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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大兴安岭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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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大兴安岭地区节能减排
   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二〇〇九年度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0年1月2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在行署、林业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辛勤工作和各县、
区、林业局的大力努力下,全区“十一五”节能目标推进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区单位GDP
能耗由2008年度的1.2798吨标准煤下降到2009年度的1.2158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十一五”
节能进度目标实现85.6%,为全面完成 “十一五”节能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表彰在节能
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黑龙江省市(地)
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标准》的要求,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地区节能
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塔河县、呼中区、松岭区、阿木尔林业局为全区2009年度节
能工作先进单位,奖金分别为 2万元、1万元、5千元、5千元;授予王铁彪等 10名同志为全区
2009年度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奖金分别为1千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在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区
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大兴安岭地区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2009年度大兴安岭地区
   节能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4个):

  塔河县

  呼中区

  松岭区

  阿木尔林业局


  先进个人(10名):

  地 纪 委    王铁彪

  地区财政局   高 超

  地区发改委   刘 煜

  地区统计局   边翠芳

  漠河县发改局  赵国荣

  呼玛县发改局  杨长友

  加区发改局   孙宝春

  塔河县发改局  孟宪刚

  新林区发改局  宋锡平

  松岭区发改局  刘兆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