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管理
供销社管理
【“十一五”概述】 “十一五”期间,全区供销系统坚持为 “三农”(农业、农村、农
民)服务,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现代流通中的主导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中的带动作用和农业社会
化服务中的骨干作用。通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和“管理年”活动,供销社走上科学
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发展和提高。在两届“大兴安岭国际蓝莓
节暨山特产品交易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其中,2009年4月 17日,大兴安岭地区供销合作社被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批准为首届节会的主办单位后, 向全国各地发邀请函 1000余份,联系
200多家企业。共组织参展商46家70余人,展位20个,参会客商400余人(台商 10人,外宾17人,
专家9人),遍及19个省、市、自治区。第一届节会后,大兴安岭供销合作社当选中国农副产品
流通经纪人协会理事。“中国野生蓝莓之乡”的命名,得到批准,其牌证正式亮相在第二届中
国大兴安岭国际蓝莓节开幕酒会。牌证的照片刊登在《世界农业》第 9期彩色封页上;《中国
技术市场报》专版刊发文章和照片,推广大兴安岭蓝莓的知名度。全区供销社系统帮助组建农
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62个。组织成立行业特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
并取得国家认证资格。选派工作人员参加总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举办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员培
训班,考取农民经纪人考评员资格证书。开展“农资无假货,满意在供销”的文明经商、优质
服务活动。全力打造供销合作社“诚信农资”的信誉品牌,全系统共销售优质化肥15 000多吨。
在全区农业科技大集上设立农资专家咨询台,现场解答农民的疑问,印发科学施肥宣传资料,
普及农资识假辩假常识,帮助农民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条例》的规定,制发《大兴安岭地区供销合作社对系统外经营烟花爆竹企业不再负责的通知》,
明确责任,确保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五年中,地区供销合作社在全省供销系统重点工作绩
效考评中,四年获二等奖、一年获专项奖。
【综 述】 2010年,全区供销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
干意见》, 围绕地区“两会”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发挥职能作用。
8月,制定 《第二届蓝莓节报批手续工作实施方案》,代行署起草《关于第二届中国大兴安岭
国际蓝莓节暨山特产品交易会主办单位的请示》。超额完成组委会下达的招商任务,完成接待
全省供销社系统嘉宾的任务。地区供销社向国家农委申请“中国野生蓝莓之乡”命名,得到批
准。8月7日,牌证亮相在第二届中国大兴安岭国际蓝莓节开幕酒会上,并借助农业部信息产业
中心,将“中国野生蓝莓之乡”牌证的照片,刊登在《世界农业》第 9期彩色封页上;在9月3
日《中国技术市场报》第15版刊发4篇文章和6幅照片,全面介绍大兴安岭纯天然无污染的野生
蓝莓及产业的发展。准时完成“中国寒地黑土经济国际高峰论坛”产品征集工作,发展经济合
作组织。
【产品征集】 按照省供销社部署,全力推进产品征集。以行署办名义制发《关于征集中
国寒地黑土经济国际高峰论坛农产品精品展参展产品的通知》,向全区征集农产品。此次活动
正值筹备蓝莓节期间,全区供销系统得到各县区局和企业的支持,共征集 10类57种153件产品
参加展出,得到省供销社的通报表扬。
【项目开发】 地区供销社派专人赴京为大兴安岭地区火山矿泉开发做前期工作,取得初
步化验数据。11月,邀请专家组到大兴安岭地区实地考察矿泉产地,提出指导意见。对以蓝莓
为主的小浆果开发进行现场指导,促进大兴安岭地区火山矿泉的开发和蓝莓产业发展。
【合作经济组织】 参与省社寒地黑土“千社千品”工程建设,推荐 7个集体、20名个人
加入黑龙江省寒地黑土农业物产协会,推荐 6个专业合作社参加“千社千品”工程,带动专业
合作社实施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与地区妇联、农委等单位联合开展“七兴
家” (即“种植兴家”、“养殖兴家”、“科技兴家”、“合作兴家”、“庭院兴家”、“绿
色兴家”、“巧手兴家”)活动,组建巾帼专业合作社, 大兴安岭地区力合生态养殖专业合作
社、绿源蜂业巾帼合作社被命名为省级“巾帼专业合作社示范基地”。
(刘禹辰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