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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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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概述】 “十一五”期间,全区残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
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全区建县(区)级
“志愿者助残”联络站12个、乡镇级“志愿者助残”联络站31个、村(社区)级志愿者助残联络
小组86个,35个乡镇残联理事长通过乡镇党委任命;登记在册助残志愿者4676人,其中,残疾
人志愿者 134人。围绕地委和行署中心工作,以“全国助残日”、“全国爱耳日”、“世界精
神卫生日”、“聋人节”、“盲人节”、“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为载体,推进残疾人康复工
程。为7962名残疾人建立康复需求档案。根据残疾人的不同康复需求,为2381名残疾人提供服
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755例,人工晶体植入率98%,对 156名贫困患者免除手术费用;利用
社区康复资源指导家庭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27名。免费向贫困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1010
件,为 228名贫困低视力残疾人免费配发助视器。利用“长江新里程”项目,完成普及型假肢
装配77条。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将城镇4482名贫困残疾人和农村 336名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
生活保障;在全区开展“一户多残”家庭特殊救助工作。全区 436户残疾贫困家庭,在享受正
常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每年每户加发1200元的生活补助费;将企业 220名残疾职工纳入社会
养老保险;采取特惠政策扶持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展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
和危房改造工作,农村98%的残疾人家庭进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124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
度残疾人分别享受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等服务;有 284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得到
改善;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残疾人特殊义务教育,提高其整体素
质。全区123名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96.4%;全部享受“两免一
补”优惠政策,使贫困残疾儿童少年与常人一样享受教育的权利。在地区职业技术学校建立全
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使残疾人职业教育有良好的培训模式。五年中,全区举办各类残
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45期;900多人次参加培训,为实现就业、发家致富奠定基础。全区有1419
名残疾人,实现不同形式的就业。建立残疾人文学、艺术、体育人才储备库。残疾人整体素质
提高,增强了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实力。曾三次组队参加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一等奖
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3个。在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上,大兴安岭地区获2金、7银、2铜;
在参赛的16支代表队中,获团体总分13名;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奖。并推荐 3名特奥运动员参
加第四届、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获2枚金牌、1枚银牌。大兴安岭地区恒友家具有限公司董
事长刘绍堂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地区交通警察支队、漠河
县公安局女民警田坤分别被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全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扶残助残先
进个人;先后有2名优秀残疾人被省残联授予残疾人“自强创业之星”、有3名残疾人被授予全
省“百名优秀残疾人”称号。


  【综 述】 2010年,全区残联工作按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
见》,加强全区残疾人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全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
贫救助、文化体育等工作。与卫生部门配合,为200名白内障患者做复明手术。全区300多名各
类残疾人在社区进行康复训练。为63名贫困残疾学生,争取到3.16万元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
的救助,对未达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8万余元。地县两级
财政投入51万余元,对全区432户“一户多残”贫困家庭,在享受低保的基础上年发 1200元的
补助。在争取国家、省80万元危房改造资金的基础上,地县两级财政投入 120万元,其中,地
40万元、两县各40万元,对呼玛县、漠河县各4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慰问全区75
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为每户送去 500元慰问金。2010年,呼中区肢体残疾人徐洪玉被评选为全
区“精彩兴安”人物。


  【康复工作】 全区各级残联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纲要》及《康复
工作配套实施方案》。使部分残疾人恢复或补偿了功能,改善身体残疾状况,增强参与社会生
活的能力。与卫生部门配合对 200例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申请财政资金为加区残疾人托
养中心购买一套价值2万余元的康复训练器材,加上原有的15套,计16套器材,供全区300余名
残疾人在社区参加康复训练;通过争取“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为全区37名截肢残疾人安装
假肢,其中,大腿假肢11条、小腿假肢26条;为全区贫困有需求的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 323件,
其中,争取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一比一匹配”捐增轮椅 270辆,省康复部下发轮椅、助行
器、坐便椅、拐杖等辅助器具53件。免费为低视力残疾人配发助视器15件;全区 4名脑瘫儿童、
2名孤独症儿童免费接受专业机构的康复训练;1名聋儿得到项目救助,免费植入价值16万元的
人工电子耳蜗。


  【教育就业】 配合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推进以随班就读为主, 特教班为骨干的残疾人教育工作,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全区有118
名(盲生4名、聋哑学生 42名、弱智学生72名)盲、聋、哑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其中,随班就读
105名、接受特殊教育 13名。2010年,在原享受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63名残疾学生的基础
上,又增加63名残疾学生,并争取到助学资金3.16万元,为其完成学业提供资金保障。


  【扶贫解困】 全区继续开展“一帮一”、“众帮一”、“家庭致富工程”活动。各县、
区、局结合实际,将50户贫困残疾人纳入重点帮扶对象,扶持其脱贫解困。在争取国家、省80
万危房改造资金的基础上,地县两级财政投入120万元,其中,地40万元、两县各 40万元,对
呼玛县、漠河县各4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全区城镇3618名、农村 239名低收入或
无收入的贫困残疾人,被纳入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解决了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问题。
继续开展“一户多残”家庭特殊救助工作。使全区 432户“多残家庭”在享受正常最低生活保
障的同时,每户年加发1200元的特殊生活救助金。春节及全国助残日期间,受地委、行署的委
托,地区残联组成慰问组,共走访慰问7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为每户送去 500元慰问金。各县、
区、局和残联共筹措资金10余万元,走访慰问400多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助残日活动】 在“全国助残日”活动期间,全区宣挂大型横幅标语22幅,举办主题广
场活动13处,散发宣传单5000多张,组织残疾人义务服务队和助残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残健双
项义务服务活动,组织残疾人参与助残日义务奉献活动。


  【文化体育】 以“全国助残日”、“全国爱耳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为载体,
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和奉献精神,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典型事例。作品《大兴
安岭残疾人现状调查》获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二等奖。9月 23日~29日,地区残联、地区北
极光杂志社共同举办“共享阳光、自强者之歌有奖征文”活动。收到征文70余篇。其中,评出
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纪念奖 18名。9月,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的第五届全国
特奥运动会上, 大兴安岭地区推荐的黑龙江省两名残疾特奥体育运动员,1人获篮球男子队制
比赛金牌,1人获篮球男子个人技术赛金牌。


  【信访工作】 认真履行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职能,重大问题均由残联主要领导接待。应该
办的、能办的,立即协调相关县、区和部门解决。全年共接待上访者23人次,政策咨询 120件
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朱亚君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