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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侨务口岸工作

外事侨务口岸工作




  【“十一五”概述】 “十一五”期间,全区外事侨务口岸部门充分发挥外事、侨务、口
岸在扩大改革开放,开展对外交流,加强对外宣传和引进人才、技术、资金、项目等方面职能
作用,实现对外开放取得新进展,友城工作实现新突破,对外文化、经济、科技交流合作收获
新成果,推动全区外事、侨务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召开全区外事工作会议,明确主要任务,
指导县区外事、侨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全区外事工作统一领导和管
理,依照国家和省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办法,修订《大兴安岭地区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
理办法》。结合全区经济建设及对外开放需求,做好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改进和规范审
核办事程序,积极为“走出去”从事经贸往来、出口创汇、文化交流、引进技术、资金、项目、
劳务输出企事业单位团组和人员提供及时、准确、顺畅、便捷服务;对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因公
出国(境)团组和个人进行认真审核,坚决杜绝公费出国(境)旅游不正之风。提高护照专办工作
水平和质量,做好出访团组和人员安全保密教育和外事管理工作。坚持“外事无小事”工作原
则,进一步加强涉外管理,协同县区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开展有益于全区对外开放、经济社
会发展各项外事工作。对来区进行公务考察、访问、开展合作与交流的外宾做好管理与接待工
作,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区活动管理工作,完善涉外案件处理机制和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挥民间外交作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引导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间对外交流活
动,促进民间外交健康发展。努力开展友好城市工作,积极为地区寻找在经济、技术、文化等
方面具有互补性境外友好城市,开展实质性友好交往活动。进一步发挥外语翻译工作“桥梁”
作用及外语人才工作专长,为文化旅游开发、经济技术交流、对外招商引资、引进国外智力等
工作做好笔译、口译等翻译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纳入全区“五五”
普法规划,普及和推进贯彻实施。接待和受理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来信来访,做到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综 述】 2010年,全区外事侨务口岸工作围绕地委、行署“建设生态型花园式新林区”
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精神,积极维护归侨侨眷及其子
女合法权益,完成“三侨子女”及侨眷子女升学照顾工作。充分发挥外事外联优势,积极同友
好国家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友好关系,推动同俄政府间交往与合作。强化出国审批工作,严格
按程序审批。漠河口岸开通内容写入中俄运输分委会口岸工作第十三次会议纪要,列入中俄重
点推进项目。促成行署派代表团前往俄阿穆尔州施玛诺夫斯克市(区)、斯沃博德内市(自由城)、
白山市就农业种植、畜牧养殖、建立境外企业、教育与卫生交流、互办中小学生夏令营、旅游
开发与合作等事宜举行会谈。完成蓝莓节和哈洽会期间翻译和接待工作。向国家争取到口岸基
础建设资金1500万元,投入到漠河口岸建设中;争取到侨务困难补助金 1.5万元,发放到困难
侨眷手中。地区外侨办2010年被评为全省外事工作先进集体,地林直目标责任制考评先进单位。


  【侨务工作】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
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走访慰问困难归侨侨眷,发放慰问金。为侨企进行重点援助,
帮助解决拆迁纠纷、部门协调、贷款融资、出入境等实际问题。为28名中、高考考生赴哈尔滨
办理相关证明及升学加分手续。接待并妥善处理 5起来访来信工作,避免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全区首个“侨法宣传角”,促进侨法进社区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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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宣传(外事办 提 供)


  【外联工作】 在第二十一届哈洽会期间,经协调,地区主要领导作为俄罗斯阿穆尔州和
赤塔州州长陪同团团长参加省委书记、省长会谈,将漠河、呼玛两个口岸开通、洛古河大桥建
设、临时通道开通、阿玛扎尔纸浆厂建设等问题纳入省委书记、省长与俄两州长会谈纲要中,
使全区对俄各项工作得到省领导和俄方重视和支持。


  【政府交往】 6月15日,地委、 行署领导在大兴安岭地区驻哈办事处宴请俄罗斯外贝加
尔边区政府代表团一行。在友好和睦气氛中,双方就进一步密切沟通和交往,提升战略合作水
平相互交换意见,为加强双方合作、密切经贸合作关系奠定良好基础,促进双方经济社会共同
发展。地委书记李海涛,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单增庆出席宴请。6月 16日,行署专员、林管
局局长单增庆在哈尔滨会见俄罗斯阿穆尔州政府代表团,林管局副局长李英瑞主持洽谈会。双
方就加强政府间交往,林业资源开发、建立友好城市、口岸发展等问题进行会谈,与阿穆尔州
政府副主席涅斯捷连科签订会谈纪要。


  【出国审批】 会同地委组织部、国家安全局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出访人员外事纪律宣传
教育,加强因公出国人员管理,把住出访任务审批关、出访人员审查关、护照证件审批关。对
出访目的明确、为经济发展服务出访团组,发挥外事部门对外联系广泛优势,为出访人员提供
周到便捷服务;对一般性出访考察,严格限制组团规模,做到少、小、精,减少无关人员随团
出访,杜绝借学习、考察之名,“搭车出国”、“用公款变相出国旅游”现象。严把出国审批
关政策,采取年初各单位申报出访计划、审批关口前移和总量平衡等有效措施,杜绝利用公款
出国旅游团组成行,制止无实质性内容出国考察团组出访。与2009年相比,团组数和出访人数
分别下降25%和30.8%。


  【行署领导出访俄罗斯】 6月2日~4日, 以行署专员单增庆为团长,林管局副局长李英
瑞为副团长的大兴安岭地区政府代表团一行 6人出访俄罗斯阿穆尔州。访问期间,双方就共同
关心问题举行会谈。 双方同意力争年内实现漠河—加林达口岸开通建议, 俄阿州政府表示正
在研究把漠河—加林达口岸列为重点发展口岸进行建设,阿州政府十分重视重新启用中俄边境
“加林达—漠河”边境口岸,表示将尽快向俄联邦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开通漠河—加林达口岸,
并承诺在石油管道建设结束后将斯克沃罗迪诺石油管道建设所有基础设施移至加林达口岸。


  【口岸工作】 6月24日~26日, 行署外事侨务口岸办主任付学军随省口岸工作代表团参
加由俄联邦边境与口岸建设署远东地区管理局举办的“运用国际经验发展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为更好地促进边境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圆桌会议。俄方同意中方政府建议,将全力支持开通
加林达—漠河口岸,俄方将加林达—漠河口岸建设列入到《俄罗斯联邦(2011~2016年)边境口
岸发展规划》中,将漠河口岸开通内容写入中俄运输分委会口岸工作第十三次会议纪要中,将
漠河—加林达口岸开通列入重点推进项目。


  【边境管理】 按照“巩固边防、睦邻友好、兴边富民、维护稳定”新时期边防工作方针,
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和边境管理各项政策要求,加大边境政策宣传力度,正确
处理边境事务,妥善解决管边控边中出现的问题,牢固树立保卫边疆、建设边疆、发展边疆、
服务边疆意识,维护边境稳定大局。


  【界桩保护】 由于大兴安岭地处高寒地区,夏短冬长,昼夜温差大,恶劣环境对多年修
建的界桩危害极大,经研究勘察,采取界桩上下砌石护岸新措施,对损毁严重界桩采取岸边回
填土方、加固夯实、砌石护岸办法,有效遏制冰排冲撞和江水冲刷,保护界桩长远安全。
   (崔 岩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