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
进一步健全动态管理和监管机制,先后出台了低保动态管理、低收
入家庭认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细则,制定并实施《建立伊春市城市居民收
入信息核对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系统和手工方法全部进行核对,能够做到及
时核准、及时清退。推进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新纳入低保审批工作,全面推进完成
经努力争取省民政厅为伊春市增加2 万低保对象的纳入工作,截至2012年,已纳
入城市低保1.5 万人,农村低保3 000 人,相应年增加低保、医疗、取暖等项资
金4 000 万。确保新增困难家庭能够享受救助待遇,因木材停伐造成的保障压力
得到逐步缓解。建立并实行了市低保局复审监督、社区受理公告、社区审批公示
制度。推进低保动态管理,清退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1 518 户3 154
人,做到应退即退,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6.9万人,比例高于全省平均值。起
草《关于统一建立城市社会救助服务大厅的实施意见》,在各区统一建立社会救
助服务大厅,整合现有基层资源,实施社会救助工作集中管理、统一规范,开展
“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进一步解决低保审核、审批各环节存在的不
适应、不理顺、不公正等问题。修改完善了医疗救助办法,提高救助比例,拓宽
救助范围,提高二次救助的时效性。全市1 333 名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
障,集中供养率达到60%.2012年,伊春市连续遭遇各类极端天气,造成直接经济
损失84 798万元。为解决灾民的生活困难,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灾民生活
救助工作。全市共下拨救灾资金1 007.6 万元(全部省拨),落实口粮778 余吨、
救济灾民34 586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