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管理
自然保护区管理
【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十一五”概述】 呼中自然保护区由林业部1958年在《大兴安
岭林区开发总方案》中予以规划确定,1964年国务院批准实施,198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第二批
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是寒温带针叶林生态系统及野生动物。2006
年,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林业系统保护区示范单位。“十一五”期间,委托相关资质部门编制
完成《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保护区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生态旅
游规划》、 《示范保护区实施方案》。新增办公房面积 2300多平方米,新建野生动物救护站
102平方米,塔路 60公里,完成保护与恢复、科研宣教、基础建设等三期工程。制定“无人为
火灾、无乱砍盗伐、无乱捕滥猎”三无目标,初步形成管护网络体系,开展兴安一号、二号行
动、金雕行动,严厉捣毁偷猎窝点,收缴各种渔具、猎具 300多套,实现建区以来无人为火灾、
无滥砍盗伐案件。以资源优势为依托,引进外智,提高科研工作起点,与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合
建“中国北方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合作进行“落叶松年轮分析测量”;同中国林业科学
院合作进行“原地保存种质抽样调查研究”、“大兴安岭原地保存林设置调查登录研究”;协
助地区农林科学院做野生动物和植物监测研究;与中科院研究所共同完成森林防火科研项目研
究、“氮沉降”科研项目数据采集,在《中国通量网》刊物上合作发表题为“呼中北方针叶林”
文章。自主科研完成“花尾榛鸡的驯养繁育及疾病防治”课题研究及貂熊救护与繁育项目申报
和批复。注重生态旅游开发,按照“打造原始品牌、挖掘生态景观、突出特色物种、发挥科研
功能”的指导思想,科学规划设计 “五区”(野营探险区、森林游览区、科考宣教区、度假休
闲区、火烧迹地警示区)、“四站”(保护区白河检查站、加拉河检查站及野生动物救护站、中
心站)、“三条线”(大白山登顶、呼玛河源头漂流、黑瞎子洞探险), 已开发原始森林科考探
险、呼玛河源头漂流采风为主旅游项目。完善管理机构,设综合科、保护管理科、科技科、野
生动物驯养科、生态旅游办公室、病虫害防治监测站、保护区公安局等7个科室。职工 45人,
其中,管理干部28人,科技人员9人,管护人员8人。2009年,在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
等七部委联合开展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中,名列黑龙江省第二名;2010年,被黑龙江
省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授予全省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集体。
【综 述】 2010年,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执行科学定位、保护第一、发挥功能、全面
发展的建设方针。加强资源管理,开展“三清”工作,全面打击乱捕乱猎和滥砍盗伐等行为。
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陕西植物所合作完成《通过植物年轮分析人类活动对气候的影响课题》,
同东北林业大学合作建立永久性落叶松样地 9公顷,先后接待俄罗斯远东科学分院教授鸟类专
家谢尔盖、北京林业大学鸟类学教授郭玉民、加拿大林务局北方林中心研究员李超等人进行科
学考察。科学规划生态旅游,开发原始森林科考探险、呼玛河源头漂流采风为主旅游项目,接
待游客2000多人。与北京新世纪彩虹设计公司合作完成呼中自然保护区博物馆一层规划设计和
装修建设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利用废旧汽油桶、旧钢材等材料自主研发一座漂浮式水力发电站。
加强森林防火,形成联防机制,严格火源管理,实行特别通行证制度,与呼中林业局共同在保
护区中心站附近修建1处防火蓄水池,在全区春夏季森林扑火工作中获先进集体,2人获先进个
人。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授予全省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集体。
【资源管护】 加大巡护力度和密度,强化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巡护队和公安分局联合展
开“兴安二号”行动,开展“三清”工作,全面打击乱捕乱猎和滥砍盗伐等行为,收缴非法渔
猎工具200多件,拆除非法狩猎窝棚3处,净化治安秩序,维护资源安全。
【森林防火】 春秋两季重点到各个主要支岔线巡查,与检查站人员和保护区外业工作人
员签订《责任状》,在周边社区张贴标语,与保护区接壤内蒙古甘河林业局、金河林业局、阿
龙山林业局及汗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签订《森林防火联防协议》,严格火源管理,实行特别通
行证制度,与呼中林业局共同在保护区中心站附近修建防火蓄水池1处,全年无人为火灾。6月
28日至7月5日多日干雷暴天气,引发6起雷击山火,过火面积约 3600多公顷,保护区全体职工
全力配合扑救山火,在全区春夏季森林扑火工作中获先进集体,2人获先进个人。
【科研工作】 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科研合作平台。与陕西植物所合作完成《通过
植物年轮分析人类活动对气候的影响课题》,同东北林业大学合作建立永久性落叶松样地 9公
顷,固定监测样线 3条,进一步完善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和资源数据库。先后接待俄罗斯远东科
学分院教授鸟类专家谢尔盖、北京林业大学鸟类学教授郭玉民、加拿大林务局北方林中心研究
员李超等人进行科学考察。全年环志鸟类300多只,申请资金新建野生动物救护站(鸟类环志站)
1处。
