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征管 【综 述】 2009年,全区地税系统突出管理主线,坚持“巩固工作成果,扩展工作领域,
提高工作层次”工作方针,强化税费收入。加强房地产业、建筑业、饮食业、洗浴业、娱乐业、
营运车辆和土地增值税“六业一税”管理,全年组织“六业一税”入库11 224万元,同比增长
27.5%,增收2420万元,拉动全区税收增长11.5%。加强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建税、
出租房屋税收五个地方税种管理,制定《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建税等管理办法》,
利用联动机制系统,强化信息比对。加强棚户区改造税收管理,制定《棚户区改造工程税收管
理办法》,整理棚改工程税源管理资料范本,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公路建设项
目税收管理,整理推行“分类管理,信息比对,各税统管,委托代征,以票控税”管理办法,
制定公路工程应纳资源税计算标准和公式,提高公路建设税收控管水平。加强木材加工业税收
管理,制定《木材加工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全年实现税收442万元,同比增长47.8%。加
大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力度,发挥税务稽查作用。加强联动机制建设, 7个县区局全面运行联动
机制软件。深入开展清缴欠税工作,组织欠税入库 778.4万元。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提档升级工
作,1个基层单位被评为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单位, 1人被评为全省地税系统先进个人,1个基层
征收服务厅获地级青年文明号,9人被评为地级青年岗位能手。
【组织税费收入措施】 分解工作任务抓落实,建立起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任务目标责
任制;完善工作模式保增长,巩固“六业一税”管理。加强征管基础工作,完善征管规程,抓
好一户式纸质征管档案建设,从 9月开始,推行联动机制管理系统。继续开展地方税收专项检
查和打击假发票工作;扩展工作领域,培植新税收增长点,实现大幅增收。继续加强城建税、
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出租房税五个地方税种管理。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巡查、
及时采集涉税信息。落实《公路建设工程税收管理暂行办法》、《木材加工企业税收管理办法》;
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效能,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举行单科结业考试。继续推行税收执
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 强化以票控税,对不缴纳税款的房产不开具《销售不动产业发票》。
加强对房地产业预收房款税收管理,确保预收房款应纳税款及时入库。制定房地产业税收管理
工作制度,对新开发项目、存量房、棚户区改造和未经批准先行施工房产开发项目进行规范化
管理。辖区内以前年度建988套7.8万平方米的“存量房”比照新建房地产健全相关资料,纳入
正常税源监控。全年完成税收1076.1万元,同比增长16.2%。
【建筑业税收管理】 制定《建筑业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建筑业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建筑业资源税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建筑业印花税、车船税等地方各税征收管理的意见》,
明确以项目管理为核心,实行信息比对,以票控税,各税统征管理模式。加强大项目管理,根
据项目规模,确定项目税收责任人,对大项目实行税款清算制度,完工工程按照决算价款清算
清缴各项税费。制定建筑业税收考核制度,责任到人,对执行税收政策、税款征缴入库等各环
节进行全程监督。全年完成税收7340.8万元,同比增长38.5%。
【饮食业税收管理】 加大有奖发票宣传力度,打击拒开和变相拒开发票行为,对拒付发
票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调整定额,实现以票控税。全区受理饮食业发票举报15起,罚款1.58万元,
调整定额13户,月增加税收 1.4万元。实行巡查制度。加大未达起征点户,特别是临界点户的
巡查管理,对达到起征点的立即恢复征税,全区对39户达到起征点纳税户恢复征税,月增加税
收1.7万元。加强免税户监管。全区对30户减免税到期纳税人恢复征税,月增加税收1万元。全
年完成饮食业税收728.6万元,同比增长11.9%。
【洗浴业娱乐业税收管理】 严格审查娱乐业和洗浴业纳税人收入状况,完善工作程序,
明确责任,开展不达起征点业户认定工作。加强娱乐业和洗浴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等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准确核实房产原值、租赁金额和土地面积等计税依据,严禁随意降低
计税标准和应征税额行为;加大对娱乐业和洗浴业纳税人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章
和制度规定,正常纳税户按期申报足额缴纳应纳税款。开展对非正常户的典调和巡查工作,及
时掌握非正常户经营状况和收入水平。开展对娱乐业和洗浴业税收调研分析工作,根据其行业
特点研究分析税源变化规律,总结和完善管理方法及措施。全年完成洗浴业税收49.9万元,同
比增长20.2%。完成娱乐业税收76.4万元,同比增长8.7%。
【营运车辆税收管理】 加强与交通运管部门信息交流,掌握营运车辆底数。加强源泉控
制,强化委托代征,委托货站、中介机构、支付运费单位代征营运车辆的税收。严格规范代征
行为,加大对委托代征单位的巡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未代征或少代征税款问题。加强以票控
税管理。全年完成税收1846.4万元,同比增长6.6%。
【土地增值税管理】 加强对二手房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管理。加大土地增值税税源监控
力度。全年完成税收106.2万元,同比增长24.5%。
【城建税管理】 加强与国税同级部门征管信息的交流,建立情报交换制度,构建信息共
享平台。重点加强增值税、消费税信息及“双定户”情况交流。利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比对,
