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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

人大工作




  【“十一五”概述】 “十一五”期间,全区各级人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把保障改革发
展稳定作为首要职责,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依法开展工作,取得新
成绩。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全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法制建设、生态保护、精神文
明、 计划预算的执行和变更等方面,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依法审议、作出决议、决定
480多项。2007年新 《条例》颁布后,地区人大工委先后召开委员会议,依法听取并审议行署
和“两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预决算情况、审计工作情况、社会治安稳定情
况、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地区地税局2007年税收征管、文化市
场管理和食品安全等有关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80多条,推动“一署两院”
有关专项工作发展。监督工作突出重点,五年来,全区各级人大把党委关心的重点、政府关心
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作为人大监督工作重点,确定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等十项重
点工作。坚持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行政执法、审判检察、反腐倡廉等方面工作报告。地区
人大工委围绕地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环境和资源保护、旅游开发、
少数民族发展、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三农问题、农村合作医疗等进行调研,上报各项报告80多
篇。地委对人大工作务实创新给予肯定。依法把关人事任免,把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
有机结合,发扬民主,依法办事,使人事任免工作逐步完善。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任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程序、规则。坚持“党委推荐,一府两院提请”原则,对提请任职人员按照
供职发言,酝酿审议,民主票决,颁发任命证书程序进行。地区人大工委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
先后依法任免法职和国家机关人员1300多人次。地区人大工委严格执行《条例》和《地区法职
人员考察了解办法》,对“两院”拟提请任免的法职人员依法进行考察了解,将考察了解情况
及意见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把关,合格率100%。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先后对《森林法》、
《土地法》、《农业法》、《环保法》、《企业法》、《义务教育法》、《建筑法》、《会计
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食品卫生法》、《互联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80余部法律
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的现象有所纠正。地区人大工委从大兴安岭实际出发,突出林区特色,提出立法建议,积极争
取省人大支持。经地区人大工委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南翁河自然保护区立法建议,省十一届人
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4月9日审议通过《黑龙江南瓮河湿地保护区条例》,6月1日正式
实施。配合省人大,先后 2次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
工作条例》修改提出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10月12日和2010年10月15日通过。针对现行
森林防火法律条文不适应森防形势需要问题,提出尽快结合新形势完善关于森林防火方面法律
法规立法建议。加强代表工作,落实选举制度,制定联系代表方面制度,为代表履行职责、参
政议政提供保障。通过组织代表培训、外地考察、调研视察,提高代表综合素质,逐步优化代
表群体结构。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议政日”、“代表进社区”等活动,提高代表参政
议政积极性。“十一五”期间,向全国和省人代会提交 149件议案和建议。贯彻落实《信访条
例》、《大兴安岭地委关于贯彻<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的
实施意见》和《大兴安岭地区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细则》,针对近年来到人大上访案件不断增
多的实际,地区人大工委及县区人大设立信访办公室,配备专职信访人员。地区人大工委接待
上访群众1837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20多件,办理全国人大、省人大交办116件;各县区人
大信访机构接待上访群众1911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770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机关
自身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人大机关自身建设的首位,把加强业务素质建设作为重点,把
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作为中心,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开展“加强自身建设,创造和谐
环境,树立机关新形象”和“提高素质,认真履职”的“345678”学习教育活动,总计学习80
多部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各项制度、规章37项,印制《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工作制度汇
编》。改善人大工委机关办公条件,实现办公现代化。


  【综 述】 2010年,全区各级人大工作机构围绕地委工作重点、行署工作难点和百姓关
注热点,听取审议“一署两院”关于“十二五”规划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财
政预算情况、审计工作情况、重点工作、专项工作、“两院”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民事行政
审判检察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绿色食品产业情况、出入境管理立法和边境管理情况、民族文化
发展情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等八项调研,组织省人大代表对全区公路建设及地
区医院、文体中心、加区西小河、加区和漠河棚户区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视察。开展《妇女权
益保障法》、《节约能源法》等七项执法检查,对《职业教育法》实施及中小学校舍安全情况
进行检查。围绕地委经济发展战略,在全区开展代表议案和建议征集工作,全年向全国和省人
代会提交52件议案和建议,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作用。开展“提高素质,认真履职”
学习教育活动,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


  【听取审议专项报告】 召开三次工委委员会议,听取审议“一署两院”关于“十二五”
规划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财政预算情况、审计工作情况、重点工作、专项工
作、“两院”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民事行政审判检察专项工作报告。对“一署两院”制发的
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审查行署规范性文件23件。


  【专项调研视察】 对绿色食品产业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培育龙头、整合品牌、加快原料
基地建设及保护野生蓝莓资源等建议,行署专员做出批示。完成出入境管理立法和边境管理情
况、民族文化发展情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等七项调研。组织省人大代表对全区
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及地区医院、文体中心、加区西小河、加区和漠河棚户区等重点民生项目建
设进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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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公路及民生项目建设视察汇报会(人大地工委 提 供)


  【执法检查】 重点围绕《职业教育法》实施及中小学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围绕《代
表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公检法机关干警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情况
跟踪监督检查。对城市供热取暖热点问题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取暖期前后各延长一周基本得到
落实。

  【议案建议征集】 向全国和省人代会提交52件建议,《关于完善天保工程相关政策的建
议》、《关于对林区经济转型给予优惠政策的建议》得到省和国家相关部委重视。在全区开展
代表议案和建议征集工作,整理出全国和省人代会代表建议43件。


  【会议交流】 参加全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城乡建设环保工作、财经工作、人事工作、
民侨外工作、农林工作等座谈会和全国29市(地、州)、全国15省区32地市(区)人大工作联席会
议,交流经验,宣传和推介大兴安岭。接待全国各地人大干部58批次 607人,其中,副省级以
上领导27人。


  【信访工作】 年内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2件次288人次。其中,涉法涉诉信访36件。


  【自身建设】 起草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贯彻<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
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征求行署、组织部、 宣传部及各县区人大等相关部门意见。配齐
配强地区人大工委领导班子,增加办公室主任一职。在地区人大机关开展“提高素质,认真履
职”学习教育活动。
   (姚林英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