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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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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9年,全区各级宗教管理部门贯彻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执行《宗教事务条
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宗教地、县、乡三级管理网络建设和宗教党员领导干部、统战
宗教干部、教职人员“三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巩固;通过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
动,使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加强抵御境外渗透宣传教育活动,切实
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全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全区有伊斯兰教、佛教、
基督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总人数 53 393人,占全区人口10%,其中,佛教30 638人,基
督教20 049人,天主教102人,信仰伊斯兰教2604人。全区宗教活动场所 32个,其中,佛教寺
院7个,基督教场所19个,天主教场所1个,伊斯兰教清真寺5个。


  【抵御境外渗透】 7月10日, 行署民族宗教局在加格达奇清真寺召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座谈会,40余名回族群众代表参加,座谈会就新疆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进
行通报,与会回族群众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珍惜大兴安岭发展形势,维护社会稳定。配
合公安国保大队开展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工作。8至 10月,与公安国保大队到
加区、松岭区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情况。帮助解决宗教场所
存在的安全防火等问题。


  【省佛协培训班】 8月16日至18日, 黑龙江省佛教协会在漠河县举办中青年寺院执事培
训班,来自全省13个地(市)54名执事参加培训。省佛协会长静波法师、省宗教局一处吴非处长、
漠河县副县长张东彪在培训班讲话,大兴安岭地区民族宗教局和漠河县分管宗教工作人员参加
开班式。主要进行创建和谐寺院、宗教政策法规、寺院财务管理及宗教知识专题讲座。


  【举办宗教系统干部培训班】 9月7日至9日举办全区宗教系统管理干部培训班。 来自全
区各县区、林业局、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主管宗教工作的干部和来自乡、村、社区的三级宗
教管理网络人员51名学员参加培训班。主要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基本方针和实施《宗教事务
条例》,提高管理宗教事务能力和水平,当前全国农村和基层宗教工作面临主要问题和对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依法行政等内容。


  【古尔邦节】 11月28日,穆斯林传统节日“古尔邦”节,全区回族群众在当地清真寺庆
祝节日。地区政协地工委、地委统战部、行署民族宗教局、加格达奇区主管民族宗教有关领导,
部分非公企业代表计40余人在加格达奇区清真寺参加庆祝活动。塔河、漠河、松岭、新林四个
县区的清真寺也在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下,举办庆祝活动。各地电视台报道“古尔
邦”节情况。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 全区各级宗教管理部门通过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按照
《宗教事务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加强宗教场所制度化建设。指导32处
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对宗教活动场所在举行宗教活动、春秋季森林
防火期以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 全区宗教教职人员105人。其中,伊斯兰教阿訇 5人,佛教比丘7
人,比丘尼12人,基督教牧师1人,长老3人,教师13人,基督教义工传道员64人。宗教教职人
员实行统一发证、持证上岗制度。有6人在省圣经学校学习。


  【宗教信访】 开展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全区各级宗教部门接待宗教信访问题10余
起,20余人次,电话来访50余次,处理县区信访件1件。


  【信息调研】 全年向省宗教局报送宗教理论文章,调研报告11篇;编写宗教工作信息17
期,省宗教局采用3期;在《黑龙江省宗教工作》刊发1期宗教理论文章和1篇工作信息。


  【学习培训】 5月,行署民族宗教局派1名宗教干部参加国家宗教事务局举办的全国依法
行政第2期宗教干部培训班;8月,组织塔河县、漠河县、呼玛县主管宗教工作的副县长参加国
家宗教事务局2009年第10期宗教干部培训班。            (任老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