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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

·法制建设·

行政执法监督


根据《关于开展依法行政暨规范行政行为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检
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年底目标考核工作,对21个县(市)、区(局)和
48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检查。主要采取查阅基础材料、抽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卷宗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三年工作方案的情况
和公安、城管执法、卫生监督等重点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
年底目标考核的依据。与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
对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交警支队等重点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中主要抽查了各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就发现的问题和如何改进下
一步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管理,
对办证人员不但要通过资格考试,还要由本单位人事机构出具证明,对临时工、
合同工等不符合执法要求的人员坚决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件。全年共计办理行政
执法证件391 件,行政执法监督证件83件。对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74名新
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法律知识测试,考试及格率达到100%. 拓宽
行政执法监督受案范围,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并在《伊春日报》进行公
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审查力度,全年共受理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案件7 件。
其中,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3 件,行政机关与举报人协
调解决3 件,维持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1 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评查
水平,抽查了4 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60余本行政处罚案卷,对有问题的案卷及
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将整改情况作为年度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核
依据。为防止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乱检查、乱罚款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障
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行政执法
检查公开和备案制度的通知》,对全年各行政执法部门涉及企业检查的情况进行
汇总和审查,杜绝了执法部门到企业“吃、拿、卡、要”的行为发生。与全市100
家中小微企业建立了定点联系制度,发放《全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
法治环境企业满意度调查问卷》130 余份,组织26家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
对优化全市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优
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目标,转发了《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方案》,
以“投资、社会事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涉及“产业发展、重点民生工作、文
化建设”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为重点,进一步清理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
项,精简审批程序,下放管理权限,缩减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为贯彻落实
好《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条例》,组织有关单位深入南四局和铁力市进行调查,
提出落实意见。