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监督
工作监督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确立了围绕市委工作、围绕全市大局、围绕改
善民生,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十一次党
代会的部署,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
机统一。全年共召开常委会议7 次,主任会议17次,听取审议各项工作报告29项,
作出决议决定7 项。
围绕全市大局,推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常委会关注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适时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
下半年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安排
意见的报告》及预算调整方案、《关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
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就决算、预算和农村信用社改
制、铁力至金山屯公路融资建设等事项作出决议。提出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举
全市之力发展新兴产业,努力扶持各类企业竞相发展,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源建设,
不断壮大区域经济实力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坚持以发展为己任,以经济建设为
中心,全市经济保持较快发展,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常委会在开展调研的基
础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分析了存在
的主要问题,认为重点项目建设是全市加快发展的重要引擎,提出要抢抓机遇,
把项目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把产业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采取超常规措施,推
进项目加快建设。市政府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固定资产投资保持
较快增长态势,产业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为保护小兴安岭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
用自然资源,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情况的
报告》,提出要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实行统一规划和流域化管理,进一步加大
对上争取力度,依法保护和利用林区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对森林培育和林地
保护情况进行调研,推进国家天保二期工程的实施。配合省人大组织全国人大代
表视察“国有林业资本运营”,开展《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立法调研和
情况调查,推动全市林业体制改革。配合省人大开展了《黑龙江省旅游条例》执
法检查,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关注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建设事业不断进步。为推进全市生态旅游城市建设,
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提出伊春市城
市规划要与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规划和国家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
相衔接,注重近期规划与中长期规划相协调,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稳定性和
法制性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对城建工作进行考察,提出全市城市建设要找准定位,
突出风格。市政府把城市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中心区建设风格日益彰显,旅
游名镇建设初见成效。农村公路建设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加农
民收入的运输保障。为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
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要与林区公路建设相结合,
借助国家扶持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进一步构建全市农林交通运输体系,实现林
农公路一体化,为全市第三次创业提供交通便利。为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工作,
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要重
视和保护全市少数民族文化,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事业,创作具有浓郁
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的文化精品,把少数民族文化纳入全市旅游产业加以传承。
常委会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情况、义务教育情况、棚户区改造情况、棚室
蔬菜建设和新林区建设情况的调研,促进民生工程的实施。常委会安排专门委员
会对全民创业进行考察,形成报告提出建议,进一步推动全市第三次全民创业。
市政府秉承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执政理念,突出抓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市财政用于民生的专项支出逐年增长,重点办好的17件民生实事得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