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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计划调控

林业计划调控




  【“十一五”概述】 “十一五”期间,林业计划部门按照“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
济,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总体战略部署,努力构建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大力加强林
区基础建设,推动了林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组织编制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组织编制《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十一五”规划》、《林区生态保护
与经济转型规划》、《林场区划布局调整规划》、《林场撤并规划》、《中小学教育基础设施
建设专项规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医疗卫生建设专项规划》、《林
区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供电保障工程规划》、《给排水建设工程专项规划》、《局场址道
路建设工程专项规划》、《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专项规划》、《棚户区(危房)改造规划》、《森
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火烧区森林资源恢复更新规划》、《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等20
余个规划,指导林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别是棚户区改造规划纳入到国家林业局重点国
有林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并率先启动实施。2008年,国家出台扩大内需增加投资政策后,棚户
区改造工程顺利纳入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黑龙江
大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按期上报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科学制定林业各项
生产建设计划,保证林业集团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十一五”期间,林业集团公司共实现林业
系统产业总产值276.4亿元,其中,2010年实现林业系统产业总产值 72.5亿元,比“十五”末
期2005年的42.6亿元增长70.2%,年均增长11.2%。实现林业系统产业增加值 113.9亿元,其中,
2010年实现产业增加值 38.3亿元,比2005年提高85.9%。2010年,一、二、三产业产值分别实
现 33.1亿元、30.9亿元、8.5亿元,与“十五”末期相比分别提高53.9%、120.7%、52.3%。三
次产业所占的比重由2005年末的50.3:32.8:16.9调整到45.6:42.6:11.8。第二产业比重提高9.8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 2010年林产工业产值比2005年增长132.2%,矿产开发业产值增长6.4倍。
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73.6亿元,年均增长16.9%,其中,2010年资产投资 19.6亿元,比“十五”
末期提高118.5%。把握政策、开拓思路,林业建设项目报批实现新的跨越。争取国家林业局批
复林业集团公司各类林业建设项目88个,批复项目总投资74 393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5 327
万元。在批复的项目中,湿地保护项目3个,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4个,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
8个,森林防火建设项目 28个,野生动物保护建设项目 1个,有害生物防控建设项目 1个,医
院改扩建项目2个,学校改扩建项目15个,集中供热建设项目10个,给水建设项目 12个,其他
建设项目 4个。关系着全区长远发展的建设项目得到国家发改委、林业局的批复并投资建设,
极大地改善了基础设施状况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争取年度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取得突破。
争取国家建设资金110 131万元,比“十五”期间的40 617万元多争取 69 514万元,增长171.14%。
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6 899万元,比“十五”期间的20 397万元多6502万元,增长31.88%;
森工非营性投资18 732万元,比“十五”期间的20 220万元减少 1488万元,减少7.36%;国有
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国家补助投资64 500万元。实施建设项目146个。


  【综 述】 2010年,林业计划统计系统围绕建设生态功能区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两
大主要任务,抓大事、谋全局,在扎实有效做好林业计划、统计和天保工程常规管理的基础上,
全力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抓住和把握重大机遇,全力推进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
反复修订规划,争取规划改造棚户区91 391户,总面积456.9万平方米。争取落实 2010年棚户
区改造23 000户、115万平方米,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 34 500万元,省级配套投资23 000
万元,同比增加15万平方米,多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500万元。争取林区基础设施、森林防火
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国家建设资金15 288万元,同比多争取 6914万元,提高82.6%。其中,加
航站改扩建工程项目国家投资8125万元,已全部到位。抓实政策资金争取的基础,开展重大规
划编制工作。参与编制《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参
与该规划全省实施方案等的编制,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会同地区水务局组织开展全国农
村(含国有林区)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复核工作,林区饮水安全问题已纳入到全国农村饮水安
全工程规划加以解决。拓宽林业建设项目范围。2010年,国家林业局已经批复林业集团公司各
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2个,同比增加一倍,批复总投资16 014万元,同比增加9083万元。其
中,森林防火大型扑火设备和塔河移动航站两个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为特别争取批复。关注国
家政策,在天保工程二期争取利益最大化。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天然林
资源保护二期工程,按国家方案,林业集团公司在天保工程二期十年间可获国家各类补助资金
203.4亿元,是一期工程实际到位资金的2.4倍。科学制定年度生产建设计划,保证林业集团经
济稳步发展。2010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725 287万元,同比增长18.6%,其中,涉林产值完
成449 984万元,同比增长21.1%。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完成331 023万元,同比增长19.5%,
其中,营林产值完成20 237万元,同比增长129.1%,木材采运产值完成 129 031万元,同比增
长4.4%。第二产业完成309 775万元,同比增长18.8%,其中,工业总产值完成 309 775万元,
同比增长18.9%,木材加工产值完成 189 038万元,同比增长19.7%。第三产业完成84 489万元,
同比增长14.2%。


