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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组织建设

机关组织建设


以《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准绳,以创先争
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等活动为载体,在103 个部门开展基层党组织调查摸底和分
类定级等工作,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结合“六型”机关创建
要求,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和党务公开等制度,保证机关党组织地位,发挥党组
织作用,切实尊重好、保障好党员权利;严格履行专职书记及党务干部选拔、考
核和党员发展工作职责。不断加大引导力度,确保“创业、创新、创优”活动要
求真正融入到部门工作中。在工委指导下,市法院、检察院坚持高标定位、同类
合并原则,把职能工作、“三创”任务与“六型”机关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把各项活动要求一以贯之于审判和检察各项工作中,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
化;市发改委、工信委、招商办等职能部门持续发挥重点部门在引领、推进转型
发展中的作用;市民政局、信访局、人社局、卫生局等社会服务部门主动关注社
会矛盾和诉求,迎难而上,下大力气解决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低保、廉租房、
就业及医疗等诸多问题,积极疏导、化解社会矛盾。2012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
以“百名处级干部下基层”、“树旗帜、展作为、办实事”主题实践、“学习郭
明义、争做当代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为载体,围绕服务三次创业、加快转型发
展。通过在审批部门和窗口单位广泛开展“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形象提升”竞
赛活动,经济部门“党组包项目、党员下基层、服务促发展”活动,综合部门
“强化宗旨、履职尽责、工作进位”活动,使各部门党组织突出职能服务优势,
提高了活动的有效性。发挥“党员服务区”、“党员先锋岗”的示范作用,通过
实行公开承诺,制定监督投诉制度,不断完善整改机制这三个“规范动作”,对
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要求、设目标,不断突出组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
了市直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提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