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保护
野生动植物保护
【综 述】 2009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和湿地保护工程实施,重点在自然保护面积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宣
传、执法检查、疫源疫病监测和林下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生态区建设,新
增各类自然保护面积39万公顷。开展“兴安一号”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
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出动执法人员910人次,出动车辆207台次,清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107
户,取缔非法养殖场所7户,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67起,收缴各类野生动物457只(头),
林蛙500余斤,收缴各类猎捕工具1320件,处理违法人员 85人。加强湿地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
获批中央和省级湿地保护建设资金1298万元。完成全区33块重点湿地和1103块野生动植物样地
外业调查。重新调整国家级监测建设布局,开展鸟类环志培训和环志工作,建立 4处鸟类环志
站。推进林下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林下资源加工企业原料供应指导意见》,
有偿转让林下资源经营权面积241万公顷,转让承包费用1639万元,参与转让职工 1298户,职
工户均收入 5000元。加强资源馆建设,维护保养设施设备,接待参观团体599个,9800余人次。
【自然保护区管理】 开展生态建设,促进自然保护面积、数量双增长。根据地区“两会”
建设任务安排,印发《2009年全区自然保护区建设任务的通知》,调整细化分解新增保护面积
建设任务指标,落实林业局组织实施。完成 9个保护区、2个保护小区、2个湿地公园科学考察、
总体规划和评审工作,新增各类自然保护面积39万公顷。全区林业系统建有森林、湿地和野生
动物物种保护类型自然保护区19处,保护总面积138.3万公顷,占全区总面积16.6%,其中,省
级以上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98.4万公顷,占全区总经营面积11.8%。国家级保护区3处,为呼中、
南瓮河、双河保护区,总面积 48.6万公顷;省级保护区5处,为北极村、岭峰、绰纳河、多布
库尔和盘中保护区,总面积 49.8万公顷;地级自然保护区 (保护小区、保护地)11处,总面积
39.9万公顷。建立保护区评审专家数据库。
【“兴安一号”专项行动】 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力度,1至6月,与公安、森保、
工商等部门配合,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代号“兴安一号”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
法犯罪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910人次,出动车辆 207台次,清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107
户,取缔非法养殖场所7户,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67起,收缴各类野生动物457只(头),
林蛙500余斤,收缴各类猎捕工具1320件,处理违法人员85人。
【湿地保护】 开展湿地资源保护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嫩江源湿地保护建设项目,聘请省
林业设计研究院和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专家,编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嫩江源湿地保护
建设项目》。完成大兴安岭湿地监测网络建设、南瓮河湿地恢复及额木尔河湿地保护等项目可
研和申报,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复,获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298万元,到位资金1148万元,
按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和投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专家调查研究,搜集湿地相关基础资料,向国
家林业局湿地中心多次汇报大兴安岭寒温带森林沼泽湿地调查情况,得到认可。组织开展全区
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完成大兴安岭东部林区33块重点湿地和1103块野生动植物样地外业调查
工作,全区湿地总面积153.1万公顷。其中,河流湿地6万公顷,湖泊湿地 500公顷,人工湿地
600公顷,沼泽湿地147万公顷。
【疫源疫病监测】 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做好国家级监测站建设项目和新建
国家级站准备工作。结合全区候鸟迁徙、自然环境、人口密度和站点设置等实际情况,重新对
国家级监测站建设布局进行调整。组织编制呼中、西林吉两个国家级站建设项目和拟建南瓮河、
呼玛、图强、绰纳河4个国家级站可研报告。启动鸟类环志培训及环志工作,组织4个保护区专
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鸟类环志培训,环志人员初步掌握鸟类环志基本方式方法和相关知识。举
办培训班,聘请国家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和中国鸟类环志中心专家对全区从事监测和环
志工作技术人员培训。全区建立4处鸟类环志站,环志鸟类71类1800只。
【林下资源保护】 推进林下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主要领导带队,到漠河、图强、新林等
野生浆果主产区就林下资源保护利用和国有林场改革等问题进行重点调研,向行署提交有价值
调研报告和专题推进工作方案。扶持林下资源精深加工企业,到超越、百盛和北极冰酒业等企
业调查研究企业生产加工及原料供应情况,协调分析解决企业发展状况及原料基地建设等问题,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林下资源加工企业原料供应指导意见》,协调企业落实原料基地。按《大
兴安岭地区林下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林下资源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
在阿木尔林业局进行生态性保护、集约化经营、人工驯化和引种驯化等实验研究。实行林下资
源经营权有偿转让,全区转让面积241万公顷,转让承包费用1639万元,参与转让职工 1298户,
职工户均收入5000元。
【保护宣传】 利用“爱鸟周”开展以“共建生态文明家园”为主题的爱鸟护鸟宣传教育
活动。印发《大兴安岭地区野生动物保护暨“爱鸟周”宣传活动方案》(大署办[2009]31号),
在新世纪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挂宣传挂图,循环播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黑龙
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录音宣传带,组织中小学生参观资源馆,会同地直机关工委、行署教
育局、共青团地委联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活动,发出《爱鸟宣传倡议书》等,增强全社会人
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资源馆建设】 加强资源馆管理,对投影机、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与保养,更新展
示图板,确保展板数据准确性和参观运转正常。发挥科普宣教基地作用,与关工委、教育局及
军分区联合对中小学生和驻加部队开展生态道德教育和爱国爱区教育活动,青少年和官兵保护
环境、爱绿护绿和守卫家乡意识增强。完成“一节一会一论坛”和“知青上山下乡40周年庆祝
活动”等大型政务接待任务,接待参观团体599个,9800余人次。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完成学习调研、分析检查
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工作。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重点工作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及早推进落实;
运用科学发展理念指导呼中和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科学编制;理清发展思路,
多次到基层调研,制定专题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量化任务目标;建章立制,实
行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邮寄办理制度,为企业、个人减少成本费用;优
化经济发展环境,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能减则减和能取消则取消原则,取消
专业狩猎、业余狩猎、运输证工本费、狩猎证工本费等 4个收费项目;制定《关于林下资源加
工企业原料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解决林下资源加工企业缺少原料基地实际困难。
【文明单位创建】 开展“文明科室评选”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年”活动,进行新
时期思想道德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改善办公服务环境,推出服务承
诺,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提高整体文明创建水平;发挥工会作用,组织
开展救灾捐款和捐资助学活动。全处10名职工捐款3900元,其中,捐资助学款1800元,社会捐
助2100元。 (毛兰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