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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大兴安岭林管局2010年全区林业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大兴安岭林管局2010年全区林业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大兴安岭林管局
2010年全区林业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2010年2月8日)

  一、扩大林业局第一阶段改革成果

  1.完善并扩大各林业局体制改革第一阶段精简分流成果。严格控制各林业局的内设机构、
编制、干部职数,做到机构不增,人员不增,干部职数不突破,办理内退标准不降低,为推进
下步改革打好基础。

  2.稳步推进图强、阿木尔、韩家园 3个林业局社会职能移交工作。按照“属地化移交”的
原则,做好对上述林业局承担的教育职能移交给当地政府的准备;林业局承担的市政环卫、供
水等社会管理职责可适时移交当地政府,其经营性主体由各林业局实施改制后,实行市场化运
营;省财政厅下拨的生态补偿金转移支付中的市政环卫、供水等项费用,分别由漠河县和呼玛
县拨付给属地内的林业局,用作市政环卫、供水行业的政府补贴经费。按照十八站林业局部分
政府职能和整体社会事务移交费用测算的标准,做好其它纯林业局有关费用测算工作。

  3.规范林业局、林业经营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林业局与林业经营公司的
关系,制定和完善包括资源、生产、售价、资金回笼等方面的管理办法,理顺林业局与林业经
营公司之间的监管与经营关系; 进一步规范完善林业经营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林业局
(履行出资人职责,即为股东)、公司董事会、经理层权利和义务分配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
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

  4.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营造林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及林业局的参、控股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推动这些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根据目前营造林任务逐渐加重的形势要求,推进营造林公司强化管理,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规
范化运作水平和承接完成大规模生产任务的能力。对资产经营公司和林业局的参、控股公司,
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统计、财务、营销等项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化营
水平,为企业对外合作和逐步退出国有资本奠定基础。

  二、巩固十八站林业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1.启动塔河县驻十八站林业地区办事处(古驿镇)正式运行。塔河县在接收十八站林业局部
分政府职能和整体社会事务工作基础上,理顺各项职能,合理设置办事处内设机构,正式开始
运转,履行各项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责。积极向省争取,尽早在十八站林业地区设立古驿镇,
承接十八站林业局移交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实现政企、事企彻底分开。

  2.巩固十八站林业局部分政府职能和整体社会事务移交工作成果。对教育、粮食、医院、
卫生疾控、人口计生、社区等已经签订移交书的部门,移交的人员、资产、费用要落实到位。
2010年 1月,移交的部门模拟政府管理方式运行。不符合移交条件,未能移交的人员,由十八
站林业局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安置。未完成移交的部门,要在 6月底前移交到位。根据目前十八
站林业局中的市政、环卫部门暂未移交的实际,在省财政厅下拨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费用中,
核定给十八站林业地区的这部分费用暂由塔河县拨付给该局,用作市政环卫、供水行业的政府
补贴经费,待这部分职能移交后再由塔河县直接支付。

  3.进一步规范十八站林业局与各专业公司及社会事务部机构事权和职责。按政企分开、事
企分开原则,进一步明确林业局、社会事务部负责人和各专业公司经营者职责、权限,建立健
全精干有力的领导班子,为其它林业局深化改革提供经验。

  三、加快推进林场转型工作

  1.调整林场、贮木场布局。根据《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第二轮天然林
保护工程关于木材减产和加强资源管护的要求,按照森林资源蓄积状况,调整林场、贮木场布
局,合理设置管护区,将林场、贮木场布局调整与生态移民相结合,与教育资源整合相结合,
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与第二轮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实施的管护工作相结合,制定林场、贮木场
生态移民方案和布局调整意见,推动林场转型取得新进展。

  2.建立资源监管的新机制。彻底剥离林场的木材生产经营职能,实现林场职能根本转变,
按照森林资源分类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远封近包”实施办法,全面建立和完善“管、育、
用”一体化机制,将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3.推进林场产业发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林场扶持职工发展致富办法,鼓励支持林场职工
和家属通过发展自营经济增收致富。

  四、开展组建上市公司调研和准备工作

  积极推进我区企业上市工作,将林管局(林业集团公司)的优良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重组,
组建股份制企业,并逐步将其打造成为上市公司。抽调有关单位人员,成立公司上市工作调研
组,就企业上市工作进行学习、考察、调研、培训,制定有关企业上市规划和工作流程,完成
拟上市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聘请专业机构,对拟上市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在条
件成熟后,对企业进行上市前辅导,力争尽早进入公司上市实质性工作程序。

  五、继续深化直属企业改制工作

  按地区确定的改制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区商贸总公司改制,力争在上半年完成全部改
制任务。在理清债权债务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的要求,研究探索北奇神药业公司股份制改造
途径和办法,力争2010年9月末前完成改制方案制定工作,为实施企业改制做好前期准备。

  六、几点要求

  1.加强对林业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林业体
制改革政策和工作成果,认真做好改革政策的宣讲解释工作,让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
与改革。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对改革的认知程度和支持力度,为改革创造良好的氛围,促进
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强各林业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建立健全
例会制度和其他工作制度,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督导,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3.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林业体制改革涉及体制、机制和制度的转换与
创新,涉及国家、企业及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包含经济、民事、行政等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
在改革中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和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切实维
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4.建立改革工作奖惩机制。地委、行署、林管局(林业集团公司)将继续对改革工作完成情
况进行年度考核,改革工作完成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改革效果差的单位,
给予相应处罚;对在改革中违规操作并造成不利影响和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