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前期工作
事业单位改革前期工作
按照省编委办要求,市编办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查,向省编委办提出了《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分类目
录》的修改意见。经与各部门、各县(市)区(局)沟通,初步确定市直和各县
(市)、区(局)拟整合撤并的事业单位,并按照要求将清理规范的初步意见上
报省编委办,确定市直撤销和整合事业单位18个、各区撤销和整合事业单位22个、
县(市)撤销和整合事业单位52个,完成事业单位改革第一阶段即清理规范阶段
的工作任务。2012年,市编委办对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十定”的相关内容进行
反复审查,准备在全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正式出台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对事业
单位类别进行科学界定,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与各单位就“十定”相关内
容进行再一轮沟通后,分期分批印发事业单位“十定”方案,确保如期完成事业
单位改革的阶段性工作任务。按照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和2012年市
政府第11次专题会议精神,将黑龙江林业文工团的224 名事业编制中的160 名编
制划入市艺术职业高级中学,收回64名;市戏曲剧院的162 名事业编制中的100
名划入市艺术职业高级中学,收回6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