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安置
军转安置
按照省厅和市政府双拥工作要求,对伊春军分区、武警支队、森警
支队、公安边防和消防支队等驻伊军警部队上报的124 名随军家属基本信息和岗
位(编制)情况进行调查,审核了档案材料,拟定军官、士官随军配偶的就业安
置计划122 人,其中公益性岗位24人,行政调配22人,军地联合货币化补助76人,
待市政府审核后安置。完成档案接收审核。全市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17人,其中
计划分配4 人,自主择业13人。拟定《伊春市2012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
报市政府审批。完成了2012年接收的13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审核、信息录入
和人员报到、落户、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银行开户、退役金核定和人员安置派遣
等工作。完成全市2001年至2011年接收安置的165 名(健在159 人,死亡6 人)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调整、核对、确认、生存状况认定工作,确保个人工资
按时、准确无误发放。全市12名军转干部参加了黑龙江省2012年第一期自主择业
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培训企业管理班。对市本级管理的84名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
部的医疗保险、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等各项费用进行统计、测算、审核、请拨。
2012年解决84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各项社会保障金共计30.14 万元,其中基
本医疗保险费10.47 万元;大额医疗救助保险费1.2 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
金5.2 万元;冬季取暖费12.58 万元;独生子女费1 260 元;医疗保险办卡费210
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业务经费5 000 元。完成全市企业军转数据库升级,
对1016人信息进行录入、核对和上报,确保人员数量、个人信息、分布情况真实
准确。对市直19家关停、破产企业的105 名在职、下岗、失业、退休军转干部房
证、供暖合同书等材料审核、准确测算冬季取暖费支出,同时对参加医疗保险人
员缴费支出渠道进行调查,确保患者及时就医。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企
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的通知》。对2012年企业解困维稳工作提出明确责任分工,
严格加强资金监管,主动调查走访,解决实际问题,审核身份,排查生存状况,
准确填报信息,严格上报程序等工作要求。完成全市21个县(市)区(局)和19
家市直企业949 人在职、下岗、失业和离退休企业军转干部个人信息统计、解困
资金测算、请拨。解决伊春市本级在岗工资补贴、下岗失业生活补助金、退休人
员生活补助金、冬季取暖费、医疗保险费等各项解困资金302.72万元,已拨付228
万元,解决了部分企业军转生活困难问题。(蔡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