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纳税企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纳税企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纳税企业大户及社会公益事业爱心奉献奖的决定
(2010年4月11日)
2009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年实现增加值31.2亿元,同比增
长28.6%;实现税收2.9亿元,同比增长21.4%。上述2项主要指标保持高速增长,增幅连续 4年
居全省前列,为促进林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
展的同时,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家热爱大兴安、建设大兴安岭的社会贡献意识明显提高,主动参
与社会公益事业、回报社会奉献爱心的企业不断涌现。地委、行署决定,对非公有制企业中的
纳税大户、积极参与爱心奉献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一、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纳税的完成情况,对2009年度纳税额度超过 4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
制企业进行奖励。一等奖2名:筑安集团纳税3708万元、兴安矿业集团纳税 3449万元,各奖励
人民币20万元;二等奖1名:金马集团纳税1543万元,奖励人民币10万元;三等奖6名:宇林集
团纳税692万元、华洋集团纳税643万元、绿洲盛兴人造板有限公司纳税 507万元、恒友家具有
限公司纳税458万元、塔河兴安建设公司纳税449万元、漠河县华鹏供热公司纳税 402万元,各
奖励人民币5万元。
二、鉴于兴安矿业集团2009年度向社会公益事业捐赠钱物年累计达2756万元。授予兴安矿
业集团社会公益事业“爱心奉献特别奖”荣誉称号,授予金马集团、鑫玛经贸集团 2户企业社
会公益事业“爱心奉献奖”荣誉称号。
地委、行署希望,受到表彰的非公有制企业要进一步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为全区非公有
制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地委、行署号召,全区非公有制企业要向受到表彰的纳税企业大户
学习,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迎头赶上,进一步增强纳税意识、奉献意识和诚信意识,不断提
高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壮大非公有制经济的实力,早日跻身先进行列。
地委、行署要求,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家要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和道德意识,把企业自身发展
与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把个人富
裕与林区人民共同富裕结合起来,大力倡导“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
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社会风尚,为推动林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
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