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
【“十一五”概述】 “十一五”期间,全区信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贯彻
落实《信访条例》为主线,坚持依法办事,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
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信访形势连续五年保持好转良好态势。总结、制定多项规章制度,推动信
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
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年”活动为重点,以开展集中处理信访突出
问题“百日会战”和“攻坚战”活动为载体,不断畅通信访渠道,正确处理信访问题,妥善化
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信访秩序,使全区信访形势稳步好转,信访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保质高
效完成各项重大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任务。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大接访活动,2008年,
地区成立“大接访”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大接访”活动,把“大接访”活动列入各级党委、
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议事日程,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因地制宜,确定落实
“谁分管谁接待,群众找谁谁接待,谁在家谁接待”大接访工作责任制,不断整合各方力量,
扩大接访范围,加大接待频率,实施多级联动。大接访活动启动以来,全区突出抓好“公告、
接访、梳理分析、研判处理、督促落实、跟踪回访、息事宁人”等七道工作程序,地区主要领
导带头亲自接访,将书记大接访扩大为党政主要领导大接访、班子成员参与。地委书记、地委
委员等领导先后接待企业退休人员、企业中小学校“教工”等重点上访群体。各县、区和林业
局采取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电话沟通等形式开展“大接访”活动。在此基础上,
地委组织55个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公务人员,举办“万名公仆服务日”活
动,现场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为群众答疑解惑,解决实际困难,在全区全社会形成来访必接、
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的开门大接访、真接访态势。县(区、局)每天设立信访接待日,县(处)级
领导随时接待上访群众。实施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年活动,83件重信重访案件得到化解,60起涉
案金额730余万元的执行积案签订承诺书和还款计划书,其中,19件上访 10年以上“钉子案”、
“骨头案”彻底息访罢诉。建立对各级党委、政府实施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地委拿
出专项资金对全区各信访列检单位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表彰。地委为地区信访局增加副主
任一职,增加编制二个,增设驻京信访工作联络办(副处级)。信访工作经费和信访专项资金列
入财政预算,地区100万元、县区70万元、林业局 50万元,为信访部门尽职尽责提供财力保障。
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行政公署信访办公室更名为中共
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信访局。
【综 述】 2010年,全区信访工作围绕地区实施“生态固本、低碳转型、绿色崛起、兴
区富民”战略,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信访形势根本性好转,信访工作水平得到提升。全区信访
部门受理信访事项1132件次2649人次,同比分别下降6.98%、8.37%,继续保持信访总量持续双
下降目标,取得全国全省“两会”、上海世博会、十七届五中全会、广州亚运会重要敏感时期
和全区第二届蓝莓节、中国(大兴安岭)低碳经济论坛重要活动期间“零上访”成果。全区群众
越级非正常访件次和人次数量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3.3%和26.1%,全区没有发生全省具有重大
恶劣影响进京到省信访事件。开展“净化信访环境年”活动,对违法违规信访行为采取“告知
告诫、警告、拘留、劳动教养“四步工作法”,全区依法训诫40人次、依法惩处 9人,其中,
劳动教养 4人。定期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全区排查出各类信访矛盾
纠纷 147件,化解135件,化解率91.8%。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全区形成“统一领导、部门联动、
协调有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信访工作大格局。严肃信访工作纪律,采取纪检、组织、信
访多部门联动机制进行责任倒查,实行责任追究。举办信访干部培训班1期,参训100人。大兴
安岭地区信访信息网络与省联网工作,全年网上处理和受理信访案223件。
【接待群众来访】 对来信来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及时依法给予答复办理。
全区信访部门受理信访事项1132件次2649人次,同比分别下降6.98%、8.37%。地区信访局接待
群众来信来访565件次1049件人次。
【规范信访秩序】 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巩固信访积案化解和非正常访专项治
理活动成果,开展“净化信访环境年”活动。坚持“防范与化解并举、教育与疏导并重、堵源