  【专项规划编制】 编制《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林场布局调整和撤并规划》,上报国家
林业局,并下发至各林业局。按照专员局长办公会议精神,编制《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林场
居民区搬迁规划》征求意见稿, 征求各部门和各林业局对林场居民区搬迁的意见。 编制完成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十二五”和中长期规划》讨论稿。重新编制和修改《大兴安岭林区
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2010~2012年),并向国家林业局和省发改委分别报送《关于调整大兴
安岭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的请示》。编制《大兴安岭林区居民生活能源替代专项规划》,
会同营林局编制《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2011~2020年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会同地区
水务局组织开展全国农村(含国有林区)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复核工作,组织完成《关于国有
林区广播电视覆盖情况调查》、《关于大兴安岭国有林区供电保障基础数据情况调查的报告》、
《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基础数据情况调查。


  【森工生产计划】 2010年,林业、森工总产值计划为70.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第二
产业、第三产业计划分别为 29.6亿元、31亿元、10.2亿元,一、二、 三产业产值结构比例为
41.8:43.8:14.4。木材产量计划205.6万立方米,其中,活立木产量计划149.1万立方米,烧死
木产量计划56.5万立方米。木材销售计划290.58立方米。


  【基本建设计划】 按照《林业集团公司“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所确定的建设重点,
在确保林区各项事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已开工项目,重点做好在建项目收尾工作,
2010年,累计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173 274.9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9 918万元,省级配套
23 000万元,企业自筹100 356.99万元。下达国有林区森工非经营性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509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600万元,自筹资金1499万元。森林防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9691
万元,其中,国家投资 9597万元,自筹资金94万元。国家自然保护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61
万元。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850万元,林木种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600万元,
其中,国家投资480万元,自筹资金 120万元。森林病虫害防治工程等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50
万元。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80万元。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
工程201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32 42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 34 500万元,省级配套
23 00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74 921万元。育林基金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计划 500万元。固定
资产更新基本建设工程投资计划3030.8万元。维简费计划 3656.01万元。企业自筹基金基本建
设工程项目投资计划16 536.18元。


  【项目报批】 充分抓住国家实施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争取国家对本区项目建设的支持,
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做到向国家林业局、省发改委等上级部门多请示、多汇报,
及时了解国家投资政策和投资导向,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按照国家林业局印发
的《2010年林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协调和指导各建设单位完成申报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适时上报森林防火、学校改扩建、林
场给水、棚户区集中供热、自然保护区、林业种苗、生态定位研究站等 7大类28个建设项目。
2010年,争取林业建设项目22个,批复总投资18 145万元,争取国家建设项目资金14 592万元,
同比增长99.1%。其中,森林防火建设项目11个,批复总投资8184万元;在已批复4个林业局棚
户区集中供热项目的基础上,批复棚户区集中供热项目5个,批复总投资 5724万元。大兴安岭
技工学校改扩建和大兴安岭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2个,批复总投资 1621万元。新林林业局塔源
林场给水项目1个,批复总投资400万元。阿木尔林业局蓝莓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呼中林业局偃
松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项目两个,批复总投资 841万元。南瓮河自然保护区和黑龙江嫩江源
森林生态定位站建设项目各1个,批复总投资1375万元。


