出;开展财源建设调研,开展生态功能区建设、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收入等情况调查,对如何加强财源建设和财政增收能力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大重点税种征管,
全年完成全区契税672万元,耕地占有税886万元,中俄石油管道项目征收1650万元。制定文件,
规范土地使用税、公路建设工程税、车船税征管;实施招商引税,制定《鼓励和支持区外企业
在大兴安岭地区设立总部或独立法人机构的暂行办法》,明确奖励规定、奖励范围和奖励资格
的确认,明晰相关部门职责,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媒体上加大舆论宣传。
【向上争取资金】 争取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8800万元,同比增加5000万元;争
取生态保护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0 333万元(地本级3116万元);争取防火公路建设资金1200万
元。省财政给予大兴安岭地区各类财政专项资金44 159万元,其中,地本级12 226万元。全区
争取公检法司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人民法院办案专项资金8057万元,其中,新林、呼中、
松岭三区首次争取1795万元。省财政给予工业园区财政946万元,其中,园区退税746万元,建
设资金200万元。争取新增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600万元;全区先进村经审定为20个,省财政
奖励资金600万元。争取村屯撤并补贴 1500万元。松岭、新林、呼中三区行政政法、教育、乡
镇转移支付、廉租房补贴、社保资金、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奖励资金首次得到省财政补贴。
民生得到改善。新增地本级廉租房补贴1450万元。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在保
证2008年就业再就业资金补助水平基础上,连续3年增加拨款2000万元(2009~2011年)。
【优化支出结构】 首次安排项目前期费用。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安排 500万元用于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项目,推进全区项目建设进程。加快推进
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六大接续产业扶持力度,为企业安排发展扶持专项资金2419万元,落实贷
款担保6218万元。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市政建设、棚户区改造、污水处理、橡胶坝、公
路建设、地方铁路建设、社区改造等重点项目资金投入, 全年全区基础建设项目支出104 370
万元。地区财政从2009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 1000万元支持三区,年内, 国家、省、地投入
1.51亿元,用于三区基础设施建设地方配套资金补助及设备购置和改善民生。全力支持十八站
林业体制。向省汇报大兴安岭地区林业体制改革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引导塔河县做好承担政
府职能和社会职能准备工作,做好教育、卫生、社区、粮食、供水供暖等社会管理相关测算工
作,塔河县接收十八站林业局政府和社会事业地区补贴改革成本 198万元,从2010年开始执行。
【公共财政投入】 确保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落实国家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提高企业养
老保险待遇政策。全年发放养老金 74 104万元,增长30%。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提高城乡低保
对象财政补助标准,全年下拨城市低保资金6066万元,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 569万元,
同比增加1183万元、391万元。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全年下拨国家、省教育专项资金 1902万元。
落实惠农强农政策,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向粮户发放各种补贴资金5854万元。发放
城市出租车等五个行业石油补贴521万元,受益车辆、船只 2948台。做好“家电下乡”、“汽
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发放工作,全年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544台、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1432辆,
销售收入2594万元,兑付补贴资金289万元,兑付率100%。
【公共财政管理】 强化财政资金监督和管理。制定《行署财政局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
58项,对各类专项资金审核依据、申报条件、工作流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做出明确规定,
对上争取资金、对下拨付资金在严格监督下进行。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按照零基预算编制方法,
预算编制中突出强调综合预算概念,将部门单位所有收支全部纳入一本预算中,统筹考虑各项
资金收入,综合分配内外财务。深化非税收入制度改革,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
管”管理模式,做到依法征收、以票控收、应收尽收。罚没收入实行以需定支,办案费用支出
不再按原比例返回,而是根据依法机关工作实际需要申报支出。加大基建投资评审力度,全年
评审68个项目,送审5.1亿元,审减9500万元,审减率18.6%。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车辆
保险、公务车用油等重大采购事项为工作重点,年政府采购额3770万元,节支43万元。
(陈永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