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管理
职称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伊春市中级评审委员会建设与管理,按照社会化、专
业化、科学化的要求,全市调整充实25个中级职称评定委员会及评委库,把一批
年富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高、中级知识分子充实到评委会评委库。
落实职称评定公示制度,严密程序,阳光操作,对所有参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部
进行网上公示,在评审工作中将选择部分专业邀请人社局行风监督员参加,自觉
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总结职称评聘分开工作,针对存在的个别单位职称待遇“吃
大锅饭”的问题,采取深入基层调研和指导相结合的措施,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
职称聘任规章制度,通过严格审核,把聘任重点放在生产和科研一线,调动了专
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及时下发通知,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公平、公正地做好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及推荐工作。对职称晋
升、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人员,经属地分管人社工作的各县(市)区(局)
或市直单位领导签字后由单位人社部门盖章上报,杜绝个人违反工作程序上报申
请问题的发生。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坚决不予申报或推荐。对没有得到申
报或推荐的人员,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制定了伊春市
201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对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
核,按照各个系列的时间要求逐一上报材料,按时上报省高级评审委员会。2012
年审核上报27个系列高级职称共计224 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经驻厅窗
口接收后,要求责任到人,做到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着重甄别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的真伪以及任职年限、论文等材料的真
实性。组织中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工作。要求各评委会组织专家学习新的评审
标准,制定评审计划,对资格认定,技术水平进行量化标准。组织对拟晋级人员
进行专业技术答辩。经过审查共275 人符合晋级条件(省评委会代评34人,教育
评委会评审82人),评审结果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7 天,公示结束后进行审
批。在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中,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
资格评审标准》进行审查,基本上杜绝伪造学历、论文现象的发生,对不符合晋
级条件的,不予通过。2012年,共审查未通过人员72名(高级53名、中级19名)。
根据伊人字〔2005〕77号文件规定,按照各单位设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强化竞争
机制,通过自然减员、流动、低聘或解聘等措施,对空出的岗位,由各单位提请
拟聘人员报告进行调整,保证生产和科研一线岗位的技术需要。2012年共为32个
事业单位的137 名高级(52人)、中级(85人)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了岗位调整及
聘任工作,及时发放了聘任证书。根据黑森人函字〔2007〕50号文件精神,为5
个林业局的37名(高级10名、中级27名)中、小学教师调整兑现了职称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