【生态旅游】 按照“打造原始品牌、挖掘生态景观、突出特色物种、发挥科研功能”的
指导思想,科学规划设计 “五区”(野营探险区、森林游览区、科考宣教区、度假休闲区、火
烧迹地警示区)、 “四站”(保护区白河检查站、加拉河检查站及野生动物救护站、中心站)、
“三条线”(大白山登顶、呼玛河源头漂流、黑瞎子洞探险)等生态旅游资源。2010年,已开发
原始森林科考探险、呼玛河源头漂流采风为主旅游项目,接待游客2000多人。
【自然博物馆建设】 呼中自然保护区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完整、最典型的原始寒温带针叶
林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对于研究北半球地质地貌、森林植物群落演替、冻土、生物多样性等
具有重要意义。呼中自然保护区计划两年内建设一处自然博物馆,作为普及科学的教育基地。
总投资200余万元,占地面积 1200平方米,分为保护区发展历程和总体风貌展厅、野生动植物
资源展厅、资源管理及科学研究展厅、寒温带针叶林场景展示厅四层。2010年,投入70万元,
由北京新世纪彩虹设计公司完成博物馆一层规划设计和装饰。展厅以图片和文字为主,主要分
为建设历程、领导关怀、风光片播放、旅游资源、矿石、沙盘、土壤资源、历届领导等八个展
区,全面反映保护区整体概况,实现容知识性、趣味性、宣教性为一体的建设目标。
【研发漂浮式水利发电站】 按照低碳节能环保理念,依托保护区中心站附近河流优势,
专业技术人员利用废旧汽油桶、旧钢材等材料自主研发制成一座漂浮式水力发电站,功率3500
瓦,电器使用和电压指标均正常,基本保障中心站生活用电,每年节约资金4至5万元,省地电
视台、报纸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防治病虫害】 加大巡护监测力度,有效监测森林病虫害,过火林地及主要岔线增设诱
捕器150个,巡查线3条,分析样地3块,病虫害测报工作准确、及时。
【宣教工作】 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融文化于自然保护事业。聘请专业人士创作保护区区
歌;与呼中区政府联合开展广场文化和冰雪文化活动;在呼中区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向
广大社区居民和中小学生宣传生态环保理念,教育群众保护资源,爱护野生动植物;利用各种
媒体对外宣传报道27次(篇),通过保护区网站宣传工作动态、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等;制作人文和景观图片悬挂在机关办公楼走廊,展示保护区特色生态文明。
(黄小华 供 稿)
【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十一五”概述】 1999年,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南瓮河自然保
护区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0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晋升国家级保护区。2006年6月,根据专员
局长办公会精神,南瓮河保护区管理局隶属关系正式调整为大兴安岭林业集团直属事业单位。
2009年4月9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黑龙江南瓮河国
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年,成立行署公安局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
护区管理局公安分局。“十一五”期间,重新修定科研档案管理制度、森林资源管理制度、森
林火灾报告制度、入山管理制度、防火值班制度、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岗位责任制、湿地保
护岗位责任制等项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巡护计划,按照预定时间、地点、
路线巡护,做好记录。制止和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交通要道、火险等级高、容易发
生盗砍盗伐地段,实行重点监控,严防死守。严厉打击非法进入保护区从事捕鱼、狩猎、破坏
森林资源、湿地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全面执法大检查和清理检查80余次,清除非法进入保护
区人员900多人,处理非法捕鱼、狩猎案件16起,没收各类狩猎夹具70余盘、鱼网300余张、橡
皮船1个、粘网15张、地龙90多个、烧毁地窨子 5处、收缴各种捕捞品800多斤。清除入山采集
车辆3台,破获非法入山采集事件1起,没收摩托车10辆。开展可研项目编制工作,上报《南瓮
河自然保护区火灾易发生区森林防火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黑龙江南瓮河湿地保
护及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重点火险区
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总体规划》
四个可研项目到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
范项目施工程序,按照《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建设规划》和可行性研究
报告批复内容开展项目建设,巡护步道工程、道路改造工程、野生动物救护站工程、生物防火
隔离带工程及动物笼舍、围栏工程全部竣工,完成巡护码头主体工程,大部分设备已购置。
【综 述】 2010年,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按照“生态为核心、保护为前提、
科技为先导、发展为基础”的建设发展原则,加强资源管护,全面提高科研水平。完成生态定
位监测站数据收集工作,同中国科学院长春地理研究所合作开展“冻土退化对碳循环过程的影
响”及“土壤中产生的甲烷菌、氮、碳微生物变化过程的研究”两个科研项目。《黑龙江南瓮
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国家林业局批复,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
