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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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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9年,行署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预测、预警工作,对经营 110种
居民生活必需品的10家商企推行定点、定时、规范的市场价格监测。加强以民生价格为重点的
价格监测、巡查工作。联合财政、畜牧、商务、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下发《大兴安岭地
区防止生猪价格过渡下跌调控实施细则》,维护生猪市场价格稳定。加强化肥价格监测、监控
工作,春耕及追肥期间,实行化肥日跟踪监测。应对突发事件对市场价格的冲击,制止借甲流
防控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行为。贯彻从紧价格政策,开展“规范价格热点问题”专项行
动,维护居民用气价格相对稳定、强化全区药品价格监管,降低药品价格和医疗费用水平,规
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从源头抓好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严格执行所有行政事业收费持证收费规
定,严把《收费许可证》发放关,严格审核每一项新增收费,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政策,年内取
消13个部门31项收费项目,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公民收费负担 4409.84万元。严格执行《收费许
可证》公示制度、发放审批程序,严格票据管理。通过自检、年检、整改总结三个阶段,对各
执收单位按类别分批次进行年检,对118项行政事业费 1.07亿元的收费总额进行集中年检。开
展涉农收费、涉企收费、医药价格收费等专项检查。


  【价格监测】 落实黑龙江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与信息报送制度。对经营 110种居民生活
必需品的10家商企推行定点、定时、规范的市场价格监测,提高价格监测质量及时效,夯实价
格监测工作基础;加强以民生价格为重点的价格监测、巡查工作。元旦、春节、国庆及“两会”
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每日组织人员进行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防
止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联合财政、畜牧、商务、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印发《大兴安岭地
区防止生猪价格过渡下跌调控实施细则的通知》,对预防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而引发的后继性生
产萎缩及可能造成的短缺性通胀危险做出预警性安排,维护生猪市场价格稳定;加强化肥价格
监测、监控工作。春耕及追肥期间,实行化肥价格日跟踪监测,对全区农资市场的供应渠道、
需求总量、周边环境等展开调研,及时将国家和省有关农资价格新政策、新规定送到供销企业,
增强企业自觉履行安全供应、合理定价、有序竞争义务的责任感;应对突发事件对市场价格的
冲击,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相关的食盐、体温计、口罩、莲花清瘟胶囊等八个品种价格监
测,加强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力度,对经销单位开展警示性宣传教育,制止借甲流防控之机乱
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行为,避免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恶性事件发生;在准确掌握市场价格信
息,周密开展市场价格调研, 综合国内外及毗邻地区市场价格动态基础上, 定期不定期印发
《价格动态》,及时向地委、行署和省物价局报告全区市场价格形势、价格波动原因和应对措
施建议等,为调控全区市场物价做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价格管理】 贯彻从紧价格政策,遵守价格管理权限,严审定价程序。开展“规范价格
热点问题”专项行动,对民用液化气销售价格实行按采购批次逐次审定价格的政策,控制加价
水平,维护居民用气价格相对稳定。执行主要药品最高限价政策,建立起与供应商和销售企业
政策传达渠道,通过网络和上门送达等方式,将价格调整方案送到各药品供销单位,强化全区
药品价格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降低全
区药品价格和医疗费用水平。把为企业排忧解难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为全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
水、电、土地、环保等方面价格咨询服务;为项目建设开展价格预审核和预审批,确保全区重
大项目建设的推进。配合“北极光节”、首届“国际蓝莓节”等活动,对全区与旅游相关门票、
餐饮、旅店、交通等价格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制止和
打击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维护全区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清费治乱减负】 坚持把“固本清源抓规范”作为清费治乱工作首要任务,落实《黑龙
江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把收费许可初始关,做到“六严”。严格执行所有行政事业收
费持证收费规定,严把《收费许可证》发放关。逐一排查登记全区 30个收费系统、456家收费
单位 (或收费点)、118项收费项目,核查每一项收费性质、标准、对象、范围和期限,使用由
省局统一印制《收费许可证》,建立起《收费许可证》档案。每一项收费做到合法有据、合理
有度、合规有序;严格审核每一项新增收费。对每一项新增收费申请核查其相关要件是否齐备,
本着项目从简、标准从低原则,适时适度予以核准、不核准或暂缓核准;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政
策,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收费清理整顿措施,该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该降低标准的项目一
律降低。年内全区取消13个部门31项收费项目,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公民收费负担 4409.84万元;
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公示制度。收费单位(或其收费点)在固定收费场所公示收费许可证正
本或者副本,并实地监督落实;严格《收费许可证》发放审批程序。建立初审、核准、批准的
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集体审议、领导签发工作方法,规范《收费许可证》发放工作流程,保障
《收费许可证》发放工作政策严肃性、办公高效性、行风廉洁性;严格收费票据管理。与财政、
税务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工作,把《收费许可证》作为收费单位到财政、税务部门首次办理购买
收费票据或发票时的第一要件,遏制滥收费现象滋生。把《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作为收
费管理重中之重来抓,年初,印发《关于做好2008年全区收费许可证审验及2009年换证工作的
通知》,对全区《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和换证工作进行部署。通过自检、年检、整改总结三
个阶段,对各执收单位按类别分批次进行年检。经过60天对全区 1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07
亿元的收费总额进行集中年检。开展清理整顿涉及生产流通环节收费工作,对66项行政事业性
收费、5项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存在的矛盾问题,向上级反映,提出取消4项,降低标准 3项,
应重新发文明确2项的建议。


【物价检查】 5月到9月,分三个阶段对全区涉企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开展涉农收费
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农村中小学、公安、民政、劳动、国土资源、建委、工商、农委、
畜牧、化肥经销站等75个单位2008年 1月1日后的各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历时1
个月,对全区34个国土和城建等部门涉及国家和省已取消和停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情况进
行重点检查,查出违价单位7个,查出非法收入56 161.80元,已全部退还用户。抽调全区骨干
力量30余人,组成8个检查组,对三县四区和林业集团总医院等21家大医院和 50余家药店进行
医药价格收费检查,收缴违法所得8072元。 (李晓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