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管理
统计管理
【“十一五”概述】 “十一五”期间,全区统计部门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
样调查为主体,以必要的统计报表、重点调查、综合分析等为补充,坚持依法统计、科学统计,
为地委、行署、林管局及时、准确进行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数据和
文字分析。 加强统计服务。以月度卡片、公报、调研报告、 专题分析、统计信息等载体提供
“套餐”式服务。5年累计向省局、地委、行署共报送信息 1000余篇,通过报纸、报刊、电视
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经济运行态势、改革开放30年、建国60周年、建区45周年、“十一
五”期间等大兴安岭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确立统计监测体系,“三个十工程”监测、工业园
区监测、“六大产业”监测、全区宏观经济运行监测、棚户区改造监测、“妇儿两纲”监测等
统计监测工作均建立数据质量实时和定期监测机制,创造性地提出“查、录、比、审”四字方
针,采用统一调查的方法,集中录入、与同期对比、相关专业召开会议对数据进行审核,力求
监测数据如实反映林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趋势和现状。建立统计“绿色服务通道”制度,指定
专门科室和专人对相关部门提供快捷、准确的统计服务。尤其是在全区每年的重点工作、“两
会”期间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各部门重要资料内所使用的数据进行审核。并充分利用部门统
计渠道,协调各部门完成所需数据的提供与使用任务,5年间累计核对数据5万笔以上,未发生
一笔差错,得到地区领导和各部门的充分肯定。开展普查和调查工作。开展全区第二次全国农
业普查、全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其中,全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
查共调查50个乡级行政单位(含具有乡级行政职能的林场),其中,乡 12个,镇23个;194个村
级组织,其中,80个村;58 836个住户,其中,在农村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户 35 757个。全区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706个,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
济普查相比,增加349个,增长14.8%;产业活动单位3483个,增加 191个,增长5.8%;有证照
的个体经营户14 071户,增加 1658户,增长13.4%。全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首次列入行
署常务工作会议议题,地区主要领导听取普查工作专项汇报并进行专题研究,实现普查工作地
位提升新突破;普查工作首次列入行署重点督查督办工作日程,实现普查工作推进力度新突破;
基层普查经费与地级普查经费首次统一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实现基层普查经费保障新突破。特
别是对没有地方财政的三个区和五个林业局,本次普查经费与地区和县级一并明确纳入地区地
方财政预算。先后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清查摸底工作、入户登记工作、光电录入扫描、
数据质量评估、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经过全区3000多名普查员和指导员的努力,普查数据质
量已通过国家级事后质量抽查。 5年间,完成家电下乡专项调查、人口抽样调查、R&;D资
源调查、粮食产量调查等各种调查近百次。满足了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地方政府对抽样数
据的需求。
【综 述】 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目标、争取二期“天保工程”、实施“大小兴安
岭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西部大开发新政策的关键之年。全区统计系统以创新统计工作、
服务林区发展、推动生态功能区建设为中心,在创新工作思路、履行服务职能、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统计工作上取得新进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建立依照月度数据及时判断
主要指标走势和经济整体情况的工作机制,解决 GDP常规核算与实际需求之间的时效差问题。
统计各专业采用“微观监测与宏观评估相结合,事前监测与事后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方法,继
续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监测、“三个十工程”监测、地(市)目标考核监测、县区(局)主
要指标监测、工业园区监测、“六大接续产业”监测、全区宏观经济运行监测、棚户区改造监
测等统计监测体系,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掌握地区主要工作运行状况发挥了重要作用。定期公布
统计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全年有40余篇统计新闻稿件和统计分析被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
电视台、中国信息报等新闻媒体采用。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对三县四区五个林业局统计机构
进行全面检查的同时,实地到47家企业和 7家中省直单位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全面了解统计法
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完成本区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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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宣传(统计局 提 供)
【统计分析】 建立依照月度数据及时判断主要指标走势和经济整体情况的工作机制,解
决 GDP常规核算与实际需求之间的时效差问题。开展超前预警,对全区工业经济下滑、完成省
“双一”目标分解指标的困难和问题、省对地目标考核进展情况以分析、报告等形式及时提出
预警,引起地区主要领导和各部门的重视,为全区应对困难、完成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1~5
月份统计分析》、《1~8月份统计分析》、《1~9月份统计分析》被作为全区营林资源会议、
行署常务会议等会议材料下发。编辑完成集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统计年鉴为一体的《统计综
合资料》,为行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持。编辑“十一五”时期全区主要产业经济发展情况分析汇
编,该资料已作为《大兴安岭政讯》第12期专刊对外发布,对“十一五”期间全区宏观经济社
会发展进行概述,从消费市场、劳动报酬、工农业发展等方面系统分析。为各部门制定“十二
五”规划和向上争取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统计监测】 统计各专业采用“微观监测与宏观评估相结合,事前监测与事后评估相结
合”的评估方法,继续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监测、“三个十工程”监测、地(市)目标考
核监测、县区(局)主要指标监测、工业园区监测、“六大接续产业”监测、全区宏观经济运行
监测、棚户区改造监测等统计监测体系。强化月度、季度和专题调研分析的监测预警力度,完
成统计报告32篇,被《黑龙江日报》、《大兴安岭日报》、《林区经济》、《大兴安岭政讯》
等报纸、刊物采用,4篇报告获副地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
【统计服务】 定期公布统计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全年有40余篇统计新闻稿件和统计分
析被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电视台、中国信息报等新闻媒体采用。在《大兴安岭日报》公开
