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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


按照《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创
建标准》的相关要求,继续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民宗、
公安等部门配合,开展不规范寺庙及露天佛像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开展抵御境外
利用宗教对大、中专院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专项工作;开展“全市宗教界
代表人士调查”和“全市边境地区民族宗教情况调查”;配合省委做好全省天主
教主教祝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