与治本并进”二十一字方针,抓住预防、排查、化解、稳控四个关键环节,提高信访接待和处
理案件水平。严格执行中联办关于“先处理违法行为,后解决信访问题”工作原则,对违法违
规信访行为采取“告知告诫、警告、拘留、劳动教养“四步工作法”,凡是非正常上访必处置,
凡是涉访违法行为必打击,凡是打击必曝光,保护合法信访,惩戒违法信访,遏制缠访、闹访
违法行为发生。全区依法训诫40人次、依法惩处9人,其中,劳动教养4人。
【矛盾纠纷排查】 发挥社区、街道辖区派出所作用,把进京到省集体访、越级访和非正
常上访问题仍未彻底解决、人员仍不稳定和近期发生信访问题有越级上访倾向人员作为工作重
点,按照重点事项排查不落项、重点人员排查不漏人、重点问题底数清、情况明工作要求,定
期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不稳定因素特别是重点问题建立台
帐,逐案逐人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逐案列出化解时间表,限期解决问题。对久拖未决信访
问题和中央及省地交办信访案件,各地和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亲自组织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会
诊,落实包案领导、包案人员和解决问题措施,抓紧给予解决,对有上访苗头重点人员进行稳
控。排查出各类信访矛盾纠纷147件,化解135件,化解率91.8%。成功避免6起越级访问题发生。
【健全工作机制】 创造性地总结、积累行之有效的信访工作机制、办法和经验。在工作
机制上,建立以领导责任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为主的领导责任机制;健全完善以各级行政首长
信访电话网络、电子信箱网络、人民建议征集网络和信访信息网络为主体的渠道畅通机制;搭
建以调访一体化、信访进社区和矛盾排查调处三个平台为载体的基层化解矛盾机制;建立以规
范各级机关办理信访工作行为和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为主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渠道畅通,
主体明确,责任清晰,办理高效,督办有力”信访工作体系。在工作方法上,总结、制定《缠
访、闹访、无理访人员稳控十四法》、《信访接待十法》、《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若干规定》、
《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稳定工作意见》、《处理信访问题三级终结制度》及《地区党
政办公大楼信访工作制度》等,从制度上全面规范信访工作。
【构建信访工作格局】 搭建以“信访高速公路”、“信访绿色通道”和“信访直通车”
为主体,覆盖全区、上下贯通、载体互补、便利快捷多元化民意诉求平台,形成“统一领导、
部门联动、协调有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信访工作大格局,实现诉求渠道畅通和解决信访
问题渠道双畅通。通过引进公安进信访、律师进信访、心理导师进信访“三引”工作,信访工
作主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形成“群众有事愿意调解,调解人员善于调解、问题解决注重
调解”氛围。
【信访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会议等形式,开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
动,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正常法定渠道理性反映诉求。
【拓宽民意诉求途径】 发挥各级行政首长信访电话网络、电子信箱网络、人民建议征集
网络和网上信访作用,建立起覆盖全区、上下贯通、载体互补、便利快捷的多元化、开放式民
意诉求平台,使群众反映问题更加便利有序,引导群众就地、就近、就便解决问题。
【信访工作纪律】 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责任主体责任。对漠视
群众疾苦、工作敷衍塞责、措施不力而酿成严重后果的,对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不作
为、乱作为而造成恶性信访事件的,对发生集体上访后贻误时机或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的,
对包保责任制不落实、导致敏感时期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失控失管越级上访的,以中纪委四部
门关于信访工作违纪责任追究《解释》和《规定》为抓手,采取纪检、组织、信访多部门联动
机制进行责任倒查,实行责任追究,维护信访工作严肃性。
【“净化信访环境年”活动】 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
巩固信访积案化解和非正常访专项治理活动成果,在全区开展“净化信访环境年”活动,宣传
信访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工作机制,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严肃惩处扰乱
社会公共秩序行为,合法信访受到保护,违法信访受到惩处,无序信访受到教育,缠访闹访受
到震慑,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认真处理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并自觉履行维护信访秩序责任,
建立“依法、畅通、文明、有序”信访工作新秩序,推动全区信访形势继续向好,促进社会和
谐稳定。
【自身建设】 信访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配齐配强信访部门领导力量,选调优秀干部充实
信访队伍,加大优秀信访干部交流、提拔力度,打造“善谋划、强管理、敢创新”信访领导班
子。继续坚持后备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和交流制度。加强信访干部作风建设,提高信访干
部综合素质,举办信访干部培训班1期,参训100人。大兴安岭地区信访信息网络与省联网工作,
全年网上处理和受理信访案223件。
(孙晓萍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