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保护
野生动植物保护
【“十一五”概述】 “十一五”期间,大兴安岭林区全面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野
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走出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之
路。2008年 5月,在加格达奇兴安湖新发现小白鹭,该鸟为黑龙江省新记录。利用“爱鸟周”、
“湿地日”、自然保护区宣教中心、自然资源馆、湿地公园等宣教平台,会同地委宣传部、行
署广电局、教委、军分区等单位开展宣教活动。自然资源馆确定为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爱国主
义教育基地,黑龙江省军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国林学会科普教育基地。会同公安森保、资
源林政、工商管理、纪检监察、交通运管等部门,相继组织开展“飞鹰行动”、“兴安一号”、
“兴安二号”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一切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与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利用木
材检查站、森林管护站、保护管理站、监测环志站、林业工作站等,加大对乱捕滥猎、非法运
输野生动物检查,对集贸市场、宾馆酒店等利用野生动物产品区域实施重点检查,广开案件举
报线索,加大扑杀、携带、食用野生动物问题的查处力度。“十一五”期间,全区专打行动累
计出动人员2700余人次,出动车辆1387台次,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78起,收缴兽类和鸟
类1678只、林蛙500余斤,收缴各类猎捕工具2137件,处理打击违法人员 88人。在2008年“飞
鹰行动”中,保护处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
动先进集体”称号。出台各项优惠政策,鼓励野生动物驯养繁育企业发展,采取先试养后办证、
政策性减免资源补偿费等措施,积极壮大驯养繁育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
护法》、《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许可和审核等制度32项,明确
受理条件及权力行使依据。全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48家,其中,野生动物养殖有限责任公
司11家、养殖基地8个、养殖场15个、野生动物园1处、救护中心1处,养殖企业占地4 421 835
平方米,就业人数616人。养殖梅花鹿、马鹿2472头,狐貂10 600只,中国林蛙 25万只,野猪
5481头,环颈雉1016只,雪兔 124只。全区建有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物种保护等
类型的林业自然保护区28处,总面积 174.53万公顷,占全区总经营面积20.9%。其中,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3处,面积485 585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5处,面积498 136公顷;地级自然保护区
域20处,面积761 674公顷,其中,地级自然保护区11处、保护小区5处、保护地 4处。省级以
上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 983 721公顷,占全区总经营面积11.78%。全面理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体制,批建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全部为集团公司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业务上归集
团公司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领导。颁布实施《黑龙江南瓮河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组织编制呼
中、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总体规划》,完成呼中三期、南瓮河二期、双河一期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工程建设。2009年组织开展全区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经调查,全区各
类湿地总面积153.08万公顷,占全区总面积835.12万公顷的18.33%。其中,河流湿地5.86万公
顷,占湿地总面积3.83%。湖泊(永久性)湿地0.05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0.03%。沼泽湿地147.12
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96.11%。组织实施嫩江源湿地保护建设项目,总投资1298万元。新建加
格达奇甘河、图强十八湾、加格达奇古里地级湿地公园3处,总面积109 599公顷。
【综 述】 2010年,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系统为适应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需要,
坚持以抢救性保护为重点、全面提高保护工作质量;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结合林区实际,
科学编制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十二五”规划,加大对自然
保护区管理和基础建设力度,组织开展以“金雕行动”为主要内容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
违法犯罪活动,探索林下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新机制,为全区生态功能区建设做出贡献。新建地
级保护区4处、保护小区3处、保护地2处,新增保护区面积 36.2万公顷。加大对嫩江源湿地保
护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力度。开展“兴安二号”专项行动,出动人员约 550人次,检查过往车辆