  【统计工作】 完成对国家林业局、国家统计局和黑龙江省统计局2009年统计年报的审核、
汇总、上报工作。完成林业集团公司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统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
完成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对林业集团公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按月印发《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主要
经济指标》,撰写林业集团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编印 4期《林业经济信息》,参与经济运行、
重点工作监测,开展统计服务。组织完成林业重点工程社会经济效益监测工作,有11人获国家
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的表彰。 召开统计专业会议,完成林业集团公司 2010年统计年报和
2011年定期统计报表的安排部署工作。


  【监督检查】 开展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根据林业统计月报和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及
时掌握林业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措施,确保林业、森
工生产计划顺利完成。开展计划执行情况季度评估与监测,进一步加强经济宏观调控和管理。
开展林产工业新建项目完成情况监测,为相关部门管理提供依据。参与木材库存情况盘点,为
加强“三总量”管理,制定计划提供依据。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促进林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
化,有效遏制统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调查研究】 结合工作实际和林区建设与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
研究。准确掌握林业企业各项生产计划进度完成情况,解决基层实际问题。针对塔河、十八站
林业局火烧区烧死木生产问题,组织专题调研组,对塔河、十八站林业局火烧区烧死木资源进
行实地核实,完成《关于调减塔河、十八站林业局火烧区烧死木产量调研报告》。根据国家林
业局天保中心的要求,组织调研并形成《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报告》、《大
兴安岭林区新林林业局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报告》。为保证林区道路的畅通和森林防火、
森林管护、森林经营以及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组织有关单位组成勘察鉴定小组,对
加格达奇林业局三座桥梁进行现场勘察、鉴定,完成《关于对加格达奇林业局防火公路桥梁破
损情况勘察鉴定报告》。为推进全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科学合理建设,对各林业局棚户区改造中
楼房和平房建设规模问题调查摸底,对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情况进行调研,向国家林业局呈报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林场撤并
搬迁后住房处置问题调查,撰写《关于全区部分林场撤并后有关房产利用处置问题的调研报告》。
组织开展国有林区公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调查工作,向国家林业局呈报《关于2009年大兴安
岭林区农村公路通达情况专项调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完成《关于加格达奇林业局2009年抚育
伐生产及出材情况报告》等调研报告。


  【优化服务】 严格执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计划统计建设项目和天保工程管理办法》、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稽查办法》、《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档案管理办法》、《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局”考核办法》。及时
协调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管理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建设项目内部评审机
制和林业集团公司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按照公开、公平、客观、科学、严谨的原则,及时组
织开展林业集团公司森工非经营性项目、林业预算内项目和国债项目的评审论证和上报工作,
组织开展林业集团公司林产工业建设项目的评审论证和批复工作,提高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决策
的科学化、民主化。


  【获得荣誉】 2010年,计划统计部、天保办领导班子被地委组织部评为优秀班子,被地
委、行署命名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先进单位,被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命名为行政办公
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地委和行署评为群众最满意的单位,被地委评为信息报送先进
集体,被地林直机关工委命名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项目管理科被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
司评为全区春夏季森林防火工作优秀保障单位。1人被行署、管局评为森林防火先进个人,3人
被行署评为城镇园林绿化先进个人称号,1人被地委办公室评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行署、
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评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地委评为信息报送先进个人,1人被地
林直机关工委命名为优秀共产党员,1人被地林直机关工委命名为廉政建设先进个人,1人获地
直机关工会积极分子,1人被地委命名为大兴安岭地区新长征突击手。
   (李艳娟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