作正在进行中。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签订防火责任状,形成联防机制,加大宣传、检查力度,
全年无人为火灾发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制止和打击非法进入保护区进行捕鱼、狩猎、
采金、破坏森林资源、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遵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原则,严密监
测野生动物种群、鸟类迁徙动态,按照规定做好每天记录,发现野生动物和鸟类有不明死亡或
其他疫情第一时间上报信息。鸟类环志工作是效果最好、种群质量和数量最突出的一年,秋季
鸟环志量突破一千只以上,是以往全年两个季度环志量总和。
【科研项目】 完成生态定位监测站数据收集工作,新安装设备全部开展工作,运行平稳
正常,提供大量有价值科研数据。修改完善所监测样地内业材料。同中国科学院长春地理研究
所合作开展“冻土退化对碳循环过程的影响”及“土壤中产生的甲烷菌、氮、碳微生物变化过
程的研究”两个科研项目,开创保护区冻土研究先河,为大兴安岭地区冻土退化研究增添新纪
录。
【森林防火】 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火工作方案、防火应急预
案和“三清”工作方案,与各检查站及进入保护区施工建设人员签订防火协议书、宣传教育责
任状和防火责任状,制定森林防火公约,与十二站林场签订联防协议,在检查站及周边单位、
施工队伍住所张贴防火宣传单和专员防火布告,对过往车辆和人员严格登记。加大防火检查力
度,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内业,防火期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进行巡护检查和“三清”工作,妥善处
理火险隐患,先后出动“三清”工作组6个,人员90多人次,车辆20多台次,直升飞机2架次,
对保护区所属区域内所有河流、沟岔、林地进行拉网式反复清理,对南瓮河流域、七星泡和库
尔库金矿等重点区域,用直升飞机投放人员,与呼玛县十二站接壤重点区域,充实 2名检查人
员定点蹲守,全年无人为火灾发生。
【执法检查】 按照依法管理、依法保护、依法办事原则,加大巡护检查力度,制止和打
击非法进入保护区进行捕鱼、狩猎、采金、破坏森林资源、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委派 8名科
级干部会同公安分局干警在秋季采摘期间进驻各检查站驻站值班,严格检查过往人员车辆,严
禁无证人员进入保护区。全年开展执法检查、清理检查 20余次,清除非法进入保护区人员100
多人,处理非法捕鱼、狩猎、采金案件5起,处理违法人员8人,烧毁地窨子2处,扣留车辆2台,
没收各类狩猎夹具30余盘,渔网40余张、粘网3张,地笼20余个,收缴各种捕捞品100多斤。
【鸟类环志】 2010年,是鸟类环志效果最好、种群质量和数量最突出的一年,秋季鸟环
志量突破一千只以上,是以往全年两个季度环志量总和。全年环志各种鸟类1733只,其中,春
季环志鸟46种631只,秋季环志鸟41种 1102只。新增极北朱顶雀、白腰朱顶雀、灰伯劳、锡嘴
雀、岭雀、灰雀、田鸫 7个品种,其中,田鸫是东北地区首次发现新纪录。运用国家环志中心
新开发内业程序软件,统计春秋鸟类环志登记表、春秋鸟类环志重捕登记表、春秋鸟类统计过
录表三套内业报表,上报国家环志中心和地区野生动物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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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类环志(呼中自然保护区 提 供)
【财务管理】 规范会计核算。认真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全国野
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建设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开展建设。严格审
核原始凭证,控制经费支出总量,定期向上级汇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印发条例3000份,对所
有进出保护区检查站、防火外站人员进行广泛宣传。在保护区重要路口设立严禁非法进入保护
区警示公告牌。开展“爱鸟周”和“兴安二号”活动,制定实施方案,主管局长带队到检查站、
防火外站发放宣传单、传达文件精神、开展清理行动,共发放宣传单500余张。
(刘金生 供 稿)
【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述】 2005年1月20日, 省政府批准双河自然保护区为省级自
然保护区。2008年1月14日,双河自然保护区由省级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0年 10月22
日,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隶属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保护区面积88 849公顷,
属自然生态类森林生态和内陆湿地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按照全国林业示范保护区建设要求,
执行科学定位、保护第一、发挥功能、全面发展的建设方针。制定《黑龙江双河国家级自然保
护区管理局制度汇编》,形成管护工作约束与激励机制,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执行事业
单位劳动关系改革与探索,机关工作人员按照编制岗位,由十八站林业局择优录取,工人全员
聘用,执行林业局管护人员工资标准。加强资源管理化体系建设,形成联防协作机制,坚持管
理局、保护管理科、管护站“三级”资源管理模式,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等违
法行为,成立 2个多月,无滥砍盗伐、乱捕滥猎案件发生。加强秋季防火,组织巡山设卡80余
次(处),徒步巡护400余公里,发放宣传单400余份,未发生火灾。注重疫源疫病监测,设置观
察点3个,巡护检查路线3条,监测样地2块。加强病虫害防治,设森林监测样地3块,调查样线
32条,调查长度40余公里,未发生灾害。与十八站林业局共同完成基础建设一期工程,截止年