发布《2009年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月度卡片、公报、调研报告、
专题分析、统计信息等为载体,提供“套餐”式服务。累计向省局、地委、行署报送经济动态、
信息 110余篇。创新服务手段,在全区“两会”期间印发“统计服务特刊”,为各级党委、政
府正确把握和判断经济运行态势、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继续发挥统计服务“绿色
通道”作用,共为地委、行署重要会议及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加工、整理、计算统计数据 1万
余笔。
【统计执法】 6月~10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 按照动员、自查、抽查、处理和总结
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大检查期间,在对三县四区五个林业局统计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的同时,实
地到47家企业和 7家中省直单位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全面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发现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在检查过程中,采取以说服教育为
主,向被检单位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使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增强了统计法律意识,对提高数据
质量、提高政府统计的权威性,起到促进作用。
【开展全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2006年4月~2010年4月,开展全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
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由于大兴安岭地区特殊的政企
合一体制,普查对象除《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规定的本区境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
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外,林业局及林场作为农业生产
经营单位纳入此次普查范围,林场内的全部住户视同农村住户一并进行普查。全区组织动员普
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近2千人,填报普查表 10余万张。全区第二次全
国农业普查共调查50个乡级行政单位(含具有乡级行政职能的林场),其中,乡12个,镇23个;
194个村级组织,其中,80个村;58 836个住户,其中,在农村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户35 75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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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宣传(统计局 提 供)
【开展全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2008年3月~2010年4月,开展全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
查。为了全面掌握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
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区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
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
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经过各县、区、林业局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近
两年的工作,全区经济普查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完成。组织专人对第二次全国经济普
查数据和文字资料进行整理开发,有 5篇分析被省经济普查办公室采纳,并编印到全省第二次
全国经济普查论文汇编。进行各专业数据开发应用,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普查成
果、信息服务做准备。经普查,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706个;与2004年第一
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加349个;增长14.8%;产业活动单位 3483个,增加191个,增长5.8%;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14 071户,增加1658户,增长13.4%。
【开展全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2009年10月,开展全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
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黑龙江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组织实施。 4月底,完成
地、县、乡、村四级人口普查机构的组建,完成全区人口普查专项试点、全区人口普查综合试
点、抽调选聘、培训3000多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清查摸底工作、入户登记工作、事后
质量抽查、光电录入扫描、数据质量评估、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全方位宣传动员,全区形成
“平面宣传与立体宣传齐抓,内部宣传与外部宣传并举,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的格
局。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4次,散发宣传单上万份,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6000余个。从8月
中旬到10月末,在大兴安岭新闻联播前,由播音员每天播报普查入户登记倒计时情况,每天都
多次播放人口普查宣传口号。在入户登记前后,连续多日播放行署专员致人口普查被调查户的
一封信,播放人口普查宣传片等;截止12月末,在电视台大兴安岭新闻中共播发人口普查信息
30余条,在大兴安岭日报刊登彩色特刊2期、图片和新闻30余条、理论文章4篇、普查知识专栏
8期等。
【自身建设】 年初以来,组织人员参加国家局组织的统计局长培训班和国家局、省局组
织的国内统计系统考察。对地区普查办的抽调人员采用轮流讲课、集中讨论等形式进行培训;
加强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认证工作。制定《行署统计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
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方案》,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承诺。规范完善现行权力
制度。对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对统计局相关各科(队)及事业单位的各项职权进行自
查。查找监督管理漏洞、机制制度缺陷和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关键环节,预见可能发生的问题
及采取的途径方法,研究制定加强统计管理、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的办法和措施。梳理确定需要
规范的权力目录。按照“权力分解、责权统一,监管分离、相互制约,简化程序、公开透明,
集体决策、违责必究”的原则开展制度建设工作。通过梳理,查找出 4个廉政风险点,制定完
善4个规章制度,其中,审批类2项、行政许可类1项,其他类 1项;建立配套制度3项;制定流
程图4个。
(李伟平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