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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012年,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编办一家单位承办,
编委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委一家行文)审批制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一是
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工作。强化区编市管,依托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
和电子编制证,严格各县、区落编减员、人员信息修改等各项审核工作。全年,
共累计办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落编减员、工勤人员调转500 余人;办理核准平
台内县、区落编减员1 000 余人,信息修改500 余条。5 月,下发了《关于集中
推进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的通知》,对中文域名注册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利用邮
箱、域名管理群等网络传输介质转发中央编办、省编委办下发的文件及注册操作
流程相关知识,逐一对各县、区及市直单位进行电话督促推进。2012年全市已完
成中文域名注册单位351 家,已注册提交未缴费单位300 余家。10月,做好电子
文件库升级的前期准备工作,核对入库文件近150 余个,上传文件图片120 余个,
转换电子文件库文件文本格式30余个。二是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做好
“12310 ”举报案件的查办工作。受理了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自然灾害预报监
测中心存在重复占编、人员混岗问题,成立调查组,深入到单位进行调查核实,
形成调查情况汇报和处理意见,及时上报省编办,并就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了
督办通知予以纠正,加大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编制使用核
准制度。加强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编制使用管理,2012年共核准公
务员招录编制217 名,并按要求上报省编委办审批。起草了《伊春市“12310 ”
电话举报制度》、《伊春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下发了《市直机构事业单
位落编减员管理暂行办法》、《县(市)区(局)机构编制工作督查通知》等,
使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工作。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等规定,全部完成2011
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全市共129 家事业单位按期接受了年检,年检合格
率为100%,上半年共办理设立登记3 个,变更登记46个,重新申领24个,证书补
领1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