末完成一期工程85%。
【机构设置】 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隶属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的正处级事业
单位,事业编制35人,全额拨款13人,差额拨款22人,经费由林业集团公司从天保工程中全额
拨付。现有职工39人,其中,在编管理干部13人,聘任26人;从十八站林业局调入 3名管理技
术人才充实保护区管理科研工作。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内设综合办公室、保护管理科、科
研中心、计划财务科 4个科(室),以森林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宗旨,全面保护寒温带典型
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物种及其生存环境,做好资源保护、森林防
火、科研教育、资源可持续利用等项工作。
【人事制度改革】 根据9月25日行署办公会议精神, 双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执行事业单
位劳动关系改革与探索,机关工作人员按照编制岗位,由十八站林业局推荐,行署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考核,经行署决定符合条件后调任;工人全员聘任制,签订劳动合同,执行林业局
管护人员工资标准。实际录用职工39人,其中,事业编制13人(包括正科级3人、副科级 3人、
机关工作人员7人),聘任工人 26人(包括机关工作人员聘任2人,管护人员聘任24人),聘任职
工占职工总数70%。
【建章立制】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黑龙江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制度汇编》,
包括基本情况、组织机构设置、指导思想和总任务、管理办法、岗位责任制、行政制度六方面
内容。创新工作机制,建立资源管护隐患平衡汇报制度、资源管护工作检查考评机制,执行管
理局、保护管理科、管护站三级周、旬、月资源管护隐患排查及资源管护检查考评工作体制。
成立2个多月,开展执法检查考评 20余次,形成管护工作约束与激励机制,管理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
【资源管护模式】 实行资源管护封闭式管理模式,在进入保护区各道路与支叉线,设立
检查站1处、资源管护站7处,防止外来人员进行非法活动。对各站点分配责任巡护路线,实行
资源保护区域责任制度,每个站点巡护路线长约20余公里,每天按指定路线巡护 1次。坚持管
理局、保护科、检查站“三级”资源管理模式,对关键部位和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宣传覆盖面100%。
【项目建设】 双河自然保护区原隶属十八站林业局,在十八站林业局领导下, 2008年3
月,聘请国家林业局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黑龙江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黑
龙江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项目可研报告》。2009年 9月,国家林业局批复《黑龙江
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项目可研报告》,批复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1061万元,包括建
设办公楼1200平方米、巡护公路54公里、检查站 1座、管护站7座、瞭望塔2座及购置大部分设
备。2009年10月,十八站林业局组织一期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至2010年10月,双河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管理局成立,一期工程部分项目由十八站林业局移交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
施工建设,截至2010年末,与十八站林业局共同完成基础建设一期工程项目85%。
【森林防火】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制定防火巡护检查工作方案、防火
工作预案,修订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制定巡护制度,按照预定时间
地点路线巡护,组织巡山设卡80余次(处),徒步巡护 400余公里。维护更新消防设备。开展防
火宣传,发放宣传单400余份,举办防火知识培训班2期,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未
发生火灾火警。
【疫源疫病监测】 遵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原则,严密检测野生动物种群、鸟
类迁徙动态,制定保护区疫源疫病情况分解程序图、指挥框架图、防治责任状、责任追究制、
工作保密制、组织机构职责、检测区明细等各项管理制度,设置桥头、吊桥、五村 3个观测点,
35支线、中心站至五村和15支线三条巡护检查路线,大西尔根气河水域和黑龙江水域二块监测
样地,做到疫源疫病早发现、严控制,截至年末,未发生疫源疫病情况。
【防治病虫害】 组织技术人员在保护区内设森林监测样地3块,样线调查 32条,调查长
度40余公里,发现病害2种,因及时控制均未构成灾害。
【宣传教育】 10月,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12月,开展“金雕
行动”宣传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法律、法规和
《双河保护区管理局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印发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横幅12个,出动宣传车
55次,采集山产品人员大幅度减少,无盗猎盗伐案件发生。
(朱德义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