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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信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信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信访工作优胜单位的决定

   (2010年2月2日)

  2009年,在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开展“非正常上访专项治理年”、“信访积案化解年”、“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大接访”等
系列活动,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信访秩序,使全区信访形势逐年
好转,信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不仅为我区成功举办“一节一会一论坛”和“知青回访”等大
型节庆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且取得了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哈尔滨第24届
国际大冬会和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期间非正常访“零”进京、到省的好成绩,未突破国家和省
规定的信访“禁区”、稳控“红线”,得到了省督查组的高度评价和省信访局的充分肯定,为
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地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考核结果,
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决定,对38个信访工作优胜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35个信访工作达
标单位不奖不罚。

  一、信访工作优胜单位

  1.信访工作特别贡献奖单位

  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级人民法院,各奖励2万元。

  2.县、区

  漠河县、呼中区、新林区、松岭区、加格达奇区,各奖励1.5万元。

  3.林业局

  韩家园林业局、图强林业局、十八站林业局,各奖励1万元。

  4.有关企事业单位

  农工商联合公司、古莲河煤矿、岭南管委会、驻京联络处、驻哈办事处,各奖励1万元。

  5.地林直信访列检单位

  检察分院、人事局、总工会、政法委、妇联、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工委、
组织部、财务部、老干部局、职业学院、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广电局、人口计生委、经
委、交通局、卫生局,各奖励2000元。

  6.中省直信访列检单位

  国土资源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奖励2000元。

  二、信访工作达标单位

  1.县、区

  塔河县、呼玛县。

  2.林业局

  加格达奇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  3.直属企业

  电力工业局、商贸总公司、物资总公司留守处、工程总公司留守处。

  4.地林直信访列检单位

  统战部、发改委、审计局、煤管局、粮食局、政协地工委办公室、林产工业处、民族宗教
局、营林局、疾控中心、水务局、农委、文体局、房产处、中小企业局、商务局、司法局、报
社、外事侨务办、残联、资源局、旅游局、环保局、安监局。

  5.中省直信访列检单位

  电业局、工商局、统计调查大队。

  2010年,信访工作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特别是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信访稳定工作面临
新的考验。为此,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贯彻落实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和“净化信访环境年”工作方案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
查化解工作,巩固“信访积案化解年”工作成果,着力强化信访工作措施和源头预防工作,不
断完善和创新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推动林区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再创新佳绩、再谱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