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管理
城乡建设
建设管理
【“十一五”概述】 “十一五”期间,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以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
社会进步为目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对住房和城乡建设
工作的要求,将棚户区和泥草房改造列入民心工程,为人民群众创造舒适、美好的生活环境,
成为城市建设管理的重点。全区向国家、省共争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12.49亿元,租赁补助
资金1.17亿元。从2008年四季度至2010年末,全区实施棚户区改造 245.5万平方米,其中竣工
156.48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 20亿元,安置回迁居民 30 488户;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
41.03万平方米,保障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8691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1 427户1595.27万元。
泥草房改造面积61.74万平方米,共建成10 393户,完成投资 4.15亿元。全区建筑企业队伍不
断扩大,“十一五”初期仅17家,到2010年末增至28家,建筑从业人员由2614人增至5816人。
建筑业产值迅速增长,在国家扩大内需项目的拉动下,“十一五”初期为3.34亿元,2010年达
12.82亿元。建筑业对全区经济发展贡献不断增加。2006年至 2010年末,累计完成建筑业增值
10.99亿元,实现利税总额2.2亿元。重点推进北极村、盘古镇、韩家园镇三个小城镇的规划编
制及建设;推进以“三供两治”为主要内容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供水、供热、供气
能力, 加快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 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累计完成投资
1.98亿元。 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开展后,确定在建、启动、规划建设项目 29项,累计完成投资
3.61亿元。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节能减排工作。2007年,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率100%。
2008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黑龙江省节能 50%标准,执行率100%。不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
大隐患治理力度,每年全区督查 4次,连续五年无死亡事故发生。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呼
玛县党政办公楼工程被评为黑龙江省优质工程。
【综 述】 2010年,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围绕全区“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
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总体要求,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完成
6项设计规划;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 重点推进加格达奇污水处理、寒温带
森林植物园、漠河北极沙洲、九曲十八弯景区等8个项目,有6个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投入使
用;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民生工程建设,实施棚户区改造 189.4万平方米,其中,2009年结
转工程 74.4万平方米,2010年新建棚户区115万平方米,竣工 53.68万平方米,完成当年计划
47%,2.5万户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的管理,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全年备案施
工合同58份;结合省委提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
创建优美环境作为工作重点。在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专项检查评比活动中,全区有加区、呼
玛县、漠河县被评为全省园林绿化先进市(县),呼玛县融媒园景观绿化工程获省级城市园林绿
化优质工程。
0000144;[/$$p]
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建设局 提 供)
【规划编制】 2010年,地区建设局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完成《大兴安岭地区旅游城
镇体系规划》、《大兴安岭地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加格达奇旅游城镇总体规划》、《漠
河县西林吉镇旅游城镇总体规划》、《加格达奇城镇特色研究与景观风貌规划设计》、《漠河
县西林吉镇城镇特色研究与景观风貌规划设计》(含北极村) 6项规划编制。委托完成加格达奇
街区整治改造工程引导设计和三路一街街区改造工程设计工作。委托制作大兴安岭地区、加格
达奇、 漠河县城镇规划建设宣传推介片。 指导漠河县完成《漠河县旅游目的地发展规划》、
《漠河大北极村 AAAAA级旅游景区规划》、《北极村龙岛旅游开发区发展策划》、《黑龙江源
头龙文化主题公园详细规划》及两个旅游多媒体的制作工作。
【泥草房改造】 全年实施棚户区改造 189.4万平方米,其中,2009年结转工程74.4万平
方米,2010年新建棚户区115万平方米,竣工 53.68万平方米,完成当年计划47%,改造拆迁面
积47.85万平方米,涉及居民9469人,完成投资9.25亿元,2.5万户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全区拆
除泥草房4100户,建成4100户,其中,节能住房2750户,完成投资1.75亿元。
【滨水城市建设】 全区计划进行27项“三供两治”工程,其中,供水5项、供热6项、供
气3项,污水处理6项,垃圾治理7项,工程计划总投资22.32亿元。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开展
后,确定在建、启动、规划建设项目 29项。计划投资 35.45亿元,累计完成投资 3.61亿元。
2010年,重点推进加格达奇污水处理、寒温带森林植物园、漠河北极沙洲、九曲十八弯景区等
8个项目,有6个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投入使用,得到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高度评价。
【招投标监管】 履行招投标的各项程序。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控股的项目实现工程量清
单计价招标;执行招投标中标公示制度,中标结果在大兴安岭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示;首次利
用电子评标软件进行评标,为全区实行电子评标积累经验;实行中标通知书备案制管理,规范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发放。年内,全区招标项目74项,其中,施工招标63项,中标金额18.08
亿元,监理招标11项,中标金额1058万元,占应公开招标工程招标率100%。
【园林绿化】 年内,全区城镇园林绿化工程完成投资 1.3亿元,完成计划98.59%,全区
累计栽植苗木224.14万株,绿篱7.81万平方米,花卉4.37万株,草坪 83.97万平方米,配建附
属设施292.4万元,新增绿地面积290万平方米,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0.4平方米。打造呼中
清溪公园、呼玛县城欣湖公园、江畔公园、韩家园金文化主题公园等绿化精品工程。在全省城
市园林绿化建设专项检查评比活动中,地区及加区、呼玛县、漠河县被评为全省园林绿化先进
市(县),呼玛县融媒园景观绿化工程被评为省级城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
【质量安全】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完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及时
督促整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隐患,促进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加强实体质量监督,
把好材料质量关,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与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年内,全区集中
检查治理3次,各县、区(局)自查2次。共检查在建项目269项(次),发现并治理隐患1367项(处),
其中,重大隐患2项,给予经济处罚2项。
【规范建筑市场】 强化施工系列合同备案及履约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各
方合法权益。全年备案施工合同58份。做好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整理、测算和发布工作。同
时核定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和安全生产措施费标准等计价工作,规范施工企业的规费及安全生产
措施费计取行为。并做好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书备案,参与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监督管
理。
【建筑节能】 重点做好墙体改革工作。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比重达18%, 新型墙体材料应
用比例达25%。在保证棚户区建筑用砖的同时,对原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5项,新建新型墙体材
料项目2项。经行署研究决定,开展以政府为主导推进供热计量改革。 2010年,进行改革前期
准备,确定生态家园小区为本年居住建筑改造项目,改造面积10万平方米,向省财政争取奖励
资金605万元。
【勘察设计管理】 贯彻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全年审
查216个单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累计审查施工图建筑面积 129.36万平方米。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备案率94.12%。 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全年组织完成
7个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工作,累计审批初步设计概算总值 5.89亿元。加强勘察设计市场
监管,完成勘察设计合同、市场准入审查备案等,审查备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108份。
【文明城市创建】 结合省委提出“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创建优美环境作为工作
重点。年初,以地区开展的“讲创促”活动为载体,制发《全区住建系统“讲文明、创三优、
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与地区爱卫办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讲创促”全民义务劳动
的通知》,将 5月第一个星期五定为“全民义务劳动日”,集中开展环境整治活动。下发《关
于加强城镇裸土地面硬化的实施方案》,重点解决地面裸露土扬尘和绿化土超高问题,实现花
坛、绿化带、树池的铺装或软覆盖。全年道路硬化、超高土治理23.6万平方米,沿街建筑立面
改造1.2万平方米。
(李 宏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