根据省局下传的2007年、2008年度增值税、消费税信息以及各县区汇总数据库中的营业税信息,
做好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信息比对工作。全地区2007年信息比对产生预警 610户,应补城建税
105.43万元,应补教育费附加53.7万元。2008年后的“三税”信息通过联动机制系统信息比对
软件进行比对,有差异信息由联动机制软件直接传到税收管理员平台。通过比对,产生预警636
户,应补城建税97.2万元,应补教育费附加46.5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0万元。全年完成城建税
1718.1万元,同比增长6%。
【土地使用税管理】 开展土地联合勘测,加大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力度。加强部门合作,
联合勘测,解决纳税人占用土地没有明确计税依据和纳税人的应税面积与占地面积明显不符问
题。与同级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联合发文,在全区开展土地占用情况联合清查测定。各县区局
成立联合组织机构,上半年全区勘测157户,应纳税款1031万元,增长税源355万元,实现入库
876万元;做好信息比对,及时掌握税源增减、变化情况。 准确掌握税款应缴、已缴、未缴情
况,及时更新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实行分类管理。把没有政府职能的纯林业局、无土地证企
业作为突破口,逐步进行规范。完成土地使用税2585.9万元,同比增长6.6%。
【车船税管理】 建立交叉立体式联合监控管理机制,确保车船税应收尽收。搞好代征监
管。加大对保险机构代扣代缴车船税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按季对保险机构进行代扣代缴情况检
查,对不收或少收车船税的保险机构,移送稽查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财
政和交警部门协调配合。通过与地区财政局、地区交警支队协作,在全区联合发文加强车辆管
理,形成管理合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车辆没在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时,由同级财政
部门在拨付部门预算经费时扣缴车船税。通过发放油补和拨付经费机会,加强源泉监控,补缴
车船税30余万元。交警部门进行车辆年检时,对没有缴纳车船税车辆不予年检,对所有车辆实
行“先税后检”。通过车检堵塞漏洞,全区补缴入库车船税20万元。车船税完成 469.5万元,
同比增长30.2%。
【印花税管理】 全面提高核定比例,加强印花税管理。对不能据实征收的企业一律核定
征收,全面提高核定比例;加强检查,挖潜补漏。通过代开发票及税务登记等环节对印花税实
行源泉控管;加强大项目管理,对房开、水利、公路、建筑安装等工程项目严格管理,实行印
花税委托代征。完成印花税407.1万元,同比增长53.3%。
【出租房税收管理】 推行“清查税源、明确主体、核定征收、协税护税”管理办法,印
发《关于加强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工作的意见》,推动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对辖区内房屋出
租情况做到“出租房屋清、租赁金额清、变化情况清”;明确纳税主体。通过承租人、社区、
公安等查找出租方,查找不到的由承租人代缴。实行核定征收。对个人出租房产应缴营业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各项税费实行核定征收。完成全年房产税1732.2
万元,同比增长28.8%。
【棚户区改造税收管理】 推行“确定主体、分项管理、发票详开、核实减免”管理经验,
制定《棚户区改造工程税收管理办法》。年初,地区局分管局长带领流转税管理科,到加区地
税局指导税源管理部门强化对棚改工程税源管理,搜集整理棚改工程税源管理资料范本,下发
到各县区局遵照执行,促进棚改工程税收管理工作规范化,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
【公路建设项目税收管理】 推行“分类管理、信息比对、各税统管、委托代征、以票控
税”管理办法,与交通、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公路建设工程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对公路建
设工程的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管理做明确规定,根据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地点分
散、工程逐级分包转包、以应税沙石为主要原料、施工用车多为临时雇用或租用等特点,对分
包转包环节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收购使用未税沙石应扣缴的资源税,施工用车的车船税及
车辆税收等相关税种的管理都进行明确规定。测算确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按期核定预征,
工程竣工清算。走访公路工程设计部门及技术人员,根据黑龙江省建筑施工定额标准确定公路
工程应纳资源税的计算标准和公式。信息采集过程中,对每一个标段的车辆情况详细登记,按
照自有、雇用、租用等不同情况,根据现行车辆税收政策进行征收管理。
【木材加工业税收管理】 制定《木材加工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推行“部门协作、
分类管理、委托代征、专项检查”管理办法。加强与国税、林业、铁路、资源管理等部门信息
交换,定期采集增值税缴纳、产品销售、产品运输等信息,结合纳税人申报和纳税检查情况开
展信息比对分析,掌握纳税人经营情况,确定计税依据;建立木材加工行业涉税台帐,实行分
类管理,明确管理员职责;对木材加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实行核定征收;
对无法查实收入的,参照同行业税负水平确定应纳税额,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对实行委托代征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由代征部门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
业所得税;加大巡查和检查工作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全年实现税收 442万元,同比增长
47.8%。