1180余台次,检查宾馆、饭店、集贸市场244家,清理非法入山人员 92人次,没收锁套、铁夹、
粘网等猎捕工具800余件,拆除永久性偷猎点8处,收缴野生动物600余只,立案7起,行政处罚
3人。组建全区第一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实验室。 组织开展全区林下植物资源专项监测调
查。
【自然保护区建设】 新建地级保护区4处、保护小区 3处、保护地2处,新增保护区面积
36.2万公顷,全区自然保护面积占国土总面积21%,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多布库尔、绰纳河晋
升国家级保护区已通过国家环保部专家评审工作。完成南瓮河、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
游总体规划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南瓮河保护区三期工程和呼中示范保护区基础建设工程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局待批。
【湿地保护】 以“世界湿地日”为契机,在《大兴安岭日报》开辟湿地保护宣传专栏和
行署领导署名文章、开展湿地保护等系列宣传活动。加大对嫩江源湿地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监管
力度,对1000公顷矿体整理、800公顷植被恢复和500公顷退耕还湿工程实施跟踪问效,帮助解
决技术难题。截止2010年末,工程项目完成总工作量85%,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重要湿地申报】 组织完成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入国际重要湿地的申报工作。按
照《国际湿地公约》组织关于申报国际重要湿地的标准及规定,组织国内湿地专家学者来南瓮
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实地科学考察, 形成科学考察报告, 填写国际重要湿地数据信息表
(中英文对照),绘制相关附图,并按国家林业局湿地中心的要求,以集团公司文件形式起草上
报《关于申报南瓮河国家级保护区为国际重要湿地的请示》报告。
【专项行动】 配合行署资源局开展“兴安二号”、“金雕行动”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区
野生动物栖息地、繁殖地、停歇地进行巡护,对餐饮业、市场、检查站等进行执法检查,对非
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依法打击。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约550人次,检查过往车辆 1180余台
次,检查宾馆、饭店、集贸市场244家,清理非法入山人员 92人次,没收锁套、铁夹、粘网等
猎捕工具800余件,拆除永久性偷猎点8处,收缴野生动物600余只,立案7起,行政处罚3人。
【规范行政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
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许可和审核等制度32项,明确受理条件、申报需提交的相
关材料、申报程序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工作流程。派专人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办理陆生野
生动物行政许可证、接待各地来访人员和咨询。全年解答16件,办理审批业务14件。按照《第
二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方案》和《技术规程》要求,与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在呼中
区开展陆生野生动物普查试点野外调查工作。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相继救助国家重点保护
动物金雕、短耳鸮等。
【书画摄影作品展】 为反映全区在野生动植物与湿地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等
方面工作成就,开展全区“大美湿地、和谐兴安”书画摄影作品展。收到作品1470幅,其中,
书法作品165幅,绘画作品22幅,摄影作品1283幅,经过遴选,在地区会展中心展出221幅作品。
【疫源疫病监测】 强化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在加格达奇举办全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技术及应急演练知识培训,对应急管理、应急演练常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直报系统、鹿科动
物及非洲猪瘟预防等内容进行培训。国家级、省级监测站站长及监测员20余人参加培训。组建
全区第一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实验室。完成春秋季鸟类环志工作,全年环志各种鸟类2801
只。全区共设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7处,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13处,鸟类
环志站4处,监测实验室1处,争取国家级监测站建设资金280万元。
【林下资源保护】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先后制定林下资源采集、承包、考核等各项
规章制度,出台《大兴安岭林区林下野生经济植物资源管理办法》和《大兴安岭林区林下野生
经济植物资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林管局、林业局和林场(管护区)三级管理体系。全区
共划分种质资源保护地607块,总面积1.2万公顷。林下资源从“无序采集”变“规范管理”,
从“自采自食”变“增收致富”。开展经营抚育技术研究,提高林下资源的品质。阿木尔、新
林、呼玛、十八站和塔河等地和科研单位相继开展野生蓝莓科学抚育技术研究工作,攻关研究
集约化经营抚育技术,对不同类型地块间密补稀、伐开透光、清草施肥。
【全区林下植物资源专项监测调查】 组织开展全区林下植物资源专项监测调查,基本摸
清笃斯、红豆、偃松等林下资源主要利用种类的储量。据2010年各地监测调查统计,全区笃斯
越橘富集中分布区面积15公顷,蕴藏量2.62万吨,允收量 1.4万吨;红豆集中分布区面积28.6
万公顷,蕴藏量2.6万吨,允采量1.4万吨;偃松集中分布区面积6.2万公顷,蕴藏量 1814.5吨,
允采量979.8吨。
(孙玉成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