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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0年2月2日)

  2009年,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按照地委、行署的安排部署,以打造“礼仪兴安、洁净兴
安、有序兴安、和谐兴安、文明兴安”为目标,以“迎接中国·大兴安岭首届国际蓝莓节暨山
特产品交易会·中国(漠河)生态文明建设高层论坛,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促
进生态文明兴安建设”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公民文明礼仪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
建活动,不断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呈现出开拓创新、蓬勃发展的
良好态势,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地委、
行署决定,对2009年跨入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行列的单位和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
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1.全国文明单位漠河县、韩家园林业局,各奖励10万元。

  2.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图强林业局、塔河县、地区工商局,各奖励6万元。

  3.全国文明社区加格达奇区长虹社区、全国文明村镇漠河县北极村、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
作先进村镇呼玛县白银纳乡,各奖励5万元。

  二、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1.县、区、林业局组

  加格达奇区、新林区、呼中区、呼玛县、松岭区,各奖励5万元。

  2.县级企事业单位组

  古莲河煤矿、加格达奇林业局、大兴安岭技工学校,各奖励3万元。

  3.中省直单位组

  地区国税局、大兴安岭电业局、地区邮政局、地区移动通信公司、地区联通公司,各奖励
1万元。

  4.地林直机关组

  地区总工会、地区检察分院、行署教育局、地区接待办、林业集团公司林产工业处、行署
财政局,各奖励1万元。

  5.民营服务行业组

  漠河金马饭店、加格达奇正大家电有限公司、加格达奇张桂春婚纱影楼,各奖励1万元。

  2010年,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地委、行署的中心工作,以创建优美环境、优
良秩序、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优”文明地区为重点,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
本,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弘扬大兴安岭精神,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树立大兴安岭良好形象,全力打造“礼仪兴安、洁净
兴安、有序兴安、和谐兴安、文明兴安”,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
神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