【依法治税】 加大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力度,发挥税务稽查作用,全区累计查补入库税款
553.4万元,完成收入目标104.85%,占税收收入比重2.81%。滞纳金、罚款 91.5万元,完成收
入目标115.53%,占查补入库税款比重16.5%。提前5个月完成省地税局确定的工作任务。
【联动机制建设】 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联动互动机制。联动机制软件启
动采取先试点总结经验,后全面推开形式,试点单位为加区地税局和漠河地税局。试点单位在
地局联动机制领导小组有关人员指导下,进行相关业务人员培训,抽调业务骨干采集数据,在
对采集数据严格把关后录入联动机制软件,进行分析预警后分配预警,实施日常管理和纳税评
估。地局成立二个推进指导组,9月,进驻松岭、塔河、呼玛、新林、呼中5个局进行实地指导,
经过14天工作,5个局全部完成联动机制各项工作程序,联动机制软件在7个县区局全面运行。
全年全区累计录入企业基本财务信息数据 664户(次),确定评估对象38户,约谈或核查有问题
11户,补正入库税款21.1万元;联动机制预警分配到日常管理8679户,其中,3096户实施催报
催缴,2348户实施下户核查,3235户实施日常检查,日常管理补正税款70.6万元。
税收宣传
【纳税服务】 采取“四增强”措施,提升纳税服务工作。增强税收政策支持度,让纳税
人称心,以支持和服务工业园区建设为目标,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以服务纳税人为己任,执
行好、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人提供充分的政策支持;增强纳税服务优质度,让纳
税人省心,对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实行“特事服务”,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特殊服务”,对服
务需求紧急的企业实行“特快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事先预约、友情提示等系列“特色服务”;
增强税收执法公信度,让纳税人放心,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推进政务公开,增强税收政策操
作透明度。通过政府网站、地税网站、电台、报刊等形式,把税收政策、办事程序和结果及时
公开,力求办结率和准确率100%;增强工作满意度,让纳税人开心,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
境深入年”为契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完善绩效考评,提升工作效能。
【教育培训】 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练什么原则,
以征收、管理、稽查、计会统、税政、社保六个工作岗位培训为重点,坚持以省局统编教材为
基础,开展4+1学习活动,以培训促学习,以学习促竞赛,以竞赛促工作。地区局制定方案,
各县区局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全年开展视频和其他形式培训17次,培训430余人次,138课时。
组织《职业道德教育》、《税收与会计基础知识》、《税政岗位实务》、《计会统岗位实务》
等4次全区统考。在全国税务系统稽查考试中取得全省第二名。
【落实《四条禁令》】 重点加强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纳税服务和税收政策
落实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把《四条禁令》渗透到税收业务各个环节。贯彻实施《四条禁令》与
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相结合,把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相结合。加大
明察暗访力度,7月和8月,结合“十项”重点工作推进,开展执法监察和《四条禁令》明察暗
访,发现违禁案件7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税收宣传】 开展税法进学校、进社区、下乡村,举办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
单6000余份,解答咨询307人次。收集整理国家和省优惠政策,编印 2700册《税收优惠政策汇
编》,免费送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纳税人手中,引导企业和纳税人用好、用足、用活税收
优惠政策。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等年内出台的各项新税收政策,采取办培训班形式及时进行
辅导,全年举办辅导班9期,培训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336人次。
【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优化纳税服务,推行网上申报和财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完善
以网上报税为主体,上门申报、电话申报、邮寄申报为补充的多元化报税体系。对偏远林场、
城区边缘纳税人,实行“简并征期,合并征收”管理方式。开展个性化服务。为纳税人急、特、
难涉税事项,提供预约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涉税事项实行现场办公,上门服
务,全年走访企业156家,现场办公24次,现场解答涉税问题31个,解决疑难问题7件。落实税
收优惠政策,落实促进改善民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节能减排、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等各项
税收优惠政策。修订和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16项措施和《为工业园区经济
发展服务实施办法》,制定《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七项制度》。为3997户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
户减免税款299.96万元,为996个下岗业户减免营业税 290.7万元,为131户教育机构减免营业
税72.7万元,为94户医疗机构减免营业税377万元,为5071笔二手房转让交易减免各税 1209万
元。 (杨忠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