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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企业内审

林业企业内审




  【综 述】 2009年,审计部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原则,加强对重点资金、重点
领域、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完成“天保”工程资金审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济目标和经营目标责任审计、营育林基金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
收支审计、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项目70项,查出违纪违规资金 36 874万元,审减工程支出111.9
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22条,收缴违纪资金和罚款90.5万元,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案件1件。
加强法制建设,学习《审计部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审计部审计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等
法规和管理制度,把行政问责制与审计工作相结合,加强审计项目管理和机关工作作风建设,
开展以“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审计中全面实行计算机
辅助审计,推进审计技术方法创新。全年编发撰写各类信息50篇,被中国审计报、大兴安岭日
报、大兴安岭信息、机关党建信息等采用22篇(次)。


  【“天保”工程资金审计】 组织完成对林业集团公司所属各林业局及驻林业局资源监督
办、呼中、松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农工商联合公司等22个单位“天保”资金审计,检查专项
资金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查出违规资金85.9万元,收缴罚款15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围绕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造价真实性以及
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大对不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搞计划外工
程和超计划投资、串项使用建设资金,损失浪费以及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
等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完成呼中、塔河、十八站、阿木尔林业局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
映山红滑雪场工程、职业学院行政教学医学实训楼工程、塔河林业局第一中学改扩建工程等18
个基建审计项目,审计投资总额12 784.1万元,审减工程支出111.9万元,查出超计划投资1155.4
万元,企业匹配资金不到位 245.8万元。揭示和反映部分工程项目没有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申报审批材料手续不完备,工程内业资料不齐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33条审计意见和
建议。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在检查所在单位财务收支、个人廉
洁自律等情况基础上,重点关注决策程序与效果,关注民生、发展、环境等方面政策的贯彻落
实情况。完成17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存在不良资产3583.4
万元,少列支出717.5万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51.5万元,账外收支11.6万元,结余资金挂账
78.1万元,其他违纪违规资金761.6万元。


  【经济目标和经营目标责任审计】 对林业集团公司所属9户森工企业、4户直属企业2008
年度经济目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利润、财政收入、应收款回收、非公有
制经济税金、职工工资增长、企业增加值等指标完成情况。调整损益不实 156.2万元,收缴罚
款 7.8万元。揭示个别单位存在执行财经法规不够严格,少计当期收入、虚列利润、虚增成本、
少列费用、少提折旧等问题。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营林生产计划
实施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提出审计建议。


  【营育林基金审计】 完成塔河、十八站、韩家园 3个林业局和地区森警支队育林基金专
项审计项目,查出违纪资金 190.8万元。审计过程中,以财务账面与现地核查相结合的审计方
式,重点核查营林防火三项费用真实性,抓住专项资金收入、支出等关键环节,逐块现场检查
审计抽样的营造林地。对一些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不符合营林设计质量要求实施作业现象提出整
改意见。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完成野生动物保护处、煤炭管理局、高级中学和哈尔滨
办事处等行政事业单位 2007~200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开展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办
2004年10月至2007年10月审计咨询工作,审计总金额1303.7万元,查出违纪违规资金53.3万元。
规范会计核算,发现并制止截留收入、固定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制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方案,围绕资产清理、资产分类经营情况
以及企业改制过程的合规性,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搞好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完成北奇
神集团公司、北药开发办、林田公司等3个单位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1 670.4
万元,收缴违规资金67.7万元。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 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形成“主要领导
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分工抓落实”工作机制。严格执行 《地直机关工作人员行为
“十不准”规定》,从推行和完善审计公开承诺制、谈话诫勉制、廉政责任制、审前公示制、
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反馈制,提升审计管理能力。项目审计中,加强管理、加大力度,促进增收
节支。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对虚报项目计划,不按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验收
标准的,坚决调整工程投资金额,减少损失浪费,节约工程支出 112万元;经济(经营)目标审
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天保资金和育林基金审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中,突
出关注损失浪费问题,通过审计手段进行纠正,调整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 500多万元。加强审
计项目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科学管理,发挥审计软
件作用,在保证审计质量前提下,尽量节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压缩差旅费支出,降低
审计成本。


  【法制建设】 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学习《大兴安岭地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实施意
见》、《审计部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审计部审计执法责任及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等法
规和管理制度。行政问责制与审计工作相结合,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全面落实
审计决定的意见》,开展行政问责工作,审计过程中,对不落实审计决定,不认真采纳审计意
见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结合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行政问责,把行政问
责制要求落实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把开展行政问责制工作作为审计作风建设重要
内容,把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价科室和个人工作重要依
据。


  【专项审计调查】 开展“以煤代木”工程资金使用效益、“蓝莓节”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的审计调查、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大项目建设投资跟踪审计和治理“小金库”专项审计
工作。 (马